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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辰部匯考·紫微垣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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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微垣二 天皇大帝 按《星經》,天皇大帝一星,在鉤陳中央也。不記數,皆是一星在五帝前坐,萬神輔錄圖也。其神曰耀魄寶,主禦群靈也。 按:《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鉤陳口中一星曰天皇大帝,其神曰耀魄寶,主禦群靈,執萬神圖。」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天皇大帝一星,在鉤陳口中,其神曰耀魄寶,主禦群靈,執萬神圖,大人之象也。」 按《觀象玩占》,「天皇大帝一星,在鉤陳口中,其神曰耀魄寶,主出命符,以授天子,主五禮,禦群靈,秉萬機,握神圖。其星常隱隱不明。」 按《曆學會通》:「天皇大帝一星,黑色,銘陳口中,稍微者是。其神曰耀魄寶,主禦天下群靈,河洛之命皆稟焉。」按《管窺輯要》,此星為大帝之座,不遂指為天皇大帝,其星隱而不見,王者聰明,上睿智,而不敢用其聰明,故冕旒蔽目,黈纊蔽耳,去極八度半,入室一十一度,在鉤陳口。 五帝內座 按《星經》,五帝內座在華蓋下,覆帝座也。五帝同座也。 按《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華蓋下五星曰「五帝內座,設敘順帝所居也。」 按:《隋書》《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觀象玩占》:「五帝內座五星,在紫微宮華蓋下,鉤陳之上,斧扆之象,所以備宸居者。」 按《曆學會通》,「五帝內座,各順方位之色,為五帝之神。」按《管窺輯要》,「五帝座五黑星,距中大星,去極一十二度半,入室六度,在華蓋下,為斧扆象。」 華蓋 按《星經》,「華蓋十六星在五帝座上,扛九星為華蓋之柄也,上七星為庶子之官。」 按:《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大帝上九星曰華蓋,所以覆蔽大帝之座也。蓋下九星曰扛,蓋之柄也。 按《隋書·天文志》,大帝上九星曰華蓋,蓋所以覆蔽大帝之座也。又九星直曰「扛。」 按《宋史·天文志》:「華蓋七星扛九星,如蓋,有柄下垂,以覆大帝之座也。在紫微宮,臨鉤陳之上。」 按《觀象玩占》:「華蓋七星,扛九星,共十六星,在鉤陳上,所以覆蔽大帝之座。」《荊州占》曰:「正上扛蓋者,名曰扛星,次蓋大星為母,中央為身,母星下二寸者,妻子也,其下有一小星。」 按《曆學會通》:「華蓋七星下九星名扛,即蓋之柄偃蓋大帝共十六星,狀如傘蓋。」 按《管窺輯要》:「華蓋十六黑星,其七為蓋,距中大星,去極二十六度,入婁四度。其九為扛蓋之柄,距南第一星,去極一十四度半,入婁十一度,在鉤陳上,所以覆蔽大帝之座,主文章。」 傳舍 按《星經》傳「舍九星在華蓋奚仲北,近天河,主賓客之館。」 按:《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傳「舍九星。在華蓋上。近河。賓客之館。」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傳「舍九星,在華蓋上,近河,賓客之館,主北使入中國。」 按《觀象玩占》,傳「舍九星在紫微宮外華蓋上,近河戍,賓客之館舍也,主備奸使。一曰水官也。」 按《管窺輯要》:「傳舍九黑星,距西第四星,去極二十八度,入胃五度,在華蓋上,近河。賓客之館,亦為驛亭。」蘇鶚曰:「傳者,以木為之,長一尺五寸,書符其上,又以一版偕封以禦史印章,所以為信。