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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一百二十四


  華亭陳子龍臥子 宋征璧尚木 徐孚遠闇公 夏允彝瑗公選輯
  楊澄清通侯參閱

  蔣文定公湘皋集(疏揭 書)
  蔣冕

  ◎疏揭
  乞取回劉允及停止張玉不差題本
  請回鑾兼乞勿以威武大將軍鈞帖調遣軍馬支給錢糧題本
  請重邊防以備虜患題本
  請停止無名賞賜揭帖
  請勿墮虜計中揭帖
  論郊禮不可行於留都舊壇題本
  請停止南京郊祀題本
  乞革去武忠禦馬監並團營管事揭帖
  為後大宗疏

  ○乞取回劉允及停止張玉不差題本〈停差內官〉

  臣某等竊見天下賦稅,歲入有常,而國用日增,無有限制,雖年谷豐登,尚難支持,一遇荒歉,尤為狼狽況今虜患未寧,軍需糧草,在在缺乏,太倉每歲解去各邊銀兩,每不足以供一歲官軍之用,所賴以接濟者,惟有鹽課一事,然往日開中鹽引,如正德十年則開中正德元年以前課額,今各處運司,該年正課,俱巳開中盡絕,凡有奏請開中。多是預先支給。鹽法因此大壞猝有邊警。召募客商。多不上納。邊方既無以仰給。又不免動支太倉銀兩。助買支應。成化中此弊巳盛蓋因公差人員奏討引目數多。本等客商守支艱難。以玫如此。夫乙太倉有限銀兩,既不足以給緩急之需,鹽課成法,又日益廢壞,無以接濟邊用,萬一複報有重大聲息勢須多用糧草不知 朝廷將何處之,近該司設監太監劉允差往烏思藏齎送番供等物,奏討長蘆運司見鹽一萬引,兩淮運司見鹽六萬引,其跟隨人役,多有挾勢謀剁之徒,往往該支一萬引。或夾帶至八九萬引以此載鹽船隻。填滿河道南北官民商旅舟楫一切阻塞。不容往來。其所用拽船人夫。多至二三千名。威勢逼迫役及婦人。所過之處。怨聲載道。非惟有壞鹽法。抑恐激成他變。臣等實切憂之,夫人君之所當敬者。惟天與 祖宗而已。 列聖以來。每於郊廟之祭。必竭誠備物。以盡報本追遠之道。所以天心悅豫 祖考來格。災害不生。福祥駢集。具有明征。初非以奉事西佛而然也。西番僧者即彼中頭目耳祖宗立法王等號因其俗以羈縻之非奉佛也乃若烏思藏者。西番化外之教。其徒飲酒食肉。不知戒律。又釋氏之所恥言者。 聖明在上。正宜申嚴禁戒。遠斥其人。豈宜崇信其說。遣使送供。浪費國計。而貽生民之害也再照陝西延綏甘肅等處連年災傷,米谷薄收,人多饑饉,加以去年虜賊深入搶掠,又有回賊屢年作耗,瘡痍之民,尚未蘇息,地方十分艱苦,錢糧十分窘乏,彼處布政司等官,計無所出,具本奏請通融議處,又乞賑濟,方患無以應之,今該司禮監傳奉 聖旨,差禦馬監太監張玉前去彼處造辦應貢各樣土宜物件,其合用錢糧茶品等項,欲令陝西鎮巡都布按三司等官及甘肅地方官員計處,交與張玉置辦,凡百大小事情,悉聽張玉便宜處治,所在大小衙門,毋得違阻,令臣等備以此意撰寫敕書,臣等躊躇累月,未敢仰承 聖意,緣前項地方兵荒貧窘,民不聊生,若令措辦錢糧。取之於官。則庫藏匱乏取之於民。則田野空虛。所在大小衙門官員。雖欲欽奉詔旨。無得違阻。而公私匱竭。無從出辦。儻或嚴刑峻法。剝民膏脂。有所不顧。竊恐事極變生。民窮盜起。勢所必至。將來意外之患。有不可勝言者矣。仰惟 聖明在上,神武聰明愛民如子,切切以保安地方為念,今忽欲有此舉。臣等竊意 聖慮一時偶有未及。實亦臣等不能開陳之罪也。況甘肅切近土魯番,諸夷日夜窺伺。欲為邊患。設若內地盜起。彼必乘機寇邊。地方安危。關係非小。至於便宜處治。惟軍機重務得以行之尋常公幹豈可援此為例此事臣等且未暇悉論,持以關係 聖治。及地方安危者。冒昧言之。伏望 皇上俯垂天聽,亟將劉允取回,今後凡有奏討鹽引者,一槩不與,重念陝西之民貧苦可憫,更將張玉停止不差,前項敕書,免令臣等撰擬,地方幸甚,生靈幸甚。

