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小嫻 > 貼身感覺 | 上頁 下頁 |
二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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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喜歡他 有人問:「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喜歡一個人是一種感覺。不喜歡一個人,卻是事實。事實容易解釋,感覺卻難以言喻。 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我們覺得一見如故,很想靠近他,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很想擁抱他。 以後,無論快樂或哀愁,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 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因為我們開始挑剔。任何一個人,只要你去挑剔,一定找得出缺點。越去挑剔,缺點越多,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 我們想買一件衣服時,即使發現它有小小瑕疵,埋怨幾句,也肯將就,因為只有這一件,而且我們太喜歡它了,瑕不遮瑜麼! 假使我們根本不想買這件衣服,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傷。 我們更會努力地找出其他缺點,譬如質料不夠挺,顏色太鮮豔,向售貨員證實,我們不是來混吉的,我有認真考慮過。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原因就是: 不需要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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