乘傳者,依乘符傳而行,若今之使者持節耳。」師古者:以車謂之傳車,後有置單馬,謂之驛騎。 內階 按《星經》,「內階六星,在文昌北階,為明堂頭。」 按《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按《晉書·天文志》。文昌北六星曰內階,天皇之階也。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內階六星,在文昌東北,天皇之階也,一曰上帝幸文館之內階也。」 按《觀象玩占》,「內階六星,在紫微垣外,文昌之北,天皇之階也,主明堂。」 按《曆學會通》,「內階」、天階之屬。 天廚 按《星經》,天廚六星,在紫微東北維,近傳舍北,百官廚。 今光祿廚象之。 按:《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紫微垣東北維外六星曰天廚,主盛饌。」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天廚六星,在扶筐北,一曰在東北維外,主盛饌,今光祿廚也。」 按《觀象玩占》:「天廚六星,在紫微垣外,天子百官之廚也,主禦膳。」 按《曆學會通》:「天廚,造饌百牢之所。」 八穀 按:《星經》缺。《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五車西八星曰八谷,王候歲。」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八穀八星,在華蓋西、五車北,一曰在諸王西。武密曰:主候歲豐儉。一稻、二黍、三、大麥、四、小麥五、大豆六、小豆七、粟八麻。」甘氏曰:「八谷在宮北門之右,司親耕,司候歲,司尚食。」 按《觀象玩占》,「八穀八星,在紫微西蕃之外,五車之北,華蓋之西,主候歲豐凶,土官也。一主稻,二主黍,三主大麥,四主小麥,五主大豆,六主小豆,七主粟,八主麻。」 天棓 按《星經》,天棓五星,入氐一度,去北辰二十八度。 按《史記·天官書》,紫宮右五星曰天棓。 〈注〉索隱曰:「天棓五星,主棓人。」《石氏星贊》雲:「備非常之變也。」正義曰:「天棓五星,天子先驅,所以禦兵。」 按《漢書·天文志》:紫宮右四星曰天棓。 按《晉書·天文志》:「天棓五星,在女床北,天子先驅也,主分爭與刑罰。藏兵亦所以禦兵,亦所以禦難也,槍棓皆所以備非常也。」 按:《隋書》《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觀象玩占》:「天棓五星,在紫微垣外,女床東北,天子之先驅,所以禦難備非常也。主禁暴,防不虞,又主爭訟。」 天床 按《星經》,「天床六星,在宮門外聽政之前,亦主寢宴會燕息。」 按:《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門外六星曰天床。主寢舍。解息燕休。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天床六星,在紫微垣南門外,主寢舍,解息燕休。一曰在二樞之間,備幸之所也。」 按《觀象玩占》:「天床六星在紫微閶闔門外,天子寢息燕休之所也。」 內廚 按《星經》,「內廚二星,在西北角,主六宮飲食,後妃第宴飲廚府也。」 按:《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西南角外二星曰內廚,六宮之飲食。 後妃夫人與太子宴飲。」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內廚二星,在紫微垣西南外,主六宮之內飲食及後妃夫人與太子燕飲。」 按《觀象玩占》:「內廚二星,紫微垣外西南角,宮內飲食之府也,一曰後夫人飲食之廚也。」 按《曆學會通》:內廚,六宮內飲食廚,為太子妃後飲宴。 文昌 按:《周禮春官大宗伯》:「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 〈訂義〉賈氏曰:先鄭以司中是三台,司命是文昌,今三台與文昌皆有司中、司命,故後鄭不從。