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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百一 邦計部·錢幣第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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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玄宗先天元年九月諫議大夫楊虛受以京中用錢惡貨物踴貴上疏曰:伏見市井用錢不勝濫惡有加鐵錫即非公鑄虧損正道夷亂平人城外此錢並不任用中京。且猶。若是遠郡夫何以堪。《易》曰:何以聚人曰:財故交易而退各得其所。《詩》曰:京邑翼翼四方是則國家優尚寬典吏人慢法銅錫亂雜偽錢轉多政刑漸失於科條明罰未加於守長有殊禁人為非矣。日中為市聚天下之貨而錢無准的物價騰踴乾沒相乘盈虛失度。又非各得其所矣。帝京三市人雜五方淫巧競馳侈偽成俗至於商賈積滯富豪藏钅強兼併之家歲增儲蓄貧素之士日有空虛公錢未益於時須禁法不當於代要四方無所取則矣。夫作法於涼其弊猶貪容奸於非弊將。若之何其惡錢臣望官為博取納鑄錢州京城並以好錢為用書奏付中書門下詳議以為擾政不行。 開元四年十一月詔曰:如聞東都用錢漸有變動留守及河南尹作何簡校宜敕劉知柔單思遠稍自勖勵嚴加捉搦。 六年正月禁斷惡錢行二銖四累已上舊錢更收人間惡錢破複鑄准樣式錢敕出之後百姓喧然物價搖動商人不敢交易宰相宋璟蘇奏請出太府錢五萬貫分於南北兩市平價買百姓間所賣之物堪貯掌官須者庶得好錢散行人間從之。又敕近斷惡錢恐人間少錢行用其兩京文武官夏季防問庶僕宜即先給錢待後季任取所配物貨賣准數還官二月敕曰:古者聚萬方之貨設九州之法以通天下以便生人。若輕重得中則利和善。若真偽相雜則官失其守頃者用錢不論此道深恐貧窶日困奸豪歲滋所以申明舊章懸設諸樣欲其人安俗阜禁止令行。 閏七月詔曰:禁斷惡錢改鑄新者務於精好行之久長如聞諸道置鑄禦史專掌未稱所委仍有濫惡。且更提振不即加罪有先鑄不如法總重毀钅東並已納太府者並令更揀以不合樣送所由重鑄已後倍須在意不得更然兩京少府並准此時宋璟為侍中禁斷惡錢發使分道撿括以銷毀之頗招士庶所怨七年二月詔天下惡錢並令禁斷錢令初下或恐艱辛宜量出米十萬石令府縣及太府寺選交易穩便處所分貯依時價糴與百姓收取惡錢便送少府監扌追碎。 八年六月詔曰:比來所市惡錢略計數應未盡本欲防其私鑄務在總納於官。若博換尚多則須抬帖估價百姓情願出惡錢一千文計秤滿六斤即官以好錢三百文博取無好錢處依時估折布絹雜物每季終各令隨近送納鑄錢仍申主者勘會。 十七年八月詔曰:古者作錢以通有無之鄉以平大小之價以全服用之物以濟單貧之資錢之所利人之所急然絲布財穀四者為本。若本賤末貴則人棄本而務末故有盜鑄者冒嚴刑而不悔藏钅強者非倍息而不出今天下泉貨益少幣帛頗輕欲使天下流通焉可得也。且銅者餒不可食寒不可衣既不堪於器用。又不同於寶物唯以鑄錢使其流布宜令所在知鑄委按察使申明格文禁斷私買銅錫仍令造銅器所有采銅錫鉛官為市取勿抑其價務利於人。 二十年九月制曰:綾羅絹布雜貨等交易皆合通用如聞市肆必須見錢深非道理自今以後與錢貨兼用違者准法罪之。 