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小嫻 > 在天涯尋覓你 | 上頁 下頁


  §就是要和你發生關係

  一天,在上海衡山路的茶藝館喝茶,無意中翻開一本雜誌,看到一位女演員的訪問記。她說,當她愛上一個男人,即使分手了,她無論如何也要想辦法跟他發生一點關係。譬如是問他借錢。他成了她的債主,兩個人總算是仍然有點關係。這種癡心,真是天可憐見。

  愛的反面不是恨,而是冷漠。恨,畢竟也是和對方有點關係;冷漠,卻是斷絕一切。

  我不會向分手的男朋友借錢,怕他看不起我。況且,世上又有多少男人會超脫得明白分手的情人向他借錢是捨不得他?

  曾經愛過,不已經是一種永遠的關係嗎?其他一切,都是畫蛇添足。

  以前太年輕,不懂如何處理分手。於是,總是認為情人是不可能成為朋友的。今天才發現,只要大家曾經真心付出,只要在分手的時候你曾努力不去傷害對方,要成為朋友,並不是沒有可能的。

  真正的愛,是相信你愛的那個人也有追求幸福和逃避痛苦的權利。既然我不能讓你幸福,我會分手。我要和你發生的關係,早已經發生了。

  往事遙遠,舊愛卻是無可代替的。你可以隨時召喚我,而我也希望我有這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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