《武陵太守星傳》雲:「文昌宮六星,一上將,二次將,三貴相,四司命,五司中,六司祿。」又雲:「三台名天柱,上臺司命為太尉,中台司中為司徒,下臺司祿為司空。」 《天府》,「若祭天之司民、司祿,而獻民數、穀數」,則受而藏之。 〈訂義〉鄭鍔曰:「考小司寇之職,孟冬祀司民,獻民數于王,王拜受之,以圖國用,則祭司民獻民數,小司寇之職,《春官》司祿之職缺,其祭司祿之神,或同司民之祭歟?司民,軒轅之角星;司祿,文昌宮之星。又雲下臺為司祿,祿之言穀也。」 按《星經》,「文昌六星如半月形,在北斗魁前天府,主營 計天下事,其六星各有名六司法。大理按《春秋文耀》鉤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宮,為六府。」〈按文耀鉤與史記注互異〉 按《史記·天官書》:「鬥魁戴筐六星,曰文昌宮,一曰上將,二曰次將,三曰貴相,四曰司命,五曰司中,六曰司祿。」 〈注〉索隱曰:《文耀鉤》雲:「文昌宮為天府。」《孝經援神契》雲:「文者,精所聚,昌者,揚天紀,輔拂並居,以成天象,故曰文昌宮。」《春秋元命苞》雲:「上將建威武,次將正左右,貴相理文緒,司祿賞功進士。司命主災咎,司中主佐理也。」 按《漢書·天文志》,「鬥魁戴筐六星,曰文昌宮。一曰上將,二曰次將,三曰貴相,四曰司命,五曰司祿,六曰司災。」按《晉書·天文志》,「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府也,主集計天道。一曰上將,大將軍建威武。二曰次將,尚書正左右。三曰貴相,太常理文緒。四曰司祿、司中、司隸,賞功進德。五曰司命、司怪,太史主滅咎。六曰司寇」,大理佐理寶。所謂一者起鬥魁前近內階者也。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文昌六星在北斗魁前,紫微垣西。」按《觀象玩占》,「文昌六星在紫微垣外,北斗魁前,如筐形,天之六府也,主集計禍福,明天道,經緯天下。」《天官書》曰:「鬥魁戴筐六星曰文昌,六司之會計也。起北斗魁前,近內階。第一星為上將,主建威武;二星曰次將,主正左右。次三星為貴相,主理文緒。次四星曰司命,主賞功進德。次五星曰司中,主文過詰咎。次六星曰司祿,主佐理大寶。」《黃帝占》曰:「文昌者,天府之離宮也。」按《曆學會通》,「文昌在北斗魁前,天之六司,主集計天道。第一曰大將軍,主建威武;第二曰次將,主尚書左右丞;第三曰貴相,主太常卿,均禮樂;第四曰司祿,主賞罰功能;第五曰司命、司怪,主占風雲」氣候,第六曰「司法」,主刑法。 三師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杓南三星及魁第一星西三星,皆曰三公,主宣德化,調七政,和陰陽之官也。」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三公三星,在北斗杓南及魁第一星西。一雲:在斗柄東,為太尉、司徒、司空之象。在魁西者,名三師,皆主宣德化,調七政,和陰陽之官也。」 按《觀象玩占》:「三公三星在北斗魁西,主燮理陰陽,弼成機務。」又曰:「三公三星在斗柄南,亦曰三師,主宣德化,調七政,和陰陽,皆天子之輔臣也。」 按《曆學會通》:「三師星即三公之位,在北斗魁西,主調七政,宣德化,和陰陽。」 天牢 《按星經》:「天牢六星,在北斗魁下,貴人牢。」 按:《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晉書·天文志》同。 按《隋書·天文志》:「天牢六星,在北斗魁下,貴人之牢也。主愆過,禁暴淫。」 按《宋史·天文志》:「天牢六星,在北斗魁下,貴人之牢也,主繩愆禁暴。」甘氏雲:「賤人之牢也。」 太陽守 按《星經》:「太陽守,在相西北,王大臣將,備天下不虞事。」入張十三度,去北極四十五度。 按:《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太陽守一星,在相西,大將大臣之象也。主戒不虞,設武備。」