二十二年三月詔曰:布帛不可以尺寸為交易菽粟不可以抄勺貿有無故古之為錢以通貨幣蓋人所作非天實生頃者耕織為資乃稍賤而傷本磨鑄之物卻以少而致用頃雖官鑄所入無幾約工計本勞費。又多公私之間給用不贍永言其弊豈無變通往者漢文之時已有放鑄之令雖見非於賈誼亦無廢於賢君況古往今來時異事反經費之義安有定耶終然自拘必無足用。且欲不禁私鑄其理如何公卿百寮詳議可否朕將親覽擇善而從(因中書侍郎平章事張九齡奏也。)秘書監崔沔議曰:夫國之錢時所通用。若許私鑄人必競為各狥 所求小如有利漸忘本業大計斯貧是以賈生之陳七福頎於更漢令太公之創九府將以殷貧人況依法則不成違法乃有利謹按。《漢書》文帝雖除盜鑄錢令而不得雜以鉛鐵為他巧者。然則雖許私鑄不容奸錢錢不容奸則鑄者無利鑄者無利則私鑄自息斯則除令之與不除為法正等能謹於法而節其用令行而詐不起事變而奸不生斯所以稱賢君也。今。若聽其私鑄嚴斷惡錢官必得人人皆知禁誡則漢政可侔猶恐未。若皇唐之舊也。今。若稅銅折役則官冶可成計估度庸則私錢無利易而可久簡而難誣謹守舊章無越制度。且夫錢之為物貴於通貨利不在多何待私鑄然後足用也。左監門錄事參軍劉秩議曰:古者以珠玉為上幣黃金為中幣刀布為下幣。《管子》曰:夫三幣握之則非有補於暖也。舍之則非有損於飽也。先王以守財物以禦人事而平天下也。是以命之曰:衡衡者使物一高一下不得有常故與之在君奪之在君是以人戴君如日月親君如父母用此術也。是謂人主之權今之錢即古之下幣也。陛下。若舍之任人則上無以禦下下無以事上其不可一也。夫物賤則傷農錢輕則傷賈故善為國者觀物之貴賤錢之輕重夫物重則錢輕錢輕由乎!物多多則作法收之使少少則重重則作法布之使輕輕重之本必由乎!是奈何而假於人其不可二也。夫鑄錢不雜以鉛鐵則無利雜以鉛鐵則惡不重禁不足以懲息方今塞其私鑄之路人猶冒死以犯之況啟其源而欲人之從令乎!是設陷而誘之入其不可三也。夫許人鑄錢無利則人不鑄有利則人去南畝者眾去南畝者眾則草萊不墾草萊不墾。又鄰於寒餒其不可四也。夫人富溢則不可以賞勸貧餒則不可以威禁故法令不行人之不理皆由貧富之不齊也。若許其鑄錢則貧者必不能為臣恐貧者彌貧而服役於富室富室乘之則益恣昔漢文之時吳濞諸侯也。富埒天子鄧通大夫也。財侔王者。此皆鑄錢所致也。必欲許其私鑄是與人利權而舍其柄其不可五也。陛下必以錢重而傷本工費而利寡則臣願言其失以效愚計夫錢重者猶人鑄日滋於前而爐不加於舊。又公錢重與銅之價頗等故盜鑄者破重錢以為輕錢禁寬則行禁嚴則止止則棄矣。此錢之所以少也。夫鑄錢用不贍者在乎!銅貴銅貴之由在於採用者眾矣。夫銅以為兵則不如鐵以為器則不如錫禁之無害陛下何不禁於人禁於人則銅無所用銅無所用則銅益賤銅賤則錢之用給矣。夫銅不布下則盜鑄者無因而鑄無因而鑄則公錢不破公錢不破則人不犯死刑錢。又日增末複利矣。是一舉而四美兼也。伏惟陛下熟察之黃門侍郎平章事裴耀卿黃門侍郎李林甫河南少尹蕭照等皆曰:錢者通貨有國之權是以歷代禁之以絕奸濫今。若一啟此門但恐小人棄農逐利而濫惡更甚於事不便時公卿群官皆建議以為不便事既不行但敕郡縣嚴禁惡錢而已。 十月詔貨幣兼通將以利用而布帛為本錢刀是末賤本貴末為弊則深法教之間宜有變革自今已後所有莊宅口馬交易並先用絹布綾羅絲綿等其餘市買到一千以上亦令錢物兼用違者科罪。 二十六年於宣潤等州置錢監。 天寶初兩京用錢稍好米粟豐賤數載之後漸。又濫惡府縣不許好錢加價回博令好惡通富商奸人漸收好錢潛將往淮南每一錢貨得私鑄惡錢五文假託官錢將入京私用京城錢日加碎惡鵝眼鐵錫古文糸延環之類每一陌重不過三斤。 