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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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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廢帝 帝諱朗,字仲哲,章武王融第三子。長廣王曄建明二年正月為渤海太守,其年十月,為高歡所擁立,改元中興。其明年四月廢,五月封安定王。 △禁虛增官號詔(中興元年十一月) 王度創開,彝倫方始,所班官秩,不改舊章。而無識之徒,因茲僥倖,謬增軍級,虛名顯位,皆言前朝所授,理難推抑。自非嚴為條制,無以防其偽竊。諸有虛增官號,為人發糾,罪從軍法。若入格檢核無名者,退為平民,終身禁錮。(《魏書·後廢帝紀》) △糾罰郡縣漁獵詔(中興二年正月) 自中興草昧,典制權輿,郡縣之官,率多行、督。假有正者,風化未均。眷彼周餘,專為漁獵。朕所以夙興夜寐,有惕於懷。有司明加糾罰,稱朕意焉。(《魏書·後廢帝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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