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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


  §第四章 除夕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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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決定了自修再考大學入學試之後,我早睡早起,每天跟著自己編的一張時間表溫習。每次電話響的時候,我都會心頭一震。然而,大熊一次也沒打來。

  媽媽看到我突如其來的改變,大大松了一口氣。一天,她走進我的房間,坐在床緣,跟正在讀筆記的我說:「那陣子很擔心你,怕你會瘋掉,所以不敢刺激你,你喜歡做什麼都由得你,只要你不發神經、不自殺就好了。念不念大學,真的沒關係。」

  我抬起眼睛,瞥了她一兩眼,說:「你怎知道我現在不是瘋了?」

  她沒好氣地瞄了瞄我。發現床上的布娃娃時,她緊緊抱著,說:「好可愛!給我可以嗎?」

  「不行!」我連忙把布娃娃從她那裡搶回來。

  「你才沒瘋!」她笑笑說,又問,「什麼時候再去唱卡拉0K?」

  「我才不要跟你去,你一整晚都霸佔著那個麥克風!」我說。

  「是你不肯唱,我才會一個人唱啊!真沒良心!」她一邊走出房間一邊問我,「我去租書,要不要幫你租?」

  我搖了搖頭,我已經沒去「貓毛書店」了。媽媽出去之後,我打了一通電話給芝儀。我隱閉的那段日子,她找過我幾次,我電話沒接。

  「太好了!出來見面吧!」她在電話那一頭興奮地說。

  十二月底的一個星期六,我們在「十三貓」見面。

  幾個月沒見,芝儀的頭髮長了許多,在腦後束成一條馬尾。她身上穿著粉紅色毛衣和碎花長裙,看上去很清麗,比起穿著圖案汗衫和迷彩褲的我,委實成熟多了。她住進了大學宿舍。法律系的功課忙得很,她很少出來。

  我們每人點了一客「貓不理布丁」,這布丁用了黑芝麻來做。

  吃布丁的時候,芝儀問我:「大熊呢?他最近怎麼樣?」

  「我們分手了。」我說。

  「為什麼?」芝儀驚訝地朝我看。

  我把那天在小公園的事告訴她。

  聽完之後,芝儀說:「他很好啊!為什麼要跟他分手呢?當初不是你首先喜歡人家的嗎?」

  「說不定他現在已經有女朋友了。」我幽幽地說。

  「大熊不是星一那種人。」

  「星一他近來怎樣?」

  「他一向很受女生歡迎,當然不會寂寞。像他這種男生,是不會只愛一個人的。」

  「那麼,白綺思呢?他們還在一起吧?」

  芝儀點點頭,說:「可她暗中也跟其他男生來往。」

  「你怎麼知道?」

  「她跟我住同一幢宿舍。白綺思和星一是同類,愛情對他們來說,只是一張漂亮的禮物紙,裡麵包些什麼並不重要。」

  「你呢?大學裡不是有很多男生嗎?」

  「法律系那些,都很自以為是。」芝儀撅了撅嘴唇說。一副瞧不起那些人的樣子。

  「我一直以為你會念音樂系。你歌唱得那麼好,鋼琴又彈得棒。你不是說過想成為指揮家的嗎?」我說。

  「念法律比較有保障。」芝儀吃了一口布丁,繼續說,「也可以保護自己。」

  這就是芝儀吧?從來不會做浪漫的事情。可是,考大學那麼辛苦,我一定要挑自己最想念的學系。那是以後的人生啊。

  「如果大熊將來有女朋友,那個女生要是個怎樣的人,你才會比較不難受?」芝儀問我說。

  「怎樣都會難受吧?」我回她說。

  「死刑也有槍決、電椅、注射毒藥幾種嘛!」

  我想起大熊曾經說過的那句話。他說:「跟你一起又不是判死刑。」我當時覺得眼睛都甜了。

  「你不會真的覺得那是死刑吧?我只是隨便舉個例。分手之後,不管怎樣,對方早晚還是會愛上別人的,自己也一樣吧?」

  我突然覺得眼睛有些濕潤,吸了吸鼻子,朝芝儀說:「別人都覺得那個女生很像我,不管外表或是性格。也帶著我的影子。人家會在背後取笑他說: 『他還是忘不了初戀情人,所以找了個跟她一樣的人來戀愛!』那樣的話,我會比較不難受吧?」

  我說著說著,抹抹鼻子笑了起來。看到我笑的芝儀,咯咯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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