十一年正月敕曰:泉貨之用所以通有無輕重之權所以禁逾越故立九府之法漢備三官之制求言適便必在從宜如聞京城行用之錢頗多濫惡所資懲革絕其訛謬然安人在於存養化俗期於變通法。若從寬事堪持久宜令所司即出錢三數十萬貫分於兩市百姓間應交易所用錢不堪久行用者官為換取仍限一月日內使盡庶單貧無患商旅必通其有過限輒敢違犯者一事以上並依條件處分是時京城百姓久用惡錢制下之後頗相驚擾時。又令於龍興觀南街開場出左藏庫內排年錢許市人博換貧弱者。又爭次不得俄。又宣敕除鐵錫銅炒穿穴古文餘並許依舊行用久之乃定(天寶之制諸州凡置九十九爐鑄錢糸州三十爐楊潤宣鄂尉各十爐益柳各五爐洋州三爐每爐役丁匠三千人每年除六月七月停作餘十月作十番每爐各用銅二萬一千二百九十斤白金三千七百九十斤黑錫四百四十斤納每貫錢用銅蠟錫價約七百五十文工匠在外每爐計鑄錢三千三百貫約一歲計錢二十二萬七千餘貫)。 肅宗乾元元年七月詔曰:錢貨之興其來已久蓋代有沿革時為重輕周興九府實啟流泉之利漢造五銖亦弘改鑄之法必令大小兼適母子相權事有益於公私理宜循於通變但以兵戈未息帑藏猶虛蔔式獻助軍之誠弘羊興富國之算靜言立法諒在便人禦史中丞第五琦奏請改錢以一當十別無新鑄不廢舊錢冀實三官之資用收一倍之利所謂於人不擾從古有經宜聽於諸監別鑄一當十錢其文曰:乾元重寶其開通元寶者亦依舊行用所有私鑄捉搦處置即條件奏聞。 二年八月。又鑄大錢其文依乾元重寶而重其輪以別之一當五十詔曰:九府陳矩百王不易,或以輕為重蓋取適時以重為輕用為救弊則以形分龍馬勢寫刀龜子母相沿變通斯在今國步猶阻帑藏未充重斂乃人日不堪薄征則軍賦未足是以須令改鑄務於濟時自聞行用已來頗亦公私弘益今可於絳州諸爐加樣起鑄更增新廓不變舊文每以一錢用當五十利豐費約實允事宜其錢以二十斤成貫自餘錢監並聽依舊享滋厚利足以富國人安俗阜朕複何憂仍令鑄錢使即勾當起鑄新錢或有奸濫所由奏法勿至寬容各仰州縣明示錢樣切須捉搦勿使違犯在京官寮比無俸料桂玉之費將何以堪宜取絳州新錢給冬季俸料即仰所由申請計會支給。且多難之際家國當同頃者急於軍戎所以久虧祿俸眷言憂恤嘗愧於懷今甫及授衣略為給庶資時要宜悉朕懷,於是新鑄與乾元開通元寶錢三品並行焉而穀價騰貴米鬥至七十餓死者相枕於道乃抬舊錢以一當十減乾元錢以一當三十緣人厭錢價不定人間抬加價錢為虛錢長安城中競為盜鑄寺觀鐘及銅像多壞為錢奸人豪族犯禁者不絕京兆尹鄭淑請擒捕之少不容縱數月間榜死八百餘人人益無聊中外皆以為變法之弊封奏日聞貶第五琦為忠州長史。 三年二月詔曰:泉府之設其來尚矣。或時改作則制有輕重往以金革是殷邦儲稍闕屬權臣掌賦變法非良遂使貨物相沿帛騰踴求之輿頌弊實由斯夫易柱調弦政之要者今欲仍從舊貫漸罷新錢。又慮權行轉資艱急如或猶循所務未塞其源實恐物價虛騰黎元失業靜言體要用藉良圖。且兩漢舊規典章沿革必朝廷會議共體至公蓋明君不獨專法當從眾議庶遵行古之道俾廣無私之論宜令文武百官九品以上並於尚書省集議訖委中書門下詳擇奏聞(臣欽。若等曰:史不載尚書省集議之文)。 上元元年六月詔曰:因時立則須議新錢。且欲從權知非經久如聞官爐之外私鑄頗多吞併小錢逾濫成弊抵罪雖眾禁奸未絕況物價日起人心不安事藉變通期於折衷其重棱五十價錢宜減作三十文行用其開元舊錢宜十文行用乾元當十錢宜依前行用仍令京中及畿縣內依此處分諸州待後進止七月詔重棱五十價錢先令畿內減至三十價行用其天下諸州並准此。 