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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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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16) 2004/12/1515:09 我在爸爸五十八歲那一年強迫他退休,他的身體已經不堪負荷。而那一年我二十七歲,也就是兩年前。在我要升國小五年級的時候他曾經中斷過教職兩年,這之前有提到過,兩年後他又回到學校教書,這一教又教了十四年。都已經當上學校的教務主任了。 退休之後的他就像其他的老人家一樣,一閑下來就不知道該怎麼辦。家裡後陽臺的花花草草在三天之內被他活活澆死了一半,地板每天都跟剛擦過的沒什麼兩樣,他的床鋪整齊到我曾經懷疑他不在家裡睡覺〈因為那看起來沒人睡過〉。他每天早上替自己煮一鍋飯,然後每一餐都到家附近的自助餐店去包菜回來,一鍋飯吃一天剛好吃完。 包菜是他一天當中最重要,也最快樂的工作。為什麼?因為他去包菜的時候可以找鄰居街坊聊天,那是他一天當中最不無聊的時候。 金城武有個手機廣告,說那支手機可以防無聊。他像個孩子一樣的跑去通訊行跟行員說他要買那支防無聊的手機。結果行員光是教他使用就花了兩個半小時,而且還教不會。 「那果然是一支防無聊的手機,」爸爸笑著說,「光要學怎麼使用它就得花兩個半小時,真的很防無聊。」 後來他還是沒有買,因為買了也不會用。氣炸了那個行員。 我曾經建議他到公園裡去跟那些爺爺伯伯們下棋聊天,他非常不願意。他說那些個老人家至少都比他大十五歲,而且每個人講話都有很重的外省腔,他怎麼努力用力使力費力的聽都聽不懂。他說有一次在包菜的時候遇見山東來的李伯伯,想當然爾大家夥都叫他老李。他跟李伯伯在自助餐館裡聊了三十分鐘,他只聽得懂兩句,一句是「哈哈哈」,一句是「你說好不好笑」這兩句還是連在一起的咧。他只能嗯嗯嗯的陪著笑,老李笑得大聲,他就跟著大聲,或是補一句「這真是有趣」。 「其實一點都不有趣。」爸爸說,「再怎麼有趣,聽不懂還是不有趣。」 後來爸爸又開始每天往學校裡面跑,回去跟他的老同事們聊天說話。有一天,那些老同事帶他去打高爾夫球,他竟然就這樣迷上了高爾夫。我曾經和爸爸一起到高爾夫球練習場去揮桿,你可別看他將近六十歲的身體,他一桿還是可以揮過一百五十碼,練習場的教練說我爸爸已經算是奇葩了,六十歲左右的人剛練高爾夫就可以打到一百五十碼已經是一件不錯的事。「李登輝一天到晚在打高爾夫,他長桿也不過兩百而已。」教練說。 那天爸爸很突然的問我,為什麼這幾年一直不見我交女朋友。面對這天外飛來一支爸爸的筆,我突然間也不知道怎麼回答,這筆就這樣穿過腦門。 「你該不會只交過雅容這麼一個女朋友吧?」爸爸問。 不是的,爸爸,我交過三個女朋友。爸爸只見過雅容。 「那些女朋友呢?」 不知道耶,呵呵,說不定她們都已經住在別人家裡。我試圖輕鬆的回答這問題。 「嫁人啦?那三個都嫁人啦?怎麼跟你交往過的女孩子都嫁給別人呐?」 爸爸,你說這什麼話?那並不是我的問題好嗎? 「不然還是女孩子家的問題啊?」 不是的,爸爸,那跟誰的問題沒有關係。 「那不然是誰的問題啊?」爸爸問,他的眼神充滿著不瞭解。 那不然是誰的問題?啊!我的天,我也不知道啊。不是我的問題,也不是女孩子家 其實我可以瞭解爸爸的堅貞,因為媽媽對他來說像是藏在心臟最最最裡面的那一部份,就算是人死了心臟停了,甚至被挖出來了,都沒有人能看得見那一個部份有多麼的細膩而且完整。我曾經問過爸爸為什麼會想追求媽媽?是媽媽的哪一個部份吸引他? 「其實,是你媽拿刀架著我的脖子要我寫信去追她的,」爸爸開玩笑的說,「所以吸引我的是那把刀,而不是你媽。」說完,他自己都忍不住笑了。 但其實我在爸爸的書房裡看過他為媽媽寫的詩。他習慣在一張張的書法紙上用毛筆勾寫著他們的愛情和媽媽去世之後他難耐的心慟與永恆的思念。而且那數量之多大概可以出個三五本詩集。爸爸把那些詩卷成好幾卷放在櫃子中間,某些寫上了日期,而某些沒有。爸爸說沒有寫日期的部份是因為哭著完成的,傷心之餘沒去注意日期押寫了與否。 爸爸以前師專時念的是中文,而媽媽念的是數學,這是我家跟別人家比較不一樣的地方。那時代通常應該會是男孩子念理工,女孩子念文商,可是爸爸說媽媽當時是走在時代尖端的女性,她想做什麼是沒有人能攔得住的。她堅持要念數學就是念數學,就算是因為念書念的太勤被外公吊起來打都要念數學。那時候的觀念是女孩子長大了就要嫁出去,念太多的書是沒有用的〈當然現在還是有這樣的家庭〉。爸爸說媽媽曾經為了不讓外公知道她在偷偷的念書,還在半夜裡躲在床底下點蠟燭看書,結果媽媽考上了師專。 聽爸爸在說他們以前念書的坎坷史,說真的其實很難體會。當年爸爸為了聯考,每天早上四點起床,騎著腳踏車到圖書館的門口去排隊,我問爸爸為什麼不在家裡念?他說去圖書館念書不需要花錢,因為用的是圖書館的電。家裡沒什麼錢,開燈需要用到電,念太久的話爺爺會給他白眼看,而且還會碎碎念的說:「啊一本書是要看多久?看不懂就不要看了!」 爸爸考上師專之後,爺爺還在村口放鞭炮,說他每天鼓勵他的兒子要用功念書,今天能考上師專完全都是他的功勞。〈其實爺爺到去世之前還是很臭屁。〉那一串鞭炮聽說是十塊錢,那是奶奶可以買給一家人吃一天的菜錢還有找。 我不知道那時候十塊錢是多大,但爸爸說那時候一碗陽春麵的價錢是五角。爸爸有三個哥哥一個妹妹一個弟弟,一家八口一天吃十塊錢台幣還有找,在民國五十六年的時候。 說真的,我很想看看菜色如何。 爸爸說菜色沒什麼好形容的,形容菜色只會讓自己沒有食欲。不過他用一首詩形容了當時他們一家人是怎麼吃飯的。 「一張桌上三道菜,八雙筷子一起來,如果動作不夠快,只剩豬油拌白飯。」 說到爸爸寫的詩,就不能不提到他為媽媽寫的《十年的你》。我在幾年前讀這首詩讀到彷彿就像個第三人稱,站在爸爸和媽媽身旁,聽他們約在某一個地方,而十年後再見一樣。 他並不是寫活了媽媽,而是寫活了愛。 「我被遺忘,被你遺忘,遺忘在一條名叫傷慟的路上。 那遠到看不見邊際的盡頭,你可在那個地方? 我問過神,問過鬼,問過佛祖,問過菩薩,你到底在哪一場夢裡面,而那場夢何時與我共枕同床? 我成天成夜,聽著時間的呼吸,用哭白了的發,寫寂寞的詩。 我把傷眸當硯,我把血淚當墨,我的靈魂是我的紙,我的身體便是信封。 我該寄往何處於你?而你又該何回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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