  ○請回鑾兼乞勿以威武大將軍鈞帖調遣軍馬支給錢糧題本〈請回鑾止鈞帖〉

  伏自 聖駕出京以來,已經二十餘日,今恭遇 萬壽聖節,凡親而宗藩,遠而外夷,其奉表來京,與臣等在京在外各衙門官員人等,皆不得一望 天顏,山啾舞蹈,以盡其惓惓敬仰祝頌之誠,況孟冬伊邇禮當時享太廟,若非及早回鑾,躬親奠獻,其何以慰 祖宗在天之靈,亦何以盡 皇上報本追遠之意又況近京各處衙門,多抄奉總督軍務威武大將軍總兵官印信鈞帖,凡調遣軍馬支給錢糧。槩以此帖行之,臣等伏見 祖宗舊制,一應軍馬錢糧,非該部奉有敕旨,俱不許擅行支應今乃一旦以此帖行之,他日設有奸人乘機詐冒。不與爭體統而獨言利害玄言有意軍衛有司。不能辦別真偽一槩奉行。安能保無他患。伏望 皇上思 祖宗付託之重。念兩宮懸望之深。即日回鑾。以安中外。今後凡欲調遣兵馬。支給錢糧。仍遵舊制而行。前後印信鈞帖。俱乞停止不行。以防意外之虞。且毋使天下之人。他日指為口實。以為臣等之罪。宗社臣民,不勝慶倖。

  ○請重邊防以備虜患題本〈扈從宣府官兵〉

  臣等竊惟宣府為國北門。自永樂以來。每屯聚重兵於此。用以外禦虜寇。內衛京師。不容一日而少忽也。今 聖駕巡邊,命宣府總兵朱振,副總兵陶傑等,統領官軍一萬六千員名,扈從前去大同等處,其宣府城內,所留軍卒,既是不多,又皆羸弱不堪征戰之人,地方空虛甚矣,虜賊近邊住牧,備知我之虛實,其所以潛形匿跡者。安知彼非欲乘機伺便。以遂其奸謀詭計。使我暗墮其術中而不自覺也哉。倘 駕至前路,少留數日,或更欲西行,萬一虜賊長驅而來。徑犯宣府。誰能捍禦。則保安懷來以東。居庸以南一帶。人心皆皇皇無措。京師亦當戒嚴矣。事之可憂。孰有大於此者。此實宗社安危所系。不可不慮。伏望 皇上俯鑒臣等愚忠,深惟宗社至計,慎重邊防,及早回鑾,即將朱振等。所領兵馬掣回,仍舊鎮守地方,以絕夷虜窺伺之心,宗社幸甚,天下幸甚。