十二月詔應典貼莊宅店鋪田地碾等先為實錢典貼者令還以實錢贖先以虛錢典貼者令虛錢贖其餘交關並依前用給賞價錢由是錢有虛實之稱代宗寶應元年五月甲午改行乾元錢以一當二乾元重棱大錢以一當十丙申改行乾元大小錢並以一當一其私鑄重棱錢不在行用之限初度支使第五琦奏鑄乾元重寶錢以一當十以贍國用。又以乾元重寶錢奏加重棱以一當五十行之僅半歲犯私鑄者日有數百府縣不能禁朝廷以錢貨大弊仍奏悉依開元錢以一當一人甚便之。 大曆四年正月關內道鑄錢等使戶部侍郎第五琦上言請於絳州汾陽銅源兩監增置五爐鑄錢許之七年十二月禁天下新鑄造銅器唯鏡得鑄其器舊者聽用之不得貨鬻將廣錢貨資國用也。 德宗建中元年九月戶部侍郎韓洄上言江淮錢監歲共鑄錢四萬五千貫輸於京師度工用轉送之費每貫計錢二千是本倍利也。今商州有紅崖冶出銅益多。又有雒源監久廢不理請增工鑿山以取銅興雒源故監置十爐鑄之歲計出錢七萬二千貫度工用轉送之費貫計錢九百則利浮本矣。其江淮七監請皆罷之。又天下銅鐵之冶是曰:山澤之利當歸於王者非諸侯方岳所宜有今諸道節度都團練使皆占之非宜也。諸總隸鹽鐵使皆從之。 二年八月諸道鹽鐵使包佶奏江淮百姓近日市肆交易錢交下粗惡揀擇納官者三分才有二分餘並鉛錫銅蕩不敷斤兩致使絹價騰貴惡錢漸多訪聞諸州山野地窖皆有私錢轉相貿易奸濫漸深今後委本道觀察使明立賞罰切加禁斷。 四年六月判度支侍郎趙贊以常賦不足用及請采連州白銅鑄大錢以一當十權其輕重詔從其說贊熟計之自以為非便皆寢不復請。 貞元九年正月諸道鹽鐵使張滂奏諸州府公私諸色鑄造銅器雜物等伏以國家錢少損失多門興販之徒潛將銷鑄每銷錢一千為銅六斤造為器物則斤直六百餘其利既厚銷鑄遂多江淮之間錢實減耗伏准建中元年六月二十六日敕令准。 大曆七年十二月十五日敕文一切禁斷年月深遠違犯尚多臣請自今已後應有銅山任百姓開採一依時價官為收市除鑄鏡外一切不得鑄造及私相買賣其舊器物先在人家不可收集破損者仍許賣入官所貴銅價漸輕錢免銷毀伏請委所在觀察使與臣屬吏會計處置詔曰:可。 三月敕陌內欠錢法當禁斷慮因捉搦或亦生奸使人易從期於不擾自今以後有人交關用欠陌錢者宜但令本行頭及居停主人牙人等撿察送官如有容隱兼許賣物領錢人糸告其行頭主人牙人重加科罪府縣所由祗承人等並不須干擾。若非因買賣自將錢於街衢行一切勿問。 七月張滂奏所在錢貨伏請不許壅塞以通商賈從之。 十年六月敕今後天下鑄造買賣銅器並不須禁止其器物每斤價值不得過一百六十文委所在長史及巡院同勾當訪察如有銷錢為銅者以盜鑄錢罪論。 十四年十二月鹽鐵使李。若初奏諸道州府多以近日泉貨數少繒帛價輕禁止見錢不令出界致使課利有闕商賈不通請指揮見錢任其往來勿使禁止從之。 憲宗元和元年二月以錢少禁用銅器。 八月靈武節度使李欒奏黃河堤岸摧得古文錢三千三百其形甚小方孔三足。 二年二月詔曰:錢貴物賤傷農害工權其輕重須有通變比者鉛銅無禁鼓鑄有妨其江淮諸州府收市鉛銅等先已令諸道知院官勾當緣令初下未盡頒行宜委諸道觀察等使與知院官專切勾當事畢日仍委鹽鐵使據所得數類會奏聞。 四月禁鉛錫錢。 三年五月鹽鐵使李巽上言得湖南院申郴州平陽高亭兩縣界有平陽治及馬跡曲木等古銅坑約二百八十餘井差官撿覆實有銅錫今請於郴州舊桂陽監置爐兩所采銅鑄錢每日約二十貫計一年鑄成七千貫有益於人從之。 六月詔曰:泉貨之法義在通流。若錢有所壅貨當益賤故藏錢者得乘人之急居貨者必損己之資今欲著錢令以出滯藏加鼓鑄以資流布使商旅知禁農桑獲安義切救時情非欲利。