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太陽守一星,在相星西,北斗第三星西南,大將大臣之象,主設武備,以戒不虞。一曰在下臺北,太尉官也,在朝少傅行大司馬者。」 按《觀家玩占》:「太陽守一星,在天相西,大臣大將之象,所以守衛天之宮,備守諸門,主武備,戒不虞。」 勢星 按:《星經》闕,《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太陽守西北四星曰勢。勢,腐刑人也。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勢四星,在太陽守西北,一曰在璣星北。勢,腐刑人也,主助宣王命,內常侍官也。」 按《曆學會通勢》:「四星在太陽守西北,閹臣之象。」 相星 按《星經》:「相星在北極鬥南,總領百司,掌邦教,以佐帝王,安撫國家,集眾事,家宰之佐。」入翼一度,去北辰三十一度。 按:《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相一星,在北斗南。相者,總領百司而掌邦教,以佐帝王,安邦國,集眾事也。」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相一星,在北斗第四星南,總百司,集眾事,掌邦典,以佐帝王。一曰在中鬥文昌之南,在朝少師行太宰者。」 按《觀象玩占》,「相一星,在北斗南,天之丞相也。所以總領百官,以佐帝王,安邦國,主衣服文章。」 三公〈按三公三師兩座異名而象占則一故不妨於重見〉 按《星經》,「三公三星在斗柄東,和陰陽,齊七政,以教天下人。」 按:《史記·天官書》《漢書·天文志》俱不載。 按《晉書·天文志》:「杓南三星及魁第一星西三星,皆曰三公,主宣德化,調七政,和陰陽之官也。」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三公三星,在北斗杓南及魁第一星西。一雲:在斗柄東,為太尉、司徒、司空之象,主宣德化,調七政,和陰陽之官也。」 按《觀象玩占》:「三公三星在北斗魁西,主燮理陰陽,弼成機務。」又曰:「三公三星在斗柄南,亦曰三師,主宣德化,調七政,和陰陽,皆天子之輔臣也。」 元戈 按《星經》,「元戈一星,在招搖北,一名臣戈。」入氐一度,去北辰四十二度。 按《史記·天官書》:「杓端有兩星,一外為盾,天鋒。」 〈注〉晉灼曰:「外遠,北斗也,在招搖南,一名元戈。」 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晉書·天文志》:「招搖北一星曰元戈。」 按《隋書·天文志》,「元戈一星,在招搖北,所主與招搖同。」按《宋史·天文志》,「天戈一星,又名元戈,在招搖北,主北方。」 按《觀象玩占》,「元戈一星,在北斗杓端,招搖之北,一曰天戈,主北方。」 天理 按《星經》「天理四星,在北斗杓中,主貴人牢,為執法官。」按《史記·天官書》:在鬥魁中,貴人之牢。 〈注〉孟康曰:《傳》曰:「天理四星在鬥魁中,貴人牢,名曰天理。」《索隱》曰:《樂葉圖》雲:「天理,貴人牢。」宋均曰:「以理牢獄也。」 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晉書·天文志》。「魁中四星為貴人之牢,曰天理也。」按《隋書》《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觀象玩占》,「天理四星,在北斗魁中,執法之官,決獄之職,貴人之牢。」巫鹹曰:「水官也,主司三公,糾貴臣。」 輔星 按《星經》:「輔星像,親近大臣。」 按:《史記·天官書》:「輔星明近,輔臣親強,斥小疏弱。」 〈注〉孟康曰:「在北斗第六星旁。」《正義》曰:「大臣象也。」 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晉書·天文志》:「輔星傅乎開陽,所以佐鬥成功,丞相之象也。」 按《隋書·天文志》:「輔星傅乎開陽,所以佐鬥成功也。」