  ○請停止無名賞賜揭帖〈停止賞邊銀兩〉

  本月二十三日該司禮監太監蕭敬等傳奉 聖旨以 皇上巡曆宣府大同等處地方,憫念邊兵寒苦,著戶部上緊處置銀一百萬兩,委堂上官一員,管領前去該鎮交收,以備犒勞之用,臣等竊惟沿邊將領士卒,皆國家之臣子,自其祖父以來。世受 朝廷厚恩,官有俸祿軍有糧米,冬衣布花並馬匹草料盔甲弓箭等項,一皆給之於官,今一旦恭遇 聖駕巡邊,凡防禦扈從,皆其本等職分,雖曰少效微勞,孰敢希望賞賜,況今各處地方水旱相仍,民窮財盡,府庫田野,在在空虛,戶部見在各處解到折糧折草等項銀兩,止湊得二十萬兩,又查太倉銀庫正銀全無,止有每年積下餘銀一十五萬兩,二項共湊得三十五萬兩,緣太倉余銀,原系備邊軍需之物,該部見在折糧折草銀兩,又系見該補給在京軍官夏季俸銀,眾情懸懸,日以盼望,今已曆過秋季,而夏季該關俸銀,尚未得關支,奈何奪此以與彼,豈宣大邊兵,宜加憫念,而在京軍官,獨不宜加念哉,又該部欲開各處生員納銀入監之例,緣前項事例,非遇兵荒緊急事情,不可輕易開行,今以無名之賞,妄開事例,他日萬一或有如往年流賊之變及去年白羊口北虜犯順之舉,事出倉卒,欲用糧草,無從措辦,又將設何方法以應急哉,伏望 皇上節用愛民,停止無名之賞,收回前日傳奉 旨意,止令該部將太倉余銀解赴見差侍郎鄭宗仁處交收,准作該鎮正額糧草之用,仍將該部見在銀兩,照數補給軍官俸銀,嚴敕該部今後不許妄開生員納銀入監事例,以致阻壞選法,尤望皇上重念 祖宗創造之不易,大內居守之無人,朝廷政務,日有萬幾不可一時而或忽,即日回鑾以安宗社,天下臣民,不勝至幸。

  ○請勿墮虜計中揭帖〈聖駕親與虜戰〉

  伏惟 皇上駐蹕陽和久未回鑾,今該大埶虜賊,擁眾而來,既以一枝劄營陽和後口。窺伺行在。欲謀入寇。又分一枝搶鹵陽和西南地方。以阻延綏人馬東來救援。又分一枝東至宣府各處地方。其後面相繼而來者。煙塵不絕。蓋又不知幾千萬眾也。虜賊壓境。既如此其眾。其為計決非往常劫掠牲畜。暫來即去者比。若思慮不審。輕出與之接戰。則即墮虜奸計中。他日雖悔。亦無及矣遠則漢高祖被圍白登。近則我 英廟蒙塵土木。皆可為萬世之永鑒也。伏望 皇上以宗社為心,切勿輕視此虜,縱使虜賊三二十騎前來誘引。亦勿 親出與之對陣。嚴督各該城堡官軍。四面防禦。瞭望分明。探報的確。若果虜賊離邊稍遠。猝難拆牆而入。則請 皇上輕騎入關。嚴兵殿后。勿再遲疑,以蹈漢高祖及我 英廟覆轍。此誠宗社安危所系。呼及之間,有存有亡。誠不可不熟思也。臣等興言及此,言與淚俱下,伏惟 聖明俯鑒愚忠,留神聽納,宗社生靈,不勝慶倖。

  ○論郊禮不可行於留都舊壇題本〈諫止留都郊祀〉

  臣某等謹題,今月初十日該司禮監官傳諭 聖意,以明年郊天日期既近,謂欲暫于南京行禮,命臣等詳議可否,臣等竊惟國家大事,莫大於郊祀之禮,是以古昔帝王,與我 祖宗列聖莫不致慎於斯,仰惟 皇上奉天明命而為天子,居古昔帝王與我 祖宗列聖之位,不可不體古昔帝王與我 祖宗列聖敬天之心,今欲輕易移郊于南,稽之古典,??水之今制揆之事體,度之人心,皆所未安,臣等雖愚,死亦不敢奉詔,所有鄙見數條,開列於後,伏望 皇上俯垂採納,停止前議,早賜回鑾,以成大禮,使天下後世,無得而議宗社生靈,不勝慶倖。

