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小嫻 > 那年的夢想 | 上頁 下頁


  現在,這所房子裡只剩下另外兩個人。他們同病相憐,沒有誰比對方更瞭解自己,那兩個會做菜的人走了,剩下兩個會洗碗不會做菜的人,這也許可以說是另一種匹配吧。

  孫懷真和孟承熙才走了幾天,夏心桔和邱清智上床了。他們都太傷心,太需要慰藉;能夠慰藉對方的,也只有彼此了。這一種感情,幾乎不需要說出口,不需要追求和等待,也不會患得患失。兩個被所愛的人背叛的人,為對方舐傷口,肉體上的,心靈上的。夏心桔要邱清智為她舐肚臍,那一刻,她會閉上眼睛,幻想他是孟承熙。當孟承熙在舐孫懷真的肚臍時,邱清智也在吮吸她的奶子,他像一頭饑餓迷路的小羊,終於找到了母親的乳房,便怎樣也不肯再放開口。他們流著汗,但流著淚,激烈地做愛,他們潛進彼此的身體裡,躲在那個脆弱的殼裡,暫且忘卻被出賣的憂傷和痛苦,身體撫慰身體。然後,她抱著他,兩個人化成一隻匙羹,再也分不開。

  他們是情人,也是情敵的情人。他們互相扶持,互相憐憫,也許還互相埋怨。誰能理解這種感情呢?這是愛嗎?她當天和邱清智一起,是為了報復孫懷真和孟承熙。

  邱清智也不過如此吧…然而,這種日子可以過多久?再不分開的話,她怕自己再也和他分不開了。然後,有一天,他們會互相仇恨。他們太知道了,他們只是無可奈何地共度一生。

  她離開了邱清智。他沒有問原因,甚至沒有挽留。兩個受傷的身體,—旦復原了,也是告別的時候。那樣,他們才能夠有新的生活,不用面對從前的自己。

  她搬回去和妹妹夏桑菊一起住,邱清智也搬離了那所房子。他們好像很有默契的,不相往來。唯其如此,兩個人才可以重生。

  一天,一個朋友告訴她,他在東京新宿附近見到孟承熙和孫懷真。他們好像在那一帶工作。

  他們說要離開香港,就是去了日本嗎?他們兩個在那裡幹甚麼?

  那天晚上,當她下班回家的時候,夏桑菊還沒有睡。她問夏桑菊:「我應該去找他嗎?」

  「你自己一個人去?」

  「嗯。」

  「不是和邱清智一起去嗎?」

  「為甚麼要和他一起去?」

  「你也應該通知他呀!你們是—同被背叛的。」

  「不,我們又不是去捉姦。」她笑笑。

  「為甚麼要去?你還愛他嗎?」

  「我恨他。」

  「那就是還愛他了。我陪你一起去吧。」夏桑菊說。

  夏桑菊剛剛和男朋友李一愚分手了,她想不到有甚麼更有意思的事情可以做。暫時離開這裡陪姐姐去尋找當年不辭而別的舊情人,然後,兩個人互相慰藉。或許,也是療傷的一種方法。

  到了東京的那天,她們來到新宿。午飯的時間剛剛過去了。那位朋友沒說清楚在哪一帶看到他們。夏心桔和夏桑菊只好分頭在街上尋找。

  夏心桔沿著一條小巷去找。她忽然很害怕找到他們。見面的時候,說些甚麼好呢?她有點後悔來到這裡。

  就在那個時候,她看到孟承熙了。她不能使自己的目光從他身上移開。他看上去老了許多。他瘦了,改變了。他在一家簡陋的湯麵店裡,正在收拾客人的剩菜殘羹。

  她走到一根電線杆後面偷看他,不讓他看到自己。她在那裡久久地看著這個闊別多時的男人,突然感到強烈的惋惜。他從一個建築師變成一個廚師了,那不要緊;但他從一個清朗的男人變成一個猥褻的異鄉人。他口裡叼著一根煙,滿瞼風霜。然後,她看到孫懷真了。她穿著白色的圍裙,臉上塗得粉白。她老了,變平凡了,眼睛失去了光采。她拖著一大袋垃圾嘮嘮叨叨的,跟孟承熙好像在吵架。孟承熙把煙蒂扔下,拿著那一袋垃圾走出店外。夏心桔連忙轉過身去,不讓他看到。他就在她身邊走過,認不出她來。

  在孟承熙回來之前,她匆匆的走了。

  當她轉過街角的時候,她感到一陣撕心裂肺的悲哀。她一直沒法忘記孫懷真和孟承熙對她的出賣,然而,這一刻,她原諒了他們。他們為愛情所付出的代價太大了。

  犧牲了自己的前途,流落異鄉。他們本來不需要走,因為要向她補償,也就放棄了自己的生活。他們愛得如此之深,她憑甚麼去恨呢?那個女人畢竟是她青梅竹馬的好明友。而那個男人,她已經不愛了。只是曾經不甘心。

  從東京回來的那天晚上,她想起了邱清智。那時剛好接近他下班的時間。她打了一通電話給他,約他在機場的餐廳見面,他爽快地答應了。

  這個曾經和她互相慰藉的身體,再一次坐在她面前。邱清智沒有改變,她自己也沒有改變。當年被背叛的兩個人,竟然活得比另外兩個更好。跟孫懷真比較,她是多麼的幸福。

  「我在新宿碰到他們。」她說:「他們在湯麵店裡打工,生活不見得很好。」

  「我知道。」邱清智說。

  「你知道?」她詫異。

  「懷真寫過一封信給我。我是那個時候才知道他們在日本的。他們在那裡半工半讀。」

  「為甚麼你不告訴我;」

  邱清智沉默了片刻,終於說:「我害怕你會去找孟承熙,我怕我會失去你。」

  夏心桔望著眼前這個男人,難過得說不出話來。她曾經有沒有好好的看過他和愛過他?她一直認為他和她是無可奈何地走在一起,他們互相報復,也互相憐憫,她從未察覺,從某天開始,他已經愛上她了。

  她為甚麼要否定這段愛情?沒有追求,沒有等待,沒有患得患失,便不值得留戀嗎?當他吮吸她的乳房的時候,他愛的是她,當她抱著他睡的時候,她心裡是快樂的,她卻害怕去承認她已經愛上了他。她的愛是高尚的,他的愛卻是次一等的,她堅持那不是愛。她一再懷疑他的愛。他們幾乎不再相見了,才讓她知道他愛她;她虛度了多少光陰?

  現在,她坐在電臺直播室裡。今天晚上最後的一支歌,是個《That's What Friends Are For》。那是他和她一起唱的第一支歌。他們兩個在廚房裡洗碗的時候,有柄的鍋是他的吉他,沒有柄的鍋是她的鼓。那些日子曾經多麼美好。他們才是一對。為甚麼她要等到這—刻才猛然醒覺?

  多麼晚了?多麼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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