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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正藍(1)


  一

  七月的一個下午,我帶著鉛筆和筆記簿逃出悶熱的家——那幢日本式的花園平房。每到夏天,它就成了令人難以忍受的烤箱了。

  騎著新買的腳踏車,讓黃昏的晚風迎面吹拂,嗅著沿途不知名的草花香,望著群群歸鳥,縷縷炊煙,最後,在無垠的碧海邊停下。我是個愛海的孩子,只要到了海邊,踩著軟軟的細沙,讓浪花圈住我赤裸的雙足,便有一種無來由的平靜和喜悅。唯有在海邊,我永遠覺得自己是個長不大的小女孩兒,可以有無盡的幻想……有一兩隻海鳥低飛盤旋,切切悲鳴,我看的有些出神,竟莫名的感動起來,它們是迷途離群的孩子嗎?找不著母親?找不著家了嗎?「家」,是多溫馨甜蜜的地方。

  自幼在寵愛和保護下成長,我不能想像,若沒有一個可歸屬、得庇護的「家」,是多麼淒涼?

  打開小簿子,輕劃下一個「家」字,我決定寫一個離群海鳥千里歸家的兒童故事。十七歲開始,我在報上執筆寫了一連串淺顯的兒童故事,專欄定名為「給小彤」,那年小彤剛滿周歲,至今已有六個年頭。雖然只是個地區性的小報紙;雖然小彤這兩年才開始識字,但,想到專欄上六年來未曾改變的「給小彤」三個字,我的內心深處便湧起一股無法止息的力量。

  靈感來的時候,我唯恐追不上它,正寫得入神,遠方突然傳來童稚的呼喚:「小阿姨!小阿姨喲——」

  我一驚,下意識的握緊鉛筆,不可能,正念著他,就來了?我回頭,夕陽下的沙灘一片柔和的金黃,依稀有幾條長長短短的身影跳動著,我迅速站起身,立即分辨出,那跑的最快,喊得最大聲的,就是小彤!我跑步上前,笑著迎他,想把他高舉起來,可是,他實在太重了。

  「哎喲!」我笑著吻他被汗水濡濕的圓頰,一邊說:「小彤又長大了!」

  小彤踮腳攀著我的脖子嚷嚷:「小阿姨!我好想你!你為什麼都不到我家來了?」

  我笑著揉他密密的短髮,對他說:「小阿姨忙著寫故事給小彤看啊!」

  「我不看故事,只要看小阿姨!」

  「呵呵呵!」我笑擰他的腮幫:「小嘴越來越甜囉!你乖不乖?有沒有聽話?」

  他點頭說:「我是很乖!很聽話!可是,沒有用嘛!」

  我疑惑的看他,他的笑意一下子消失了,取代而來的是心有餘悸的、不應當屬於他的嚴肅。

  「爸爸媽媽還是天天在吵架。他們要離婚了——」我愣在那兒,無言以對,大姐牽著雪雪走來,雪雪掙開他母親的手,小小的身子向我撲來,我抱住她,雪花似的柔軟輕盈,一雙無暇的大眼睛眨呀眨的盯著我瞧。我拂開她粉紅面頰上細軟的髮絲,笑著問:「雪雪,我是誰?」

  「小姨姨!」童音軟軟的、甜甜的,蜜一樣的漾開來。

  我放下雪雪,看著小彤自己除去鞋襪,又費力的替三歲半的雪雪脫鞋。這才望向大姐,她依然裝飾得華貴大方,但,薄薄的脂粉,根本掩不住眼角的疲憊與滿面憔悴。

  「怎麼來啦?」我問。同時,發現蕭亦珩,滿面笑意的站在一旁,忙接著道:「蕭哥哥!你也來了?」

  蕭亦珩走進一些,他說:「我到你家,正巧碧縈他們剛到,找不著你呢!我一想准在這兒,就帶著他們來了。還好你真的在,不然,可交不了差了。」

  我笑著向他道謝,想起去年在這兒發生的窘事,依舊有些尷尬。我們三個人一道坐下,小彤正牽著雪雪踩海水,姐姐大聲叫著:「過來!你們兩個!」

  「我小心一點嘛!」小彤央告的眼光望向我。

  「讓他去吧!」我說:「反正我們都在這兒。」

  小彤和雪雪再度高興的在淺水裡跳著,笑著。姐姐收回眼光,她咬咬唇:「我們決定離婚了。」

  我一抬頭,與蕭亦珩的眸光碰個正著,我們同時調轉目光望向大姐。她努力想做的輕鬆,卻徒然露出一個蒼涼的笑。

  「意外嗎?下個禮拜就簽字了。」

  「剛才,小彤已經告訴我了。」我說,有些怨忿,這是為什麼讓孩子知道?姐有些意外與驚訝,深吸一口氣,她喃喃的:「也好,反正早晚都要知道的——」

  「你們又吵架了?」我打斷她的話,帶著一絲反常的冷酷意味。

  「吵架已經不能解決問題了!我們現在到了彼此都無法忍受對方的程度,連話都沒法兒說了——只有離婚!」

  「真奇怪!你們曾經說過的海誓山盟,甜言蜜語呢?全是假的?」

  「哼!」大姐冷笑,她咬咬牙,「屁也不值一個!」

  我不自禁的一顫,昔日那樣文雅、那樣溫柔的羅碧縈,真的被婚姻折磨至此?消瘦、失神、狼狽以及時而顯露的粗俗。我不禁憐惜起她來。

  「大姐!再試試看……」

  「還試?兩年了!小妹,別人不知道,你知道的!搞到後來,他連我們家都不願來了!是不是?你只是旁觀者,都受不了,何況我,我是當事人啊!」她的情緒再度激動起來。

  「可是,你總該想想孩子……」

  「孩子!孩子!就是為了孩子才拖到今天。我要孩子,我一定要孩子!」

  「姐夫肯把孩子交給你嗎?」

  大姐搖頭,又搖頭:「他知道孩子是我的弱點,要離婚,除非把孩子交給他。他說可以給我錢,不能給我孩子。他根本就知道,我是不要錢的——」

  然後,我和大姐的眼光一起轉向沉默的蕭亦珩,他有些為難的開口:「民法規定,夫妻離婚後,除非另有約定,否則,子女的監護權,歸父親——」

  「其實,我已經請教過律師了……」姐姐說,又一次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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