又曰:「主危正,矯不平。」又曰:「氶相之象也。」 按《宋史·天文志》:「北斗第九星曰輔星,在第六星左,常見《漢志》,主並州。」《晉志》:「輔星傅乎開陽,所以佐鬥成功,丞相之象也。其色在春青黃,在夏赤黃,秋為白黃,冬為黑黃。」 按《曆學會通》,「輔」一星,附北斗柄第六星,近密大臣之位。 北斗 「按《春秋運鬥樞》,天文地理,各有所主,北斗有七星,天子有七政也。北斗七星,所謂璿璣玉衡,以齊七政,杓攜龍角,衡殷南斗,魁枕參首,是謂帝車。運於中央,臨制四鄉,分陰陽,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定諸紀,皆系於鬥。」第一天樞,第二璿,第三璣,第四權,第五衡,第六開陽,第七搖光,第一至第四為魁,第五至第七為杓,合而為鬥。居陰布陽。故稱「北斗。」 按《星經》,「北斗星謂之七政,天之諸侯亦為帝車。魁四星為璿璣,杓三星為玉衡,齊七政。」鬥為人君號令之主,出號施令,布政天中,臨制四方。第一名天樞,為土星,主陽德,亦曰政星也,是太子象。第二名璿,主金,刑陰,女主之位,主月及法。第三名璣,主木及禍,亦名金星。第四名權,主火,為伐,為天理伐也。第五名衡,主水,為煞助,四時旁煞有罪。第六名闓陽,主木,及天下倉庫五穀。第七名瑤光,主金,亦為應星樞。入張一度,去北辰十八度。衡去極十五度,去辰十一度。 按《史記·天官書》,北斗七星,所謂「璿璣玉衡,以齊七政。」杓攜龍角,衡殷南斗,魁枕參首。用昏建者杓,杓自華以西南;夜半建者衡,衡殷中州河濟之間;平旦建者魁,魁海岱以東北也。鬥為帝車,運於中央,臨制四鄉,分陰陽,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定諸紀,皆系於鬥。 〈注〉《索隱》曰:《文耀鉤》雲:「鬥者,天之喉舌,玉衡屬杓,魁為璿璣。」《整長曆》雲:「北斗七星,星間相去九千里。其二陰星不見者,相去八千里也。」《尚書》「璿」作「璿。」馬融雲:「璿,美玉也。璣,渾天儀,可轉旋,故曰璣衡。其中橫筩,以璿為璣,以王為衡,蓋貴天象也。」鄭元注《大傳》言渾儀,其中筩為璿璣,外規為玉衡者是也。《尚書大傳》雲「七政,謂春秋冬夏,天文地理、人道所以為政也。人道正而萬事順成。」又馬融注《尚書》雲:「七政者,北斗七星,各有所主。第一曰主日,法天;第二曰主月,法地;第三曰命火,謂熒惑也;第四曰煞土,謂填星也;第五曰伐水,謂辰星也;第六曰危木,謂歲星也;第七曰罰金,謂太白也。」孟康曰:《傳》曰:「鬥第七星,法太白,主杓,鬥之尾也。尾為陰,又其用昏。昏,陰位在西方,故主」西南。鬥第一星,法於日,主齊也。魁,鬥之首,首陽也。又其用在明,陽與明德在東方,故主東北齊分。《正義》曰:杓,東北第七星也。華華山,言北斗昏建用鬥,杓星指寅也。杓,華山西南之地也。衡,北斗衡,言北斗夜半建用鬥衡,指寅。殷,當也,鬥衡,黃河濟水之間地也,北斗旦建用鬥魁,指寅。海、岱,代郡也,言魁星主海岱之東北地也。隨三時所指,有前三建也。 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淮南子天文訓》:「日冬至則鬥北中繩,日夏至則鬥南中繩。帝張四維,運之以鬥。月徙一辰,複反其所。正月指寅,十二月指醜,終而複始。」 《本經訓》「取焉而不損,酌焉而不竭,莫知其所由出,是謂瑤光。瑤光者,資糧萬物者也。」 〈注〉瑤光,謂北斗杓第七星也。居中而運曆,指十二辰,摘起陰陽,以殺生萬物也。一說瑤光,和氣之見者也。 按:《大戴禮夏小正》:「六月初昏,斗柄正在上。五月大火中,六月斗柄正在上。」此見斗柄之不當在心也。 七月斗柄縣,在下則旦。 按《後漢書·天文志注》,《星經》曰:「璿璣者,謂北極星也。玉衡者,謂鬥九星也。玉衡第一星主徐州,常以五子日候之,甲子為東海,丙子為琅琊,戊子為彭城,庚子為下邳,壬子為廣陵,凡五郡。第二星主益州,常以五亥日候之,乙亥為漢中,丁亥為永昌,己亥為巴郡、蜀郡、牂牁,辛亥為廣漢,癸亥為犍為,凡七郡。第三星主冀州,常以五戌日候之,甲戌為魏郡、渤海,丙戌為安平,戊戌為巨鹿、河間,庚戌為清河、趙國,壬戌為恒山,凡八郡。