若革之無漸恐人或相驚應天下商賈先蓄見錢者委所在長吏令收市貨物官中不得輒立程限逼迫商人任其貨易以求便利計周歲之後此法遍行朕當別立新規設蓄錢之禁所以先有告示許其方圓意在他時行法不貸。又天下有銀之山必有銅钅廣銅者可資於鼓鑄銀者無益於生人權其輕重使務專一其天下自五嶺以北見采銀坑並宜禁斷恐所在坑戶不免失業各委本州府長吏勸課令其采銅助官中鑄作仍委鹽鐵使作法條流聞奏。 六年二月制曰:夏貢有差先乎!任土周幣殊等實在便人近日所徵布帛並先定物樣一例作中估受納精粗不等退換者多轉將貨賣皆致折損其諸道留使留州錢數內絹帛等但有可用處隨其高下約中估物價優饒與納則私無棄物官靡逋財其所納見錢仍許五分之中量徵二分餘三分兼納實估疋錢以准貨本約其輕重制之不均遂權百物由是競為蓄聚漸變流通粟帛轉賤農桑益廢。若無釐革其弊難堪公私交易十貫錢已上即須兼用疋委度支鹽鐵使及京兆尹即具作分數條流聞奏茶商等公私便換見錢並須禁斷。 三月河東節度使王鍔奏請於當管蔚州界加置爐鑄銅錢漸廢錫錢詔河東道自用錫錢已來百姓不堪其弊。若蔚州鼓鑄漸致銅錢則公私之間皆得充用宜委所司子細計料量借錢今積漸加至五爐。 七年二月詔蔚州鑄錢令度支量支錢三萬貫充本是月詔曰:錢重物輕為弊頗甚詳求適變將以便人所貴緡貨通行裡閭寬息宜令百寮各隨所見作利害狀以聞。 五月詔自今已後諸州府有請以破鐘再鑄宜令所在差人監領不得令銷錢毀器別有加添。 是月兵部尚書判戶部王紹戶部侍郎判度支盧坦鹽鐵使王播等奏伏以京都時用多重見錢官中支計近日殊少蓋緣比來不許商人便換因茲家有滯藏所以物價轉輕錢多不出臣等今商量伏請許令商人於戶部度支鹽鐵三司任便換見錢一切依舊禁約伏以比來諸司諸使等或有便商人錢多留城中逐時收貯積藏私室無複通流伏請自今已後嚴加禁約詔從之。 七月度支戶部鹽鐵等使奏先令差所由招召商人每貫加饒官中一百文換錢今並無人情願伏請依元和五年例敵貫與商人對換從之。 八年四月敕以錢重貨輕出內庫錢五十萬貫令兩常平收市布帛每端疋佐加十之一。 十二年四月詔曰:泉貨之設古有常規將使重輕得宜是資斂散有節必通其變以利於人今繒帛轉賤公私俱弊宜出見錢五十萬貫令京兆府揀擇要便處開場依市價交易選擇清幹官吏切勾當仍各委本司先作處置條件聞奏必使事堪經久法可通行。又詔曰:近日布帛轉輕見錢漸少皆緣所在壅塞不得通流宜令京城內文武官僚不問品秩高下並公郡縣主中使等已下至士庶商旅等寺觀坊市所有私貯見錢並不得過五十貫如有過此許從敕出後限一月內任將別物收貯如錢數扌交多處置未了任於限內於地界內州縣陳狀更請限縱有此色不得更過兩月。若一家內別有宅舍店鋪等所貯錢並須計同此數其兄弟本來異居曾經分析者不在此限如限滿後有違犯者白身人等宜令所司痛杖一頓處死其文武官僚及公主等並委有司聞奏當重科貶戚屬中使亦具名銜聞奏其貯錢不限多少並勒納官數內五分取一分充賞錢數其賞錢止於五千貫此外察獲及人論告亦重科處並量賞告者時京師市里區肆所積聚方鎮錢如王鍔韓弘李惟簡少者不下五十萬貫,於是竟置第宅以變其錢多者竟裡巷傭僦以歸其直而高貲大賈多依倚左右軍官錢為名府縣不得窮驗法竟不行。 十四年六月敕應屬諸軍諸使有犯時用錢每貫除二十文足陌內欠錢有鉛錫者宜令京兆府枷項收禁牒報本軍本使府司差人就軍看決二十如情狀難容複有違拒者仍令府司聞奏。 穆宗以元和十五年正月即位閏正月詔曰:當今百姓之困眾情所知欲減稅則國用不充依舊則人困轉甚貨輕錢重徵稅暗加宜令百寮各陳意見以革其弊。 八月中書門下奏伏惟今年閏正月十七日敕令百寮議錢貨輕重者今據群官楊於陵等伏請天下兩稅榷酒鹽利等悉以布帛絲綿任土所產物充稅並不徵見錢則物漸重錢漸輕農人。