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小嫻 > 是誰拿走了那一雙雪靴 | 上頁 下頁
三十六


  「那他為什麼要提拔你?」他反問我。

  我很氣憤,阿政這樣說,就是不認同我的才幹,他認為我的發展那麼好,是因為我的美色。

  「你一直也看不起我。」我罵他。

  「不是。」他為自己辯護。

  「當初是你作決定的。」我說。

  「我知道。」他說,「我卻不能阻止你愛上別人。」

  「我沒有。」我抱著他說,「我只喜歡你一個人。」

  「我也是。」他緊緊地抱著我。

  那以後,他沒有再懷疑我跟洪樂平。

  一年之後,我又碰上另一個發展機會。洪樂平準備大展拳腳,他決定脫離報界,成立一間公關顧問公司,那是一門潛力很大的生意,他找我當合夥人。

  我跟阿政商量,他反對。

  「好端端當一個港聞編輯,為什麼要轉行?」他問我。

  那時候,我已經厭倦了當一個天天去報導人間慘劇的記者。

  「當記者可以有什麼前途?」我反問他,「開公關公司是一盤可以賺大錢的生意。」

  「你什麼時候變得那麼市儈?」他冷笑。

  「你什麼時候才肯變得現實一點?」我反過來問他。

  「我沒有你那麼喜歡錢。」他說。

  「所以你一份工作就做了十年。」我衝口而出。

  「是的,我是個不會賺錢的男人,你去找一個會賺錢的吧。」

  「我不是這個意思。」

  「你喜歡怎樣便怎樣。」他不再跟我討論。

  我答應了洪樂平跟他合組公關公司,我以為阿政會慢慢接受我的選擇。

  我們公司的生意比我們意料中要好,第四個月後已經賺到錢。我和阿政見面的時間也越來越少。

  那一天,他要立即到北京,報館的一名記者在北京採訪時被拘留。每一次阿政出門,都是我替他收拾行李的,那一夜,我連替他收拾行李的時間都沒有。

  「我出去了。」他拿著旅行袋說了一聲就出門。

  那時是嚴冬,北京應該正在下雪,我想起了我在英國買給他的那一雙雪靴,我趕忙在鞋櫃裡找出那雙雪靴,拿去給他。我追到街上,他已經登上一輛計程車了。

  阿政從北京回來的那天晚上,腳上長滿凍瘡,我覺得很內疚。

  「你為什麼不帶那雙雪靴出門?」我埋怨他。

  他沒有理我,攤在床上閉上眼睛。

  我在浴室倒了一盆熱水出來替他洗腳,我還是頭一次替男人洗腳。

  「你幹什麼?」他坐起來問我。

  「替你洗腳。」我低頭用毛巾替他洗腳,跟他說,「把腳洗乾淨,然後塗藥膏。」

  我一邊替他洗腳,一邊忍不住流淚,我想起我在英國買那雙雪靴給他的情景,我記得他在酒店裡脫下那雙球鞋時,腳上長滿了凍瘡。這麼多年了,為什麼我們會走到這個地步?我捨不得。

  阿政捉著我的雙手說:「傻女,別哭。」

  「我們會一起到老嗎?」我問他。

  他點頭。

  但他的諾言沒有兌現。他的事業停滯不前,我的事業則可說是如日中天,我在公關公司拿的薪水,加上分紅,每個月有接近十萬,是他的一倍。

  從前認為我配不起阿政的人,也開始對我刮目相看。

  我想到要換一個更大的單位,但阿政反對。

  「為什麼要換?我喜歡這裡。」他說。

  「你不覺得地方太小嗎?」我跟他爭辯。

  「我沒有錢。」他說。

  「可以用我的。」我說。

  想不到我這句話正好刺中他。

  「那你自己搬走吧。」他說。

  「你是不是要我走?」我問他。

  他沒有回答我。

  我們躺在床上,整晚背對背不說話。

  換屋的事擱置了,但我們爭吵的次數越來越頻密。每當我興高采烈跟他提起我的工作時,他總是冷冷淡淡的說:

  「我們的距離越來越遠了。」

  沒有支持,也沒有鼓勵;或許他從來沒有想過,我努力是因為想配得起他,我不想輸給他以前的女朋友。

  就在三年前的那一天晚上,我們又討論換屋的問題。

  「我們要換過一間屋,我的東西已經沒地方放了。」我跟他說。

  他坐在床上看書,對我的說話好像充耳不聞。

  「你聽到沒有?」我問他。

  「要搬的話,你自己搬好了。」他望也不望我一眼。

  「你的意思是不是要分手?」我給他氣得七孔生煙。

  「反正我配不起你。」他說。

  我很憤怒,把他從床上揪起來,他用手推開我,我們打起架來,在這天之前,我們已經兩個月沒有做愛。

  我沒有哭,我被他扔得很痛,但我不肯流下一滴眼淚。

  「我們分手吧。」我說。

  他沒有反對。

  我把我們聯名買的單位賣了,還了銀行的貸款之後,把餘下的一半錢存入他的戶口,從此我們各不相干。

  分手後的第一年,我們連朋友也做不成。

  分手後的第二年,他介紹了一宗生意給我,我們偶然會通電話,我知道他正在跟一個女孩子來往。那個女孩子比他年輕十年,是他一位朋友的秘書,我見過她一次。她很仰慕阿政,就像我當年仰慕阿政一樣;跟我不同的是,她沒有覺得自己配不起阿政,她不認為阿政需要一個和他一樣出色的女人。

  「他很大男人。」這個女孩子對我說。

  從前我也知道阿政是個大男人,我以為自己是個小女人,我努力工作,是為了他,愛情是我生存的動力。可惜阿政要的,不是我這種大女人中的小女人,而是一個沒有野心,甚至沒有進取心的女人。

  分手第三年,阿政告訴我,他要結婚了。

  「她想要個名份,我的年紀也不少了。」阿政一邊搔頭一邊說。

  我都忘了,他已經三十八歲。

  「恭喜你,會請我喝喜酒嗎?」我問他。

  「你有空嗎?」他問我。

  「我還是頭一次喝舊情人請的喜酒,我一定會來的。」

  「有一件事,我一直耿耿於懷。」阿政說。

  「什麼事?」

  「那天打了你,對不起。」他說。

  「是我先出手打你的。」

  「我不應該還手。」

  「當時不可能不還手的。」我笑說。

  他也笑。

  阿政的婚宴在尖沙咀一間酒店舉行,今天阿政的打扮很帥。以前我們一起的時候,我也憧憬過我們的婚禮,我只是想著自己的新娘子造型,倒沒想過新郎是怎樣的。

  我送給阿政的新婚禮物是一幅油畫,可以掛在客廳裡。我想了很久該送什麼禮物給他,最後,很自私地想到送一幅油畫,讓他家裡永遠有屬於我的東西。

  在宴會廳外面的走廊,我遇到阿政。

  「謝謝你來參加我的婚宴。」他跟我說。

  「有一件事,我都忘了——」我說。

  「什麼事?」

  「那一雙雪靴,是你拿走了,還是我拿走了,搬屋時很亂,我都忘了。」我說。

  「是我拿走了。」他說。

  或許是我一廂情願,我覺得阿政還是愛我的,他沒有忘記那一雙雪靴。

  我還有一件事沒有告訴阿政,我後來又買回北角那個我們一起住過的單位,時常站在陽臺上,想起他抱著我的情景,我仍然相信,沒有人會像他那樣愛我。

  站在陽臺上,我會希望香港下雪,那麼阿政就可以穿上我買給他的那一雙雪靴。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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