  一我 太祖高皇帝每遇郊祀大禮前期巳行慎重臨事尤加敬謹,聖言諄諄,備載 祖訓諸書,列聖相承,守而勿失,至我 太宗文皇帝,臨禦之日,雖因國有大事,不得已親征巡狩,及至郊期將近。隨即先事回鑾未嘗廢禮。今日尤當遵守。

  一我 孝宗敬皇帝嘗因 聖體違和,未能出朝,不得已暫改郊祀日期,然 聖化兢兢,甚不自安。每語近侍群臣。以此為歉。及至 聖體康復。躬成大禮。然後 聖心始寧在於今日,尤所當法。

  一南京郊壇配位,洪武時止有 仁祖一位,永樂初方增 太祖一位,自遷都巳後,京師郊壇,止以 太祖太宗並配,今若欲于南京舊壇行禮。既不可除去 仁祖配位。又不可擅設 太宗配位。若此事體,至重至大。臣等尤不敢妄議

  一古者國君遷都,然後移祀天地。此皆事非得已。今若移郊南京。似與古人遷都之舉無異。竊恐涉於不祥。未可輕議。

  一凡郊禮以敬為主,其犧牲制帛等項,皆須預養素辦。嚴謹省視。不然不敢行禮。今若倉猝措置。取具一時。鹵莽苟簡徒為褻瀆。其為不敬。孰大於此。如此而欲天心克享。錫福降祥於天下。未之有也。臣等豈敢阿謏苟從以速天譴。

  一燔柴用特,取其馨香上達,其所用特牛並所祀牛犢古人皆謂之帝牛,以其祀昊天上帝也凡帝牛若至臨祀之時。卜而不吉。或有死傷等項。不敢輒代以他牛。必取在滌過三月者。然後用之。謂之滌者。牢中清除之所。蓋以精潔為義。肆我 祖宗百五十年來。

  一應大祀特牛犢牛。皆先期畜養。務令肥腯潔淨。深合古人制禮之意。其他犧牲。俱如此類。今若不然。何以盡事天之敬。小大臣工孰敢輕議。

  一國家郊廟之禮,皆我 太祖高皇帝與當時在廷文武大臣及諸儒臣禮官考古證今,原情定議,斟酌損益,盡善盡美,行之萬世而不可易者,祖訓國法,昭然具在,內外文武之臣孰無身家,誰敢倡為新說以變舊章伏望 皇上俯從臣等愚言,使臣等上不得罪於天地 祖宗,下不得罪於天下後世臣等幸甚,宗社幸甚。

  一我 祖宗凡有祭祀,於未祭之先,七日戒,三日齋,當此齋戒之際,大小衙門,並不許奏刑名。以其有徒流斬絞等項字面也。不許奏喪葬。以其有薨逝死亡等項字面也。況兵尤刑之大者。而郊又祀禮之至大至重者乎。今出兵討罪。未及班師乃欲因便而行郊祀之禮。求之 祖宗之制。未見其有合也。擅更成憲,孰任其咎。

  ○請停止南京郊祀題本〈南壇配位〉

  臣某等謹題連日該司禮監太監魏彬等傳諭,聖意謂欲暫于南京郊祀舊壇,增減配位以便行禮,臣等聞命兢惕,莫知所為,竊惟自古帝王郊祀天地,而以 祖宗配享,以盡報本反始之道,皆天地之常經,古今之通義,未有輒以己意擅為增減者也我朝郊祀之禮,初都于南而奉 仁祖以為配,繼都於北而奉 太祖 太宗以並配,舊壇配位,則有 仁祖 太祖,京壇配位,則有 太祖 太宗,仁祖配位。既不可奉遷而北。 太宗配位。又不可奉行而南。今日一時倉猝,欲行郊禮,不知於我 二祖 一宗,果將何以奉配天地,臣等反復思之,決然知其不可,況 二祖 一宗配享之初,既博考於聖經,又詳集秋廷議,既詔諭于宗藩,又詔諭於天下,不知今日欲為此舉,亦能如 祖宗之時從容廷議詔諭否乎。此臣等所以始終決然以為不可也,伏望 皇上俯納臣等先後所言,停止前議,早賜回鑾,恪遵舊制,躬成大禮以奉答天地之心,以慰 祖宗在天之靈,宗社生靈,不勝慶倖。

