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小嫻 > 麵包樹上的女人 | 上頁 下頁 |
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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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戀人的感覺 闖入課室的男生,戴著一頂鴨舌帽,架著一副粗黑邊眼鏡,我沒法看清楚他雙眼,只看到他有一張過分蒼白的臉,比一張白紙稍微有點顏色。他叫林方文,開課後一個月才到,肯定是後備生。 林方文選了前排的位置,就在我前面。他把飲了一半的可樂放在桌上,然後掏出一本書看得津津有味,那本不是什麼書,而是漫畫,是《龍虎門》。大學中文系的一年級生,日常讀物竟是《龍虎門》! 「如果要看《龍虎門》,為什麼不坐到後面呢?」我跟他說。 他回頭,大量我一次。 「前面比較涼快。」他說。 「啊!原來是這樣。」 我最討厭故弄玄虛的人。 像他這種人,一定會在三個月內勾搭一個女生,那個傻兮兮的女生便會替他收拾房間,他坐享其成,然後在離開大學前拋棄她。他的房間除了有大量《龍虎門》外,應該還有大批色情雜誌和一副麻將。 第二天,林方文又選了最前排的位置坐下。他從背囊裡,拿出一本《花花公子》。 林方文的花樣真是層出不窮,先是看《龍虎門》,然後是《花花公子》,甚至馬經。偶然,他會一本正經地看《號外》,總之,從來沒有看課堂上應該看的書。 有幾個男生跟他來往,他們說,他來自油麻地區一間不見經傳的學校。他能考入港大,真是異數。 林方文從來沒有摘下他的鴨舌帽,在校園任何一處,碰上他,他都戴著那頂鴨舌帽。即使三十三度高溫,他仍然沒意思摘下帽子。我想,他若不是額頭有一個打洞,便是根本沒有頭髮。 一天,上新詩課的時候,他竟然穿了一雙涼鞋,露出十隻腳趾,翹起雙腳看《姊妹》。《姊妹》是我上髮廊才看的。他為什麼看一本婦女衛生手冊?難道他也有婦科問題? 那天我無心細想他為什麼看《姊妹》,我只留意他的腳趾。我覺得腳趾是一個人身體最神秘的部分。除了在家裡或去游泳,我外出一定不會讓人看到我的腳趾。腳趾好比私處,讓人看見,總是很不自然。 林方文的十隻腳趾很清潔,不太長也不太短,也不算分得開。最難得的,是他的第二隻腳趾比腳趾公短,應該不會是一個窮人。看著他十隻腳趾,我有偷窺的感覺。 下課後,林方文走到我前面,問我:「你為什麼一直看著我的腳趾?」 他把我嚇了一跳,我沒想到他知道我一直在偷看他的腳趾。 「誰看你的腳趾!」我若無其事在他身邊走過。 我感覺到他在我身後盯著我。那是頭一次,我對一個男人,有一點心跳的感覺。但,我找不到任何一個理由,我會喜歡他。如果有一點心跳,那是因為被他揭穿了我在偷窺他,因此感到尷尬。 同日下午上另一節課,林方文腳上換了一對帆船鞋。他坐在我前面,回頭對我說: 「我特意換上一雙密頭鞋,不讓你看到我的腳趾。」 說罷,他得意洋洋翻看新出版的《龍虎門》。而那一刻,我竟然沒有還擊之力,給他打得一敗塗地。 晚上,我跟迪之吃飯,她拿了林正平最新的唱片給我,裡面有《人間》。迪之說,林正平已經一個星期沒有找她。我不懂說什麼,看著她哀傷地離去。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我在被窩裡聽《人間》: 「有幾多首歌, 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 我在歌聲中睡去。 幾個星期後的一個早上,下著滂沱大雨,我在街上站了四十五分鐘,還沒法截停一輛計程車。終於有一輛計程車停在我面前,車上的人叫我上車,他是林方文。我已經全身濕透,不想再跟自己過不去。 「謝謝你。」我對他說。 他沒有理會我,那頂鴨舌帽壓得很低,臉很模糊。電臺剛好播放著《人間》: 「從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歲月, 該有雨,洗去錯誤的足印, 該有雪,擦去臉上的模糊——。」 我的身體輕微隨著歌聲擺動。 「你很喜歡這首歌嗎?」林方文問我。 我點頭。他沉默不語。我們聽著同一首歌。 那首歌,總是叫每一個人無端地傷感,連看《龍虎門》和《花花公子》的林方文,也不例外。 計程車到了港大,我找錢包付錢,林方文對我說:「不用你付錢。」 他就這樣付了計程車費,完全不需徵求我的同意。 「喂!」他叫我。 「什麼事?」 他把外套脫下來扔給我: 「你把衣服拿去。」 「不用。」我說。 「你的衣服濕透了。」他說。 「我不怕冷。」我說。 「我不知道你冷不冷,但你現在好像穿了透視裝。」 我看看自己,才發現身上的白恤衫濕透,整個胸罩浮現得一清二楚,我把林方文的外套抱在胸前,尷尬得不敢望他。 接著的一課,林方文沒有出現。我的恤衫已幹透。我把外套拿去宿舍還給他。 他不在宿舍裡,房門沒有關上,我走進去,以為自己走進了一間舊書局。他整個房間都是書,半張床給書本霸佔了。房裡並沒有大量的《龍虎門》、《花花公子》或《姊妹》。有《戰爭與和平》,也有《百年孤寂》,他原來也看那些書。桌面很淩亂,翻看一下桌上的紙張,其中一張紙上,有《人間》的歌詞。 「有幾多首歌,我一生能為你唱? 從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歲月——」 他竟然那麼無聊把歌詞抄一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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