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小嫻 > 把天空還給你 | 上頁 下頁 |
七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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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愛的條件 曾經有一段日子忙得天昏地暗,把自己關在家裡寫稿。 每天的午、萬餐都是自己做的,為求方便,菜都是在附近超市買的,有鰻魚、番茄和茄汁燜豆。 最初的一個星期,每餐都吃這些菜,覺得很有滋味。第二個星期,開始受不了。看到冰箱裡的鰻魚,寧願挨餓也不想再吃,更不要說番茄和茄汁燜豆了。 山珍海味也會吃厭,何況我吃的不是山珍海味? 我很擅長吃厭一種食物。天天吃,結果突然從某天開始,以後也不想再吃同一種東西了。 大部分人也不想天天吃同樣的菜,何以我們又可以年年月月對著同一個人? 生厭,好像是人之常情。不對一個人生厭,是要雙方努力的。 人畢竟不是食物。食物已經烹調好了,不會再有什麼變化,也不會有什麼進步。人卻可以不斷被發現。 愛一個人,因為你每天都能在他身上發掘一些東西,或發掘到彼此相似的地方。 愛過一個人,許多許多年後,我無意中發現我們的血型竟是一樣的,大家為此而樂上半天。 在愛情裡的人,會努力去找尋大家相似的地方,然後深深相信一切是緣分。 然後有一天,我們會努力去找尋彼此不相似的地方,相信緣分已盡。 你不知道你最愛的那個人那一天會不愛你。你唯一可以做的,是使自己擁有被任何人愛上的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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