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鐘肇政 > 插天山之歌 | 上頁 下頁 | |
六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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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種鉤是特製的大型魚鉤,有一根手指頭彎起來那麼大,綁在一根粗繩子上。另外,尚需一根拇指大的長約三尺的竹子,魚鉤就用竹子來固定住。繩子另一端可系在手腕上,不過必需打活結,以便一有不對,解開繩結,扔下鉤住的鱸鰻逃生。萬一解不開,那麼巨鰻會拖住你,或把你拉進深潭裡,不消幾分鐘就可以教你淹死。關鍵就在那一戳,如果鉤住的部位稍有不對,鱸鰻就會發出可怕的力量來掙扎,在深水裡,沒有人抗得過牠的,即使是十斤左右的中型鰻也具有嚴重的危險性。 志驤開始從達其司學鉤鱸鰻,是入了六月中旬以後的事。他跟著達其司潛水,去看他怎樣鉤。那時,達其司說深處的水不再冷,可是志驤仍然覺得好冷。潛在水裡還好,浮上來呼吸,身子就猛顫不停。而達其司卻若無其事,一點也不在乎。這就令人奇怪啦。難道平地人與山地人,在身體構造上真有些微妙的不同嗎?抑只是習慣?平地人沒有人能鉤鱸鰻,原因或者就在這兒吧。 一連許多天,志驤都跟著達其司潛水。有兩次,遠遠就看到鱸鰻,可是游近時,牠卻機警地走了。過了一個禮拜,達其司才得手,抓到了一尾四斤重的小傢伙。這也是志驤第一次見識到這種魚。牠看來勿寧有點醜怪的,皮膚也滑滑的,而且似乎有點兒黏性,摸在手上溫溫的,不大好受。不過看到牠在水裡掙扎,那樣痛苦似地蜿蜒著身子,卻也令人著實有虎落平陽,英雄末日之慨。 靠這尾小傢伙,志驤細心地研究了那個所謂之「穴道」──那是秀吉向志驤說的,果然達其司證實了這一點。但是,光靠肉眼,實在看不出究竟。它確實離肛門約一寸不到,是個小疙瘩。可能是內生殖器吧,而外生殖器則是與肛門同一個部位。志驤對這方面一無知識,無法確定,達其司則更只是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此外,達其司也告訴志驤,鉤住其他部位,或者戳了那個小疙瘩而稍稍有偏差,鱸鰻就會發出蠻力,拼命掙扎,絕對無法得手,好比鉤牠的嘴,把嘴撕裂了,也還是沒法抓住牠。 其後,志驤就自己行動了。一連五天,他才能碰到第一尾鱸鰻。他靠優異的泳術,悄悄地挨近了牠。看准魚腹上的那個疙瘩,一把戳進去。牠立刻身子一卷,然後一摔,往志驤這邊掃來了一大堆泥沙。他一驚,趕快閉上眼,左手立即被拖著走。那力量,真有雷霆萬鈞之力,人懸在水中,但覺水勢更猛更凶,眼睛也沒法睜開。他知道失敗了,想法解開了那只活結,浮出水面。 那尾鱸鰻看來不算大,恐怕是五六斤左右吧,就這麼不容易對付。而且太危險了,萬一那只活結解不開,豈不是完蛋嗎?他想到了一把刀。就像在東京看過的幾部泰山影片裡那個泰山,一把尖利的匕首,時刻不離身。緊急時,可以靠它來保命的。有了匕首,結也可以打得緊些,以防松脫。他也想到把那條繩子放長。假定有五十公尺長,或者更長,豈不是可以使失手時也不致讓魚跑掉?不過這樣的話,就得有個小輪子,否則一大堆繩子,在水裡恐怕不好安排吧。 到了六月下旬,達其司又青年召集去了。達其司知道志驤已有過一次失敗的經驗,所以走時預言他一定可以在下次得手。果不其然,在一次驟雨過後的第三天,水又澄清了以後,志驤潛水,竟然成功地抓到了一尾,而且重達十五斤半。這當然還只是中型的,但是在這一帶,每年被抓住的鱸鰻之中,超過十五斤的,不過一二尾,最多也不出二三尾,通常都是十斤以下的。 這一天,達其司結束青年召集,又來了。一看到志驤,就說已聽到志驤所抓住的那尾鱸鰻了,而牠也是這一年的第一尾大魚。達其司把志驤誇讚了一番。 「整個拉號和雞飛的人都在談著你呢。李桑,你真了不得。」 「消息怎麼傳得這樣快呢?那還是前天的事啊。」 「我們那裡,鉤鱸鰻已代替了馘人頭,是一件非常光榮的事。所以這是一件了不起的消息,馬上會傳開的。」 「這樣啊……」這在志驤也是件意外的事。傳聞裡,山地人把出草馘人頭當做一件英雄式行為,一個青年非馘到人頭,便不能側身于成人社會裡,娶妻也不被允許。而馘首之風早已革除了,不料鉤鰻魚竟能取代它。說來也是自然的趨勢吧。不過志驤擔心的倒不是這些,而是消息傳開了以後,會不會引起日本仔的疑心呢?他們聽了這消息,也許不會直接地聯想到志驤,然而平地人鉤鰻魚,這消息無疑是夠煽起他們好奇心的。他們會不會因此來看志驤呢…… 志驤把疑慮藏在內心裡,裝著若無其事地與達其司閒談。達其司透露了另一個消息:由於這青年團動員,他被看中,要保送他到「勤行報國青年隊」去受六個月的訓練。那是一項皇國青年的最高榮譽,整個大溪郡,分配到的名額也只有三名而已。渡邊巡查就說,這是整個大嵙崁的名譽,也是他渡邊,還有達其司家人每一位的光榮。 聽達其司的口吻,他確實是引為莫大光榮的。噢!這純潔的青年啊……志驤雖不知這青年隊是幹什麼的,達其司也只曉得那是要訓練青年的幹部,不過志驤馬上就猜到,這不外也是為了在臺灣實施徵兵制鋪路。或許,達其司也不免跟其他他的族裡的青年們那樣,給送去前線打仗的吧。想到這裡,志驤不禁為這可愛的青年悲傷,也為日本仔的狠毒而憤慨了。 正在兩人談話告一段落,打算下水時,志驤所沒料到的人物出現了。 那是姑丈李阿丁。 自從志驤到湳仔溝以來,已過了三個月。這其間他與姑丈見面,除了頭一天的一次以外就只有兩次而已,當然也都是姑丈來腦寮裡看他。近一個月以來,因為志驤天天往溪裡跑,所以與姑丈家的人完全沒有見面。他們每隔幾天,還是會送來米、菜,偶爾也有煮好的肉送來,不過都是放在腦寮裡就走。總而言之,志驤一直都是「平安」的。但是,志驤也並不是放了心,首先他一方面信賴姑丈,因為他仍然勤於跑派出所,另一方面志驤也隨時準備,一有風聲就溜之大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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