且免賤賣疋帛者伏以群官所議事皆至當深利公私請商量付度支據諸州府應徵兩稅供上都及留州留使舊額起元和十六年以後並改配端疋斤兩之物為稅額如大曆以前庸課調不計錢令其折納使人知定制供辦有常約仍元和十五年徵納布帛等估價其舊納虛估物與依虛估物回計如舊納實估物並見錢即於端疋斤兩上量加估價回計變法在長其物價價長則永利公私初雖微有加饒法行即當就實此舊給用故利而不害仍作條件處置編入旨符其鹽利酒利本以榷率計錢有銖兩兩稅之名不可除去錢額但舊額中有令納見錢者亦請令折納時估疋段上既不專以錢為稅人得以所產用輸官錢則貨幣必適其重輕隴畝自廣於織便時惠下庶皆得其宜其土乏絲麻或地邊塞風俗既異賦入不同亦請商量委所司裁酌隨便宜處置。又群官所議鑄錢或請收市人間銅器令州郡鑄錢者昔漢朝亦令郡國鑄錢當開元以前未置鹽鐵使亦令州郡勾當鑄造今。若兩稅盡納疋段或慮兼要通用見錢欲令諸道公私銅器各納所在節度團練防禦經略使便據元敕給與價直並兩稅仍令本處軍人鑄本請以留州留使年支用錢物充所鑄錢使充軍府州縣公用當處軍人自有糧賜亦較省本所資眾力並收眾銅天下並功速濟時用待一年後鑄器盡停其諸州府有出銅錢可以開爐鑄處具申有司便出令同諸州監治例每年與本充鑄如此則見錢稍廣物價漸增天下百姓日有所利軍國用度亦冀無虧其收市銅器期限並禁鑄造買賣銅物等待議定令有司條流聞奏其上都鑄錢及收銅器請續處分將欲頒行尚資周慮請令門下中書兩省尚書省禦史台並諸官商量重議聞奏從之。 長慶元年六月詔公私便換錢物先已禁斷宜委京兆府切加覺察。 九月敕泉貨之義所貴通流如聞比來用錢所在除陌不一與其禁人之必犯未。若從俗之所宜交易往來務令可守其外內公私給用官錢從今以後宜每貫一例除墊八千九百二十文成貫不得更有加除及陌內欠少。 敬宗寶曆元年十月河南尹王起奏准八月二十一日敕不許銷鑄見錢為佛像仍令京兆河南尹重立科條奏聞令請犯者以盜鑄錢論制可。 文宗太和三年六月中書門下奏元和四年閏三月四日敕應有鉛錫錢併合納官如有人糸得一錢賞百錢當時敕條貴在峻切今詳事實必不可行則有人告一百貫錫錢須賞一萬貫銅錢執此而行是無畔際昨因任清等犯罪施行不得遂酌事理量情科賞或恐已後民間更有犯者宜立節文令可遵守臣等商量自今已後有用鉛錫錢交易者一貫已下州府常行杖決脊杖二十十貫以下決六十徒三年過十貫已上集眾決殺其受鉛錫錢交易者亦准此處分其所用鉛錫錢並納官其能糸告者每一貫賞錢五十不滿一貫者准此計賞累至三百千仍。且取當處官錢給付其所犯人罪不至死者徵納家資充填賞錢其元和四年閏三月四日敕便望刪去可之。 四年十一月敕應私貯見錢家除合貯數外一萬貫至十萬貫限一周年內處置畢十萬貫至二十萬貫已下者限二周年處置畢如有不守期限安然蓄積過本限即任人糸告及所由覺察其所犯家錢並准元和十二年敕納官據數五分取一分充賞糸告人賞錢數止於五千貫應犯錢法人色目決斷科貶並准元和十二年敕處分其所由覺察亦量賞一半事竟不行。 五年二月鹽鐵使奏湖南管內諸州百姓私鑄告到錢伏緣衡道數州連接嶺南山洞深遠百姓依模監司錢樣競鑄造到脆惡奸錢轉將賤價博易與好錢相和行用其江西鄂岳桂管嶺南等道應有出銅錫處亦慮私鑄濫錢並請委本道觀察使條流禁絕敕旨宜依。 八年三月鹽鐵使王涯奏請於蔚州置飛狐縣鑄錢以變河東管內錫鐵之弊從之。 開成三年四月河東節度使裴度奏管內蔚州飛狐縣鑄錢侵害百姓請廢院令道自鑄便充每年甲價詔曰:鼓鑄之利合歸有司制置已成難亟更改其飛狐依前令度支收管其甲價便以新鑄錢充其所由工匠令院司與觀察使計會具挾名申不得廣占人戶侵擾州縣。 