  ○乞革去武忠禦馬監並團營管事揭帖〈諫止邪璫典兵〉

  臣等看得天壽山守備太監武忠近日蒙調禦馬監管事,今又令其提督團營,命下之日,人皆駭愣,以為禦馬監職掌禁兵團營總戎重務,豈可授非其人,武忠昔在孝廟時,憸邪阿附,壞事頗多,特加斥逐不用,正德年間夤緣守陵,愈肆貪虐,強佔民田,累死人命數多,克削軍糧,歲取動以數萬,賣放軍人二千有餘,恃埶為惡,人心積怨,所以給事中史道劉世揚前後交章論奏,欲付之法司,明正其罪,並追究援引之人,蓋亦去邪慮患之深意也,伏望 皇上俯賜鑒納,恐是時內臣恣肆更有甚于武忠者亟將武忠革去禦馬監並團營管事,止令外私宅閑住,別選廉靜老成,小心無過之人,俾典禁兵,仍與新命太監張忠,一同提督營務,庶幾軍政修明,人心悅服,邪黨殄除,賢良進用,陛下清明之政,亦無累矣,臣等不勝惓惓之至。

  ○為後大宗疏〈大禮議〉

  臣備員內閣,竊見 朝廷二三年來,累次命官會議大禮,因考之儀禮,及春秋經傳等書,于古人為後大宗之義,頗知其槩,世之學者,任情違禮,言人人殊,豈人人故自殊其言哉,學術不明,人自為說,陷於一偏一曲而不自知也,我 祖宗朝,建學立師,專以五經四書為教,凡儒先注釋雖兼采眾說一主二程朱子之言,以上宗於孔子,科目所取,朝廷所用,非明經而不悖于程朱之說者不得與,近數年來,異說競起,是以古人為後大宗之義,不明於天下,臣因舉程朱諸儒所論,有與古義互相發明者,撮其大要,條列一二謹錄進呈,伏望 皇上留神省覽,益堅 聖明專意正統之盛心,則凡任情違禮之說,自不得以上惑 聖聰,而於 君德世道,皆不能無小補矣,不勝惓惓願望之至。

