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小嫻 > 在天涯尋覓你 | 上頁 下頁 |
四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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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不夠好 從前,男人向女人求婚,最經典的承諾是: 「我會令你幸福。」 可是,這六個字的承諾,已經落伍了吧? 最時髦的承諾,是五個字的,不是「婚前協議書」,而是:「我——還——不——夠——好」。 結婚,根本不是你承諾我一些什麼,或者我給你什麼承諾。 假如要結婚,是我對自己的承諾。 結婚,既是兩個人的事,也是一個人的事。是兩個人的事,因為我不能跟自己結婚。是一個人的事,因為我對自己沒承諾,也就不懂得對你承諾。正如我要學會愛自己,才能夠愛你。 對自己承諾,便是知道自己想要一個怎樣的人生。那不是你提供給我的人生,而是和你結婚之後,我的人生會變成怎樣,我的自我又會變成怎樣?結婚後,我答應過自己的事,我能夠做得到嗎?假如做不到,那麼,我還是不適合結婚的。 結婚,也是我對自己的期望,而不是對你的期望。對你有期望,是會失望的;對自己有期望,卻是鞭策。 不結婚的理由,不是你不好,只是我還不夠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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