六月帝禦紫宸殿問宰臣曰:幣輕錢重如何宰臣楊嗣複曰:此已多年但。且禁銅不可廣變法廣變法即必擾人李玨曰:今請加爐鑄錢他法不可先有格令州府禁銅為器當今以銅為器而不知禁所病者制敕不曾下經年而州縣因循所以制令相次而見之為常今自淮而南至於江嶺鼓鑄銅器列而為肆州縣不禁市井之人逐錐刀之利以一緡範為他器鬻之集利不啻數倍是則禁銅之令必在嚴峻斯其要也。 武宗會昌六年二月敕緣諸道鼓鑄佛像鐘磬等新錢已有次第須令舊錢流布絹價稍增文武百寮俸料宜起三月一日並給見錢其半先給虛估疋對估時價支給敕比緣錢重幣輕生人轉困今加鼓鑄必在流行通變救時莫切於此宜申先甲之令以誡居貨之徒京城及諸道起今年十月以後公私行用並取新錢其舊錢權停三數年如有違犯同用鉛錫惡錢例科斷其舊錢並納官事竟不行。 哀帝天祐二年四月敕准向來事例每貫抽除外以八百五十文為貫每陌八十五文如聞坊市之中多以八十為陌更有除折今後委河南府指揮市肆交易並須以八十五文為陌不得更有改移。 後唐莊宗同光二年二月詔曰:錢者古之泉布蓋取其流行天下布散人間無積滯則交易通多貯藏則士農困故西漢興改幣之制立告緡之條所以權蓄賈而防大奸也。宜令所司散下州府常須檢察不得令富室分外收貯見錢。又工人銷鑄為銅器兼氵公邊州鎮設法鈐轄勿令商人搬載出境。 三月知唐州駢晏平奏市肆間點檢錢帛內有錫蠟小錢揀得不少皆是江南綱商挾帶而來詔曰:帛布之幣雜以鉛錫就中江湖之外盜鑄尤多市肆之間公行無畏因是綱商挾帶舟戢往來換易好錢藏貯富室實為蠹弊須有條流宜令京城諸道於坊市行使錢內點檢雜惡鉛錫錢並宜禁斷氵公江州縣每有舟公到岸嚴加覺察。若私載往來並宜收納。 明宗天成元年八月中書奏訪聞三京諸州府所賣銅器價貴多是銷見錢為器以邀厚利敕旨宜令遍行曉諭嚴加禁制如元舊破損銅器及碎銅即許鑄造器物仍生銅器物每斤價定二百文熟銅器物每斤二百文如違省價買賣之人依盜鑄錢律科斷十一月敕諸道州府納勒見錢素有條制。若全禁斷交非通規宜令遍指揮三京及諸道州府及諸城門所出見錢如五百已上不得放出如稍有違犯即准元條指揮其氵公淮州縣鎮即准先條敕命處分。 十二月敕行使銅錢之內如聞挾帶蠟錢。若不嚴設條流轉恐私加鑄造須行止絕以息奸欺應中外所使銅錢內蠟錢即宜毀棄不得輒更行使如違其所使錢不限多少並納入官仍科深罪。 二年七月度支奏三京鄴都並諸道州府市肆買賣所使見錢舊有條流每陌八十文近訪聞在京及諸道街坊市肆人戶不顧條章皆將短陌轉換長錢但恣罔欺殊無畏忌。若不條約轉啟倖門請更各降指揮凡有買賣並須使八十陌錢從之。 十月右司員外郎楊薰奏先以銅器貴市人多銷錢以為器下令禁之令不行。又降之乃再行前敕亦不能禁。 三年十二月青州上言北海掘得鐵錢二百萬。 四年四月禁鐵蠟錢時湖南純使蠟錢青銅一錢折當一百商估易換法不能止。 八月工部員外郎孫洽奏准律馮錢作銅最為大罪望加禁絕。 九月敕先條流三京諸道州府不得於市使錢內夾帶鐵錫錢雖自約束仍聞公然行使自此有人於錢陌中捉到一文至兩文所使錢不計多少納官所犯人准條流科罪。 長興元年正月鴻臚少卿郭在徽奏請鑄造新錢或一當十或一當三十或一當五十兼進錢譜一卷仍於表內徵引故幽州節度使劉仁恭為鐵錢泥錢事敕旨劉仁恭頃為燕帥不守藩條輒造泥錢號為山庫殊非濟物一向害人醜狀尋除惡名猶在郭在徽既居班列合識規章,豈可顯對明庭遽陳弊事仍緣舊譜更撰新文加之以一當十真謂將虛作實據茲見解宜加懲責可降授衛尉少卿同正仍勒依舊篆字其所進錢譜納在史館其擅造到官數錢圖並令焚毀。 