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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


  「興趣啊……看電影啊、唱歌、逛百貨公司、買衣服……對哦!你上次不是說要陪我去新堀江嗎?食言而肥!」

  「梅梅,這週六一定會去。可是,妳衣服還不夠多啊?」

  「誰教你要問我的興趣哪!而且現在早就換季了耶。」

  「好嘛、好嘛。」男聲說:「接下來,請梅梅獻唱最喜歡的歌。」

  在螢幕裡,張織梅清一清喉嚨,開始發音。

  請你珍惜我,待在這裡不要離開。

  只要能夠相愛,我願完全奉獻。

  我希望你說我好可愛,希望你內心真的這麼想。

  啊!好極了,請你接納我的心——這首歌的旋律不知在何處聽過,而陌生的歌詞則藉由張織梅柔軟的聲音沁透劍向的心扉。他雖注意到了先前「現在早就換季了耶」這個關鍵句,仍不知不覺浸入張織梅如呢喃、如細語的美好歌聲之中——沒想到她的歌唱得這麼令人迷醉。

  鐘思造在今年一月搬進南台路那棟公寓,當時住戶偶爾能看見他偕其女友進出401室。若他的女友就是張織梅,時間上就十分符合了。

  希望你瞭解我多一點,以童稚無邪的心靈,因為我也會這麼做。

  請不要讓我感覺傷悲,若你真的這樣,唉,算了,反正就像我說的——我還是會面帶微笑。

  歌已經唱畢,但劍向的潛意識卻希望她再多唱幾句。

  「哇!好好聽。」男聲說。

  「當然囉。這可是唱給你一個人聽的耶!」

  「最後,梅梅,妳有沒有什麼話要對我說的呢?」

  「嗯……我想想……有了!」張織梅此時身體前傾,情深款款注視著鏡頭,以甜膩的笑容輕輕地說:「思造——請永遠愛我。」

  當劍向從激烈的戰慄感恢復意識後,二十七吋的電視螢幕已恢復錯綜複雜的奔騰黑點。

  由張織梅的最後一句話,終於確定了他們兩人是情侶,也終於確定了她在謀殺案中的重要關係人身分。劍向不免感到一陣悵然,處於熱戀時期的兩人,男方竟死於非命,真不知道當女方獲知此一噩耗會有什麼樣的反應。但另一方面,卻又無法排除容貌如此動人的年輕女孩涉有重嫌的可能。

  鐘思造生前欺騙了他的雇主、他的房東,而他的身邊竟伴著一個這麼美麗的女孩,劍向不得不承認他心中妒意遽起。

  緊閉雙眼甩了甩頭,劍向努力淡去張織梅留在腦海中的倩影。這個時候非保持冷靜不可。

  ——鐘思造在死前設法洗除了他放在客廳置物櫃裡所有錄影帶的內容,只留下這一卷。這除了顯示他在生前仍愛著張織梅,更可能暗指她與命案的絕對關連。

  高組長所策劃的偵查方向其中之一已有顯著突破,至少死者女友的外貌與名字知道了。

  劍向將這些視聽器材收拾整齊後,決定返回醫院睡一覺,等明天出院手續辦妥後再向組長報告這項進展。

  當然,除了這卷DV帶得收進口袋外,所拷貝的VHS帶也放進房間書桌抽屜裡鎖上。一切整理妥當後,劍向才離開家。

  讓他完全沒想到的是,甫一出門,就見到一名身形詭異的陌生男子從路口處走近。

  「員警先生,我等你很久了。」

  時間已經是深夜十一點半了,死白色的高腳路燈照得街道鬼影幢幢。劍向突然被這個人嚇了一跳,他的警覺心告訴自己,一切要謹慎提防。

  「我先自我介紹,」男子說:「我叫夏詠昱,不過,我想我的名字並不重要。之所以會出現在這裡,是希望立刻提供警方一個關於謀殺案的重要線索。」

  「你說什麼?」

  「或許應該說,沒有比現在更適合談到這個線索的時間了……不,我知道現在的時間不太恰當,但請你一定要相信我,我能夠提供破案的關鍵。」

  由於街燈的角度背光,劍向無法認清對方的長相,只能看到他戴了一副無框眼鏡。他的身材頗為瘦小,身高大約只有一百六十五公分而已,說話的語句雖然十分清晰,但不知為何給人一種不斷顫抖的非真實感。

  「真的嗎?是什麼線索?」

  「我現在也無法確定。只要你願意和我回去401室,我就能告訴你。」

  劍向不禁感覺荒謬,「夏先生,很抱歉,我不能答應你。首先,我完全不知道你的來歷;再者,你連能提供警方什麼線索也說不出口,更何況……」

  「我的來歷和我的名字一樣,並不重要!」

  「我確實是偵辦這件謀殺案的警員之一,但你究竟是怎麼知道的?」

  「這……這也不重要!」夏詠昱的神情變得相當慌張:「我……我……員警先生,如果我說我是下一個被害者,你現在會願意帶我去401室嗎?」

  「你……這是真的嗎?為什麼你知道你將會遇害?為什麼你……」聽到這句話,劍向心底不由得浮出無數疑問,但夏詠昱完全無視他的話,一副這些都無關緊要的樣子。

  最後劍向只好放棄詢問他任何問題,點頭答應帶他到401室,而且夏詠昱堅持就是現在。

  「我開了自己的車,停在那裡的轉角。」夏詠昱說:「我們快點走吧!」

  坐上夏詠昱的車,劍向在助手席上發現他握著車鑰匙的右手在抖動。

  這個男人在害怕什麼

  不,打從一開始夏詠昱的行徑就讓劍向產生諸多疑惑。從他的口氣上聽起來,他好象完全不認識鐘思造,因為從頭到尾他的說詞一貫是「能提供警方破案的線索」,而非「能協助警方逮捕殺害鐘思造的兇手」。

  另外,他甚至自稱是下一個被害者。為什麼他不乾脆指明兇手的身分

  還有,既然他知道案發地點是在401室,何不自己一個人進去找線索?縱使警方在命案現場設置了禁止進入的布條,他仍可大膽潛入,而沒有必要在這種午夜時分要求警方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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