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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


  §早失戀早好

  突然發現,失戀好像是離我很遠的事了。

  就像成名要趁早,失戀也要趁早。是早失的早好。早失的戀,可以趁著還有大把青春的時候再戀愛;或者不停的再失戀。直到一天,當你有些年紀了,失不起戀了,只有戀或不戀,已經無所謂失戀。

  失戀、失身和失意,假如必須選擇其中一樣,你會怎麼選?挺難選的吧?也許,你終歸還是會選擇失戀。失戀原來並不是最壞的啊!

  當然了,早失戀不一定能夠再找到新的戀愛,失戀後,也許一直遇不上喜歡的。假如真的是這樣,也還是早失戀的早好,難道四十歲才初戀,然後四十五歲失戀嗎?那真的是要了老命啊!

  可不可以不失戀?可以是可以,不戀愛就可以不失戀。

  每一次戀愛,也有一半機會成功,一半機會失敗。我是個悲觀的人,總覺得是失敗的那一半機會比較多。兩個截然不同的人走在一起,如何能夠走到地老天荒?太不容易了。直到一天,失過戀了,吃過苦了,遇到另一個人,終於明白緣份也是要珍惜的,再也不會像從前那樣浪擲青春,也終於知道怎樣去遷就和包容一個愛你的人。那麼,失戀的機會也就相對少一些。

  假如終歸還是孤單一個人,那也不算是失戀,那只是人生。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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