二年三月敕諸道州府累降敕令不得使鐵蠟錢如有違敕行使者所使錢不計多少並沒納入官所犯人具姓名以聞近日依前有無良之輩所使錢內夾帶鐵蠟錢須議再行止絕宜令諸道州府嚴切條理密差人常於街坊察訪如有眾私鑄瀉及將銅錢銷鑄別造物色捉獲勘究不虛並准前敕處分。 三年三月河府奏重開廢銅冶。 末帝清泰二年十二月詔禦史台曉告中外禁用鉛錢如違犯准條流處分。 晉高祖天福三年二月敕朕以歷代鑄錢濟時為寶久無監務已絕增添邇來趨利之人違法甚眾銷不已毀蠹日滋禁制未嚴奸弊莫止既無添而有損耗國以困民將致豐財須行峻法宜令鹽鐵使禁止私下打造鑄瀉銅器速具條流事件聞奏。 十一月敕國家所資泉貨為重減耗漸虧於日用增加自致於時康近代已來中原多事銷蠹則甚添鑄無聞朝廷合議於條章寰海必臻於富庶宜令三京鄴都諸道州府曉示無問公私應有銅者並許鑄錢仍以天福元寶為文左環讀之委鹽鐵司鑄樣頒下諸道令每一錢重二銖四參十錢重一兩或慮諸人接便將鉛鐵鑄造雜亂銅錢仍令三京鄴都諸道州府依舊禁斷尚慮逐處銅數不多宜令諸道應有久廢銅冶處許百姓取便開煉永遠為主官中不取課利其有生熟銅仍許所在中賣入官或任自鑄錢行用其陳許鑄錢外則不得接便別鑄造銅器如有違犯者並准三年三月三十日敕條處分。 十二月敕先許鑄錢仍每一錢重二銖四參十錢重一兩切慮逐處銅闕難依先定銖兩宜令天下無問公私應有銅欲鑄錢者一任取便酌量輕重鑄造因茲不得入錫並鐵及令缺漏不堪久遠用使仍委鹽鐵司明曉示准元敕指揮。 四年七月敕先令天下州郡公私鑄錢近聞以鉛錫相參缺薄小弱有違條制不可久行今後官私鑄造使下禁依舊法。 十一月建錢爐於欒川為石豹之冶。 漢隱帝乾佑初始使七十七陌錢是時膳部郎中羅周胤上言曰:錢刀之貨今古通行從古自來鑄造不息長無積聚益被銷。若不峻設隄防何以絕其奸宄臣請敕三京鄴都諸道州府凡器物服玩鞍轡門戶民間百物舊用銅者今後禁斷不得用銅諸郡邑州府市已成銅器及腰帶襆頭線及門戶餙許敕出後一月並令納官官中約定銅價支給候諸處納畢請在京置鑄錢盡俾銅盡為錢以濟軍用除錢外只令鑄鏡鏡亦官鑄量尺寸定價其餘並不得用銅如敢固違請行條法以杜奸源疏奏不報。 周太祖廣順元年三月敕銅法今後官中更不禁斷一任興販所有一色即不得瀉破為銅器貨賣如有犯者有人糸告捉獲所犯人不計多少斤兩並處死其地方所由節級決脊杖十七放鄰保人臀杖十七放其告事人給與賞錢一百貫文。 世宗顯德二年九月敕國家之利泉貨為先近朝已來久絕鑄造至於私下不禁銷歲月漸深奸弊尤甚今采銅興冶立監鑄錢冀便公私宜行條制起今後除朝廷法物軍器及鏡並寺觀鐘磬鈸相輪火珠鈴鐸外其餘銅器一切禁斷應兩京諸道州府銅像器物及諸色裝鉸所用銅限敕到五十日內立須毀折送官其私下所約到銅據斤兩給付價錢如出限輒有隱藏及埋窖使用者一兩至一斤所犯人並加等第刑責至五斤已上不計多少所犯人處死其銅鏡今後官中鑄造於東京置場貨賣許人收買於諸處興販(初世宗謂侍臣曰:今以錢貨之弊將立監鑄錢佛像之屬凡是銅者並從銷鑄卿等勿以毀佛興利而有難色夫佛聖人也。廣其善道以化人心心能奉道佛則不遠存其像也。非重佛之至也。行其道乃奉佛之深也。今興利所以濟人也。濟人即佛道也。況聞大聖舍頭目之喻。若朕身可濟民亦將不惜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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