  一三代及漢魏唐宋以來為人後之議公羊高傳春秋曰為人後者為之子,非高創為斯言也,此?議武宗稱謂甚當亦不甚與張桂異也高為子夏高第弟子,子夏上傳於孔子,而以授之于高也,世之學者,不原其所自,遂直以為漢儒之言,誤矣,惟以此言為出於漢儒,而不知為孔門之所傳授,由是不明春秋躋僖公之旨,逆祀之說,子雖齊聖不先父食之說,先禰而後祖之說,無昭穆則是無祖之說,君子不以親親害尊尊之說,臣子一例之說,皆莫之講,而三代以來為人後以重承祀繼統之大義,皆托之空言矣,邪說紛然,卒莫之禁,國固可以有二統,尊固可以有二上,人固可以有二考,人欲肆而天理微,彝倫斁而世道降,未必不由此以致之也,唐之宣宗。禘祭祝文於穆宗及敬文武三宗。皆稱嗣皇帝臣某昭告。猶為不失此意。穆于宣為兄。而敬也文也武也。則皆宣之猶子也。叔父之于猶子。尚可以稱嗣稱臣。況宣之於穆。本弟之于兄乎。故弟之于兄。叔父之于猶子。皆以君臣例之。與父子無不同焉者。雖祖孫亦然。可以考則稱考。可以兄則稱兄。其名稱皆不敢紊。至於叔父雖尊行。臣也。猶子雖卑行。君也。舉其所重。惟以臣道自處。而不敢不以君道事先君焉。叔父之名。猶子之名。皆不必著于宗祝之文。而亦未嘗廢也,夏有天下四百三十餘年,傳十七世,凡十七君,而以弟繼兄者二人,仲康之于太康則兄終弟及之始也,商有天下六百十餘年,傳十七世,凡三十君而以以弟繼兄者至十三人,孔光所謂殷之及王是也,周有天下八百六十餘年,傳三十二世,凡三十七君,而以弟繼兄者猶五人焉,兄終弟及,自三代以來,不為少矣,三代宗祝之文。今雖不可考見,而凡嗣先君者。未嘗不稱嗣。亦未嘗不以臣道自處弟之于兄。亦何以異于子之于父哉。春秋書公孫嬰齊不曰公孫嬰齊而曰仲嬰齊者,見嬰齊以弟而後兄也,列國陪臣,尚明此義,況有天下者乎,胡氏謂其亂昭穆之序者,以兄不可以子其弟。故謂弟不可以後其兄也。不知例以君臣之道。而仍不廢兄弟之名。固春秋之所予也。昭穆之序。何有於亂乎。獨不記僖躋于閔。臣子一例之說乎。由前之說。則兄為弟後既可以行于國君矣。由今之說。何弟為兄後。乃不可以行于卿大夫乎。不知道雖例以君臣。而名不廢于兄弟。則雖有天下者。無不可行。而況於有國有家者。何不可行之有哉。又春秋於定公八年書從祀先公,三傳皆謂先公為閔,僖以文公逆祀,至定公始正先公之位次為順祀也,劉原父釋經,至謂陽虎惡季氏以臣而陵君,猶僖公以子而先父,故先正逆祀以微諭其意,則直稱僖為子,謂閔為父,而兄為弟後者。亦以君臣例之于父子矣況弟為兄後者乎。漢周舉吊引閔僖二公事,以斷殤順二帝昭穆之序,謂殤帝在先。于秩為父。順帝在後於親為子。亦固以君臣例之。誠有得於春秋之義矣。自漢成帝以兄弟不得相入廟,舍其弟中山王而立侄定陶王,於是兄終弟及之典。不復見於世。唐之敬文武三宗雖相繼。而然皆乘時之亂。立不以正未有若我 武宗皇帝遵奉 祖訓。而親挈神器以授之於我 皇上者也。念大統之所由傳。思大義之所當盡。據經守禮。正名定分。豈非今日之第一義乎。今之不明此義者,乃曰 皇上由宗藩入繼大統,與宋之英宗素養育于宮中者不同,不思舍所生而後所繼,大統所在,既身嗣之,自不得不以父道視之矣,豈為其有養育之恩哉,特兄弟之名。自有不容泯焉者耳。又曰 孝宗有 武宗為之後矣,今乃又後於 孝宗,武宗無後矣,今顧不為之後,不思嗣 武宗之統。即為 武宗之後。既後 武宗。即繼 武宗而子于 孝宗。正如 孝宗原有二子。而兄終弟及。非越武宗而直上嗣夫 孝宗之統也。統之所在。即當後之。嗣其統。即所以後其人而承其祀。 武宗豈果無後哉。此義既明。則夫兄而父事之。不敢不以兄名稱焉。弟而以子道自處。不敢紊夫弟之名以自稱也。由是伯父而父之,伯母而母之,父矣而不敢自父焉,母矣而不敢自母焉,禮儀之節,稱謂之等,一皆有義以制禮,有禮以防情,原乎天理之正,即乎人心之安,名無不正,言無不順施無不當,行無不宜者矣,知繼正統也,知重大宗也,?親固在所略矣,小宗固有所不暇顧矣,使本生兼厚焉,小宗兼重焉,則為後之義不專矣,揆之於道,夫豈順乎,度之於禮,夫豈協乎,春乎之義,不如是也,師丹之議講於漢,明帝之詔行于魏,程子之論著于宋,雖言之淺深,義之精粗,未可以槩論皆有得於春秋之旨者也。議禮之臣,上濧三代,下則兼取漢魏唐宋以來行之而善者用之於今日,庶幾不失聖人春秋之義伏,臣謹按宋儒朱熹謂禮家先儒之說,兄弟傳國,以其嘗為君臣,便同父子,各為一世,此為禮之正法,由熹此言觀之,則春秋臣子一例之說,雖聖人複起,亦有不可易者,古者為人後之義,至是益彰彰然明矣。

