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小嫻 > 思念裡的流浪狗 | 上頁 下頁 |
六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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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到二十四歲 一個五十歲的男人說,到了他這種年紀,最好找十八到二十四歲的女孩子做女朋友。 為什麼是十八到二十四歲?他說,這個年紀的女孩子不會纏身,不會要求有將來, 她們的世界多姿多采,她離開他的機會比他離開她的機會大。他不用負責任。二十五歲以上的女人就難纏很多了。一旦愛上一個男人。她會要求承諾,要求婚姻。男人做不到,就好像負了她,這種年紀的女人很難甩。 我取笑他:「那為什麼你身邊都是三十歲到四十歲的女人?那些十八到二十四歲的呢?」 他苦笑說:「就是三十歲以上的女人很難甩呀!」 是的,十八到二十四歲,是美好的歲月。這個時候,戀愛是為了戀愛,不是為了結婚。縱使深深愛著一個男人,女人也不會認為一定要跟他長相廝守。這是可以任性和失敗的年紀。愛錯了又有什麼關係?反正還有青春可以從頭來過。這個時候,女人只想多談幾段戀愛,多認識幾個男人,多瞭解這個世界。 到了二十五歲,女人忽然變得保守了。這個時候,戀愛是為了結婚。不打算和她長相廝守的男人,最好不要妨礙她。任性和可以失敗的年紀已然過去,這是投資保值的時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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