第四星主荊州,常以五卯日候之,乙卯為南陽,己卯為零陵,辛卯為桂陽,癸卯為長沙,丁卯為武陵,凡五郡。第五星主兗州。常以五辰日候之,甲辰為東郡陳留,丙辰為濟北,戊辰為山陽泰山,庚辰為濟陰,壬辰為東平任城,凡八郡。第六星主揚州。常以五巳日候之。乙巳為豫章,辛巳為丹陽,己巳為廬江,丁巳為吳郡會稽,癸巳為九江,凡六郡。第七星主豫州。常以五午日候之。甲午為潁州,壬午為梁國,丙午為汝南,戊午為沛國,庚午為魯國,凡五郡。第八星主幽州。 常以五寅日候之。甲寅為元菟,丙寅為遼東、遼西、漁陽,庚寅為上穀、代郡,壬寅為廣陽,戊寅為涿郡,凡八郡。第九星主並州。常以五申日候之,甲申為五原、雁門,丙申為朔方、雲中,戊申為西河,庚申為太原、定襄,壬申為上黨,凡八郡。」《璿璣玉衡占》色:「春青黃,夏赤黃,秋白黃,冬黑黃。」 按《博雅》,「北斗七星,一為樞,二為璿,三為璣,四為權,五為衡,六為開陽,七為瑤光。樞為雍州,璿為冀州,璣為青、兗州,權為徐揚州,衡為荊州,開陽為梁州,瑤光為豫州。」 按《晉書·天文志》:「北斗七星在太微北,七政之樞機,陰陽之元本也。故運乎天中而臨制四方,以建四時,而均五行也。」魁四星為璿璣,杓三星為玉衡。又曰:「鬥為人君之象,號令之主也。又為帝車,主乎運動之義也。」又魁第一星曰天樞,二曰璿,三曰璣,四曰權,五曰玉衡,六曰開陽,七曰瑤光。一至四為魁,五至七為杓。樞為天,璿為地,璣為人,權為時,玉衡為音,開陽為律,瑤光為星。《石氏》雲:「第一曰正星,主陽德,天子之象也。二曰法星,主陰刑,女主之位也。三曰令星,主中禍。四曰伐星,主天理,伐無道。五曰殺星,主中央,助四旁,殺有罪。六曰危星,主天倉五穀。七曰部星,亦曰應星,主兵,又一主天,二主地,三主火,四主水,五」主土,六主木,七主金。又曰:「一主秦,二主楚,三主樑,四主吳,五主燕,六主趙,七主齊。」 按:《隋書·天文志》同。 按《宋史·天文志》:「北斗七星,在太微北杓,攜龍角,衡殷南斗魁枕參首,是為帝車,運於中央,臨制四海,以建四時,均五行,移節度,定諸紀,乃七政之樞機,陰陽之元本也。魁第一星曰天樞,正星主天。又曰,樞為天,主陽德,天子象,其分為秦。」《漢志》「主徐州。二曰璿法星,主地。又曰,璿為地,主陰刑女主象,其分為楚。」《漢志》:「主益」州。三曰璣為人主。火為令星,主中禍。其分為梁。《漢志》主冀州。四曰權為時主。水為伐星,主天理,伐無道。其分為吳。《漢志》主荊州。五曰玉衡為音主土,為殺星,主中央,助四方,殺有罪。其分為燕。《漢志》主兗州。六曰闓陽為律主。木為危星,主天倉五穀。其分為趙。《漢志》主揚州。七曰瑤光為星主;金,為部星,為「應星,主兵,其分為齊。」《漢志》:「主豫州。」又曰:「一至四為魁,魁為璿璣,五至七為杓,杓為玉衡,是為七政。第八曰弼星,在第七星右,不見。」《漢志》「主幽州。第九曰輔星,在第六星左,常見。」《漢志》「主並州。其色在春青黃,在夏赤黃,秋為白黃,冬為黑黃。」 按《觀象玩占》,「北斗七星在紫微垣外,太微垣北,七政之樞機,陰陽之本元也。魁第一星曰天樞,二星曰璿,三星曰璣,四星曰權,五星曰衡,六星曰開陽,七星曰搖光。一至四為魁,亦曰璿璣;五至七為杓,亦為玉衡。 杓指龍角,衡中南斗,魁枕參首。樞為天,璿為地,璣為人,權為時,衡為音,開陽為律,瑤光為呂。又為帝車,運」乎中央,而臨制四方,以建四時,均五行,定綱紀,為號令之主。 天槍 按《星經》,「天槍三星,在北斗柄東,主天鋒武備,在紫微宮右以禦也。」 按《史記·天官書》,「紫宮左三星曰天槍。」 〈注〉索隱曰:《詩緯》雲:「天槍三星,主槍人。」《石氏星贊》雲: 「備非常之變也。」正義曰:天子先驅,所以禦兵。 按:《漢書·天文志》同。 按《晉書·天文志》:「天槍三星,在北斗杓東,一曰天鉞,天之武備也。故在紫宮之左右,所以禦難也。」 按:《隋書》《宋史·天文志》俱同。 按《觀象玩占》,「天槍三星,在北斗搖光之旁,一曰天鉞,天之武備,以守衛紫宮金星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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