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小嫻 > 麵包樹上的女人 | 上頁 下頁
四二


  「他表面上沒有什麼,你知道他們幹這一行的,心裡怎麼想,表面上是看不出來的。我替你們可惜,他是個好的男人。」

  「我知道。」

  「真希望可以看到你結婚。」她說。

  我苦笑:「應該會有那一天吧!」

  「告訴你一個好消息,」她喜孜孜地說:「我懷了第二胎,希望這一胎是女的,便可以湊成一個好字。」

  「恭喜你,你是我們當中最幸福的一個。」

  「也許是我要求比較簡單吧。」

  小綿選擇了一條最正常的路,嫁給一個養得起她的丈夫,生一個「好」字,相夫教子,未來的日子,是為兒女該進入哪一間幼稚園、小學、中學以及該到哪個國家留學而煩惱。四十歲,憂慮丈夫有外遇,僥倖過了這一關的話,便要為兒子娶什麼女人,女兒嫁什麼丈夫而操心。並非每一個女人都要得到最好的愛情,她們明白代價。只有我這種女人,才會為了虛無飄渺的愛情浪擲青春,到頭來一無所有。

  公司在北京的業務已經上了軌道,並且聘請了兩名職員,專責北京事務,我的工作基地又變回香港。

  「林方文好像也是一個人。」迪之告訴我。她的消息來自唱片界。

  「一個才子不可能沒有愛情的,否則就寫不出情歌了。」我說。

  「失戀也是創作的泉源。」迪之說。

  「你甚少會說出這麼有智能的話。」

  「你這麼刻薄,真該由林方文來收服你。」

  「你既然和徐起飛分手,為什麼不去找林方文?你也不過為了他吧?」光蕙問我。

  「我跟徐起飛分手,是因為我不愛他,而不是為了林方文。」

  「如果林方文從來沒有出現,你便會死心塌地地愛徐起飛。」光蕙說。

  「戀愛是不能假設的。」

  「廿七歲,我們都快廿七歲了,好像還是昨天的事。」迪之有感而發。

  「我曾經以為自己會在廿八歲結婚的,現在看來是不可能了。」光蕙說。

  「說不定的,世事變化萬千。」我說。

  「我會搬出來住。」光蕙告訴我們,「他替我租了一間房子。」

  「你要正正式式當他的情婦?」迪之問她。

  「這樣你會快樂嗎?」我問光蕙。

  光蕙點頭:「我一直渴望嫁給一個愛我而又令我生活得很好的男人,他唯一做不到的,只是不能跟我結婚。」

  「你有沒有想過,當你老了,他回到太太身邊,你便一無所有。」我說。

  「你現在不也是一無所有嗎?至少我和我愛的人一起。」

  星期天,我們替光蕙搬屋,她的新房子在跑馬地,她終於可以搬去跑馬地了,雖然不是嫁去,倒也和嫁去差不多。房子有八百多尺,裝修得很女性化,聽說上手住客也是一個單身女子。單位內有一個小陽臺,比林方文家那個陽臺大,我站在陽臺上,看著一群年青男子在馬場草地上踢足球。

