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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



  §情人的手錶

  有一天要分手的我會搶走對方身上一樣東西。

  我要搶走一個他戴過的手錶。

  分手的那天,我會把他心愛的手錶據為已有。那個手錶,要是皮帶的。

  為什麼要是皮帶?那樣的話,我可以拿去表店,請他們為我在皮帶上打洞。他的手腕比我粗,手錶戴在我手上,實在太大了。那沒關係,只要在上面打兩個洞,或者三個洞,那就變成我的手錶了。

  它大得跟我的小手不成比例。我天天戴著那個巨大的手錶,哀悼一段消逝了的愛。只有這樣,我才可以欺騙自己說,他和我仍然是咫尺之近的。

  只有在洗澡和睡覺的時候,我才會把手錶除下來。在他送給我的禮物之中,沒有一件比得上這最後一件。

  一天,他說:

  「你可以把手錶還給我嗎?」

  好的,我就是等你開口說這一句話。搶走你的手錶時,我多麼害怕你索性不要。

  我會把手錶還給你。從此以後,每一次,當你戴上這個手錶的時候,你會記得,皮帶上那些新的洞,是我留下的,它有過我小手的痕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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