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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我與簡文瀚依然像從前一樣,每晚抽空談電話,週末周日出來見面,逛一陣子街,買一些衣物,日用品,然後回他的家與他家人吃飯,或是與他兩人到酒樓吃些小菜,就如最普通的情侶,非常家常的日子。

  有時候珀月會與我們一起,她畢業後在一間中型酒店當公關,她似乎不大喜歡那份工作,工作繁重薪酬又少,也看不見有很大發展。

  我們三人之中,事業上似乎數我最順利。我時常對簡文瀚說,將來我們很快便有機會買大屋駕名車,因為公司的花紅很高,上年便派了二十個月糧給員工。發了花紅後我也要給自己買雙Gucci鞋、Prada套裝、Hermes手袋,更加要獎自己一隻Tiffany手錶和鑽石飾物。

  「一年後,一年後我的生活便會開始很好。」我愈說愈興奮。

  他卻沒有什麼反應。

  「我買你一套Versace西裝好不好?Versace也有一些沉實的款式,你穿在身上必定會顯得很有氣質。」

  他說:「我不要。」

  「那麼要一隻手錶好了。和我一起戴Tiffany吧!」

  他望著我,很慢很慢地,笑了。

  「你這是苦笑,」我拍了拍他的胸膛。「好像我委屈了你似的。」

  他搖了搖頭,把我擁入懷中。

  「好了好了,」我抬頭望向他的眼睛:「我出了花紅後把錢捐到內地,什麼也不買。」

  他拉起嘴角笑,吻了吻我的額頭,沒作聲。

  就這樣,他繼續為工人爭取福利,我則天天翻著雜誌夢想著一年半載後的好日子。一年半載後,我當然不會立刻變得有錢起來,但肯定是我廿多年來手頭最鬆動之時,我期待著不用連買三百元一件衫也要考慮的日子,這對於我來說,很重要。

  讀那麼多書,也是為了生活得更好,質素更高。不是嗎?

  不久,我的試用期滿了,加了百分之二十的薪酬,上司高度贊許我的工作表現,那一天,我由早上直至下班都是笑著的。

  為了慶祝,我在一間同事推薦的餐廳訂了位子,餐廳在五星級酒店的頂樓,有無敵維港景致,聽人說,那裡的氣氛很浪漫。

  當然,慶祝一定是與簡文瀚一起的,我們拍了拖三年多,從沒有試過吃這麼高級的燭光晚餐。

  我很興奮,指著那正閃亮地燃燒著的玫瑰形狀臘燭嚷出來:「很可愛啊,會噴火的玫瑰。」

  然後又陶醉萬分地望著維港的超級海景:「從來不覺得香港如此美麗!」

  簡文瀚卻用叉翻著他碟上的雞肉,說:「太老了,很難吃。」

  「我的魚柳卻很美味。」我指了指我碟上吃了一半的魚塊,「你要不要?」

  「飯堂的雞做得比這一百五十元一塊的還可口。」他抱怨。

  「甜品會很美味的。」我說。

  「這裡的東西怎可能會吃得飽?一個小時後我必定肚餓。」

  「那麼我們去灣仔吃臘味飯好了。」我有點不高興。

  他放下刀叉,乾笑:「你說,來這些地方幹什麼?」

  我覺得委屈了,扁著嘴望他:「很多情侶拍拖也是來這種餐廳的。」

  「我一點也不稀罕。」

  我光火了:「誰要你稀罕!我只不過是想大家開心一晚,有一個在五星級酒店吃高級西餐的回憶!你也不想一輩子隻吃『金鳳』的吧!」

  我激動得掩住了臉。

  簡文瀚也垂下眼來。氣氛僵住了。

  半晌後,他捉住我的手。「對不起。」

  我斜眼望瞭望他。

  「我是粗人,」他望著我。「我襯不起你。」

  我笑了出來。「算了吧,別這麼說。」

  「在高級餐廳吵架,就是我們得到的回憶。」他也笑起來。

  「結帳好了,我們去吃臘味飯。」我伸手揚了揚,叫喚侍應。

  結帳後,我們手牽手從走廊步出餐廳,偶然間,我看到在另一邊靠窗的位置,坐著那晚在disco中望著我的長髮男子,他依然把長髮束成一條馬尾,眼神也一樣的充滿火光,他正與兩位女士一起,一位長髮一位短髮,年紀似乎比他稍大,三人有說有笑。

  他在不經意間望到我這一邊,視線落在我身上。簡文瀚拉著我走得太快,我與他眼神的接觸,就只有那一秒。

  那真是個神秘的男子,他有一種不屬於這個城市的氣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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