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張小嫻 > 把天空還給你 | 上頁 下頁
七〇


  §被愛的條件

  曾經有一段日子忙得天昏地暗,把自己關在家裡寫稿。

  每天的午、萬餐都是自己做的,為求方便,菜都是在附近超市買的,有鰻魚、番茄和茄汁燜豆。

  最初的一個星期,每餐都吃這些菜,覺得很有滋味。第二個星期,開始受不了。看到冰箱裡的鰻魚,寧願挨餓也不想再吃,更不要說番茄和茄汁燜豆了。

  山珍海味也會吃厭,何況我吃的不是山珍海味?

  我很擅長吃厭一種食物。天天吃,結果突然從某天開始,以後也不想再吃同一種東西了。

  大部分人也不想天天吃同樣的菜,何以我們又可以年年月月對著同一個人?

  生厭,好像是人之常情。不對一個人生厭,是要雙方努力的。

  人畢竟不是食物。食物已經烹調好了,不會再有什麼變化,也不會有什麼進步。人卻可以不斷被發現。

  愛一個人,因為你每天都能在他身上發掘一些東西,或發掘到彼此相似的地方。

  愛過一個人,許多許多年後,我無意中發現我們的血型竟是一樣的,大家為此而樂上半天。

  在愛情裡的人,會努力去找尋大家相似的地方,然後深深相信一切是緣分。

  然後有一天,我們會努力去找尋彼此不相似的地方,相信緣分已盡。

  你不知道你最愛的那個人那一天會不愛你。你唯一可以做的,是使自己擁有被任何人愛上的條件。


學達書庫(xuoda.com)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