  一漢宋名臣大儒為人後之議,漢宣帝初即位,詔議故太子諡,有司之奏巳謂禮為人後者為之子,及成帝召丞相禦大大夫議宜為嗣者,又皆以為禮曰昆弟之子猶子也,為其後者為之子也,至哀帝欲加定陶共皇稱號,師丹亦曰為人後者為之子,西山真氏取丹此議,編入文章正宗,且曰丹議甚得禮經本指,其曰為人後者為之子,本儀禮雲,蓋此語雖創見于公羊高春秋傳中,而實本於儀禮,古之治禮者世守焉,所以語類載,朱子語學者英宗朝事,亦曰當時濮議之爭,都是不曾好好讀古禮,見得古人意思,為人後為人子,其義甚詳,漢宋以來,名臣大儒,凡論主後事,未嘗不以此言為准,臣謹按漢文帝時嘗賜天下民當為父後者爵一級,由此觀之,則子之于父,有當為後者,亦有不當為後者,非謂凡為人子者,皆可以為父後也,子之後其父者,既繼其統系,即承其宗祀皆為後之事,非如今之人謂繼統為承其基業而為後,乃是繼嗣而為子也,可見今之人繼統不繼嗣之說,皆不明于禮為人後之義者也。

  一朱熹論宋英宗事,朱熹嘗因門弟子問濮議,答曰歐陽修之說斷不可,且如今有為人後者,一日所後之父與所生之父相對坐,其子來喚所後父為父,終不成又喚所生父為父,這自是道理不可,試坐仁宗於此,亦坐濮王於此,使英宗過焉終不成都喚兩人為父,只緣眾人道是死後為鬼神不可考,胡亂呼都不妨,都不思道理不可如此,先時仁宗有詔雲,朕皇兄濮安懿王之子,猶朕之子也,此甚分明,當時只以此為據足矣,臣謹按朱熹此言可見所後所生,其稱謂之間,自有不得而同者,大宗正統,義固有所專也。

  一宋孝宗理宗於其本生父母止稱為所生父所生母。甚得古禮為後之義。宋高宗既立孝宗為皇太子,封皇太子所生父子偁為秀王,所生母張氏為夫人,理宗既後,甯宗為帝,追封所生父希瓐為榮王,所生母全氏為國夫人,其後二君在位三四十年,於其所生父母,並無別樣稱呼之事,臣謹按孝宗於其所後父高宗及所後母吳太后最盡孝道,所以得稱為孝,其後理宗亦以專意正統於所後,倫理無失,得稱為理,不但以其能表章理學而已,若二君者,可以為萬世為後大宗者之法矣。

  ◎書
  與蕭提督書

  ○與蕭提督書〈軍糧〉

  各處官軍俸糧,自當於各府州縣秋糧夏稅中支給,吾廣右去年遍地旱傷,糧稅何從而出哉,若必待征完糧稅,而後以本色給之。則官軍與民。皆不堪命矣,今暫將廣東湖廣所糴軍餉支給隨征官軍外。量行借與守城官軍。先由桂林以次及于柳慶。隨支隨糴。隨糴隨運。但支給兩三月本色米。而不折銀與之。則不獨隨征官軍無缺乏之憂而裡居士民。亦免饑餒之歎。不日秋成田禾收穫雨水漸稀,林箐可入,則平賊有期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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