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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吩咐化妝師,將她的指甲塗抹上各色深淺不同的蔻丹。化妝師以怪異的眼望望他,又望望她。 「她年輕,應該這樣打扮。」 她是年輕,才十六、十六歲半吧! 那天早上,她穿著愛迪達的球鞋,大紅布衫子,衫子又寬又大,胸口亂七八糟印些英文字。最先讓他生氣的是那一隻紅一隻白的袖子,然後他皺眉望著沒有結扣好卻打著死疙瘩的皮帶,終於,他破口罵地了!他看見她的指甲,十隻指甲上塗抹著各色深淺不同的蔻丹,有的,還新貼了金色銀色的小貼紙。 「你這是什麼樣子?你象個學生嗎?我辛辛苦苦賺錢讓你念書,你就念的這個?……」 最後的結論是讓她用去光水洗掉。他不理她什麼放暑假、什麼同學大家都愛這樣、好玩等等歪理。 她雖然垂頭喪氣;但還是清理了指甲才出門。她和同學去看電影。 他再看到她時,她和一個男孩在一起。男孩蓬著長長的發,說是個大學生,也是顏色奇怪的衫子,牛仔褲。兩人頭並著頭,似乎很親熱的樣子。只是男孩原本白皙的臉上濺了一片血漬,而她,她俯臥在男孩的身邊。他看不見她的臉,只看見紅杉子上濕黑作一片。她緊緊摳抓著柏油路面的手上,清清淨淨的沒有任何髒痕。上午臨出門時去光水洗過的指甲,白森森的沒有一絲血色。 他搖晃了一下頭,讓自己醒回現實來。他篤定地望瞭望他再望望殯儀館的化妝師,重複了一句: 「她年輕,應該這樣打扮,她喜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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