  「那個穿綠色球衣的很英俊啊。」迪之說。

  「你又在看男人?」光蕙走出陽臺看熱鬧,「你已經有田宏了,他不是運動健將嗎?」

  「他不喜歡踢足球,他嫌踢足球野蠻,我倒喜歡看野蠻的男人。」

  「男人本來就很野蠻。」我說。

  「是嗎?」光蕙問我。

  「他們比女人原始,他們的需要也很原始,所有從來不懂得愛。」

  「是的,女人比男人擅長愛。」迪之說。

  「所以女人常常吃苦。」光蕙說。

  「男人對女人就像對待腳下的球,他們只想控制它、駕駛它。」迪之說。

  「我喜歡被駕駛的,真的,那是一種幸福的感覺。」光蕙笑著說。

  「你呢?」迪之問我。

  「我在尋找一個男人,只要別人在我面前提起他,我也會佻皮地吐吐舌頭,我想做他的壞孩子。」

  「但你卻愛上一個壞孩子。」迪之取笑我。

  「事與願違,世事都是這樣的。」光蕙說。

  「不,你們不瞭解林方文。」我說,「他曾經控制著我的喜怒哀樂,我做每一件事,都是為了令他滿意。」

  迪之苦澀地望著我們:「我突然不知道最愛哪個男人?」

  「也許是太多的緣故。」我說。

  二十七歲,是應該過獨立生活的時候了,我決定拿積蓄供一個小單位,我看過很多房子,灣仔那一間最便宜,地點也好,間格實用,又有升值潛力。最後,我還是選了跑馬地的單位,樓齡比灣仔的那一棟舊,面積較小,售價卻貴了十萬元,因為跑馬地的單位裡,有一個小陽臺。雖然三個人一起擠在陽臺上,便再沒有多餘的空間,那只是一個很小很小的陽臺,卻給我很大的滿足感。

  替我搬屋那一天,光蕙跟迪之說:「你也搬來跑馬地吧,我們大家可以互相照應。」

  「待我結婚後才搬來吧。」迪之說。

  「你跟田宏結婚?」光蕙問她。

  「他說過會娶我的。」迪之躺在我的床上說,然後她又問我:「你為什麼買單人床?」

  「我一個人睡,當然買單人床。」

  「有男人來留宿怎麼辦?」

  「我一個男朋友也沒有,誰會在此留宿?」

  「林方文送給你的瓷像老人,你也搬來了?」光蕙按下音樂盒的開關掣,艾爾加的《愛情萬歲》從音樂盒裡傳出來。

  「太淒怨了。」迪之抱著我的枕頭。

  「不要再聽了。」我把音樂盒關掉。

  「林方文知不知道你跟徐起飛分開了?」光蕙問我。

  「我怎麼知道他知不知道?」

  那天晚上睡覺時,我還是聽了一遍《愛情萬歲》。

  入夥後不夠十天,一晚,迪之深夜來拍門,我開門的時候,她哭得像個淚人。

  「田宏交了新的女朋友。」

  「今天晚上他不在家,我隨便翻翻他的抽屜看看,看到一張照片,是他跟一個女人手牽手合照的,日期是十天前。那天,他告訴我,他要陪他媽媽吃飯,原來是跟那個女人一起。」

  「你有沒有問過田宏?」

  「沒有。我離開的時候,他還沒有回家。」

  「為什麼不問清楚呢?」

  「問了又怎樣?難道要他親口對我說,他愛上另一個女人,他已經不愛我了?我已經受過男人很多傷害,我不想再傷害自己。」

  「你打算怎樣?」

  「離開他。」

  「你可以那麼瀟灑?」

  「我不是今天才發現他不愛我的,我今天為什麼要翻他的抽屜?正是因為我覺得他不再愛我。」迪之高聲飲泣:「他已經三個月沒有跟我做愛。」

  我很訝異,迪之一直沒有把這件事告訴我,她一定很痛苦。

  「我偷偷找過衛安,跟他上過兩次床。我不愛他,但我有那個需要,我覺得自己像一個怨婦。當一個男人不再碰你,那就完了。」

  「是什麼原因?他不是說過會娶你的嗎?」

  「他還不想安定下來,所謂美麗的婚禮不過是一部分的情話罷了。每個男人都說過會娶我,結果呢?我曾經很看不開,但對田宏,我是心死了。明知留不住的,不如瀟瀟灑灑地放手。我覺得我的心好像有一道疤痕,早已結成厚繭,現在即使再被傷害一次,也不像從前那麼痛了。」

  「我叫光蕙買酒來,我們一起喝酒好不好?」我向她提議。

  「好!我想喝酒。」迪之哭著說。

  光蕙很快便捧著兩支香檳來。

  「這兩支香檳很貴的。」光蕙依依不捨。

  「用來慶祝分手最好!」迪之搶過香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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