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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兄,我醒著(1)


  一九七一年的冬天,當時我住在美國伊利諾大學的一幢木造樓房裡。

  那是一幢坐落在街角的房子,房子對面是一片停車場,右手邊隔著大街有一家生意清淡的電影院,屋後距離很遠也有人家,可是從來沒見人影,也就是說,無論白天或晚上,這幢建築的周遭是相當安靜的。

  這幢老房子並不是大型的學生宿舍,一共三層樓加地下室。樓下,在中午時屬於大學教授們做俱樂部用,供應午餐,夜間就不開放了。二樓有一間電視室、一間圖書室以及一個小型辦公室,到了下午五點,辦公的小姐就走了。

  多餘的房間一共可以容納十四個女學生,每人一間,住得相當寬敞也寂莫,因為彼此忙碌,很少來往。我們也沒有舍監。

  記得感恩節那日是個「長週末」,節日假期加上週六周日一共可以休息四整天,宿舍裡的美國同學全部回家去了,中國同學除了我之外還有三個,她們也各有去處。我雖也被人邀請一同回家過節,卻因不喜做客拘束,婉謝了朋友的好心好意。

  就這樣,長長的四整天,我住在一幢全空了的大房子裡——完全孤獨的。

  也是那一天,初雪紛飛,遊子的心空空洞洞。窗外天地茫茫,室內暖氣太足,在安靜得令人窒息的巨大壓迫下,落一根針的聲音都可以聽見。

  我守住黃昏,守過夜晚,到了深夜兩點,把房門的喇叭鎖哢一下按下。我躺在床上,把窗簾拉開,那時,已經打烊的小電影院的霓虹燈微微透進室內,即使不開燈,還是看得見房間內的擺設。

  躺下去沒有多久,我聽見樓下通往街上的那扇大門被人「呀」的一聲推開了——照習慣,那扇門總是不關的,二十四小時不鎖。

  我以為,是哪一個同住的女學生突然回來了,並不在意。可是我在聽。

  進來的人,站在樓下好一會兒,不動。

  然後,輕輕的腳步聲上了二樓,我再聽,上了三樓,我再聽,腳步向我的房門走來,我再聽——有人站在我的門口。

  大概一分鐘那麼久,房外沒有動靜,我沒有動靜——我躺著——等。

  我聽見有鑰匙插進我那簡單的門鎖裡,我盯住把手看,幽暗的光線中,那個門柄慢慢的正在被人由外面轉開。

  不肯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那把柄千真萬確的在轉動。有人正在進來。

  一個影子,黑人,高大、粗壯,戴一頂鴨舌帽,穿桔紅夾克、黑褲子、球鞋,雙手空著,在朦朧中站了幾秒,等他找到了我的床,便向我走來。

  他的手半舉著,我猜他要捂我的嘴,如果我醒著,如果我開始尖叫。

  當他把臉湊到我仰臥的臉上來時,透過窗外的光,我們眼睛對眼睛,僵住了。

  「老兄,我醒著」我說。

  我叫他BROTHER。

  他沒有說話,那時,我慢慢半坐了起來。我可以扭亮我的床頭燈,不知為什麼,我的意念不許我亮燈。我聽見那個人粗重的喘息聲——他緊張,很緊張。

  在這種時刻,任何一個小動作都可以使一個神經繃緊的人瘋狂,我不能刺激他。

  「你不想說話嗎?」我又說。

  他的雙手不放下來,可是我感覺到他放鬆了。他不說話,眼光開始猶豫。這一切,都在極暗的光線裡進行著。「你坐下來,那邊有椅子。」我說。

  他沒有坐,眼睛掃過我伸手可及的電話。

  「我不會打電話、不會叫、不會反抗你,又請你不要碰我。要錢、請你自己拿,在皮包裡——有兩百塊現金。」我慢慢的說,盡可能的安靜、溫和、友善。

  他退了一步,我說:「你要走嗎?」

  他又退了一步,再退了一步,他一共退了三步。「那你走了。」我說。

  那個人點了點頭,又點了一下頭,又點了一下頭,他還在退,他快退到門口去了。

  「等一下。」我喊停了他。

  「你這個傻瓜,告訴我,你怎麼進來的?」我開始大聲了。「你的大門開著。鑰匙放在第十四號郵件格子裡,我拿了,找十四號房門——就進來啦!」這是那人第一次開口,聽他的聲音,我已了然,一切有關暴行的意念都不會再付諸行動。這個人正常了。

  「那你走呀!」我叫起來。

  他走了,還是退著走的,我再喊:「把我的備用鑰匙留下來,放在地板上。你走,我數到三你就得跑到街上去,不然——不然——我——」

  我沒有開始數,他就走了。

  我靜聽,那腳步聲踏過木板樓梯,嗒嗒嗒嗒直到樓下。我再聽,那扇門開了又合起來,我凝神聽,雪地上一片寂靜。我跳起來,光腳沖到樓下,沖到大門,把身體撲上去,用盡了全身的氣力去壓那個鎖,我再往樓上跑,跑過二樓,跑到三樓自己的房間,再鎖上門。

  我往電話跑去,拿起聽筒,一個女人的聲音立即回答我:「接線台,接線台,我可以幫助你嗎?」

  我發覺自己的牙齒格格在響,我全身劇烈的發抖好似一片狂風裡被摧殘的落葉,我說不出一句話,說不出一個字。我把電話掛回去,跑到衣櫃裡面,把背脊緊緊抵住牆。用雙手抱住自己的兩肩,可是我止不住那骨頭與骨頭的衝擊。我一直抖一直抖,抖到後來,才開始如同一個鬼也似的笑起來——聽見那不屬於人的一種笑聲,我又抖、又抖、又抖……

  

  

  

  

  

  ***

  愛馬落水之夜

  在我還是一個十多歲的女孩子時,已經會開車了。當時的交通工具仍然是以三輪車為主的那最後兩年的臺北,私家車並不多見。我的家中自然也沒有汽車。

  回憶起開車的學習過程實在很簡單。在當時,如果一年中碰到一個朋友恰好手上有輛車,那我必定抓住機會,低聲下氣的請求車主讓我摸摸駕駛盤,那怕是假的坐在車裡不發動車子,也是好的。

  偶爾有幾個大膽的好心人肯讓我發動了車子開,我必不會辜負人家,把車當當心心的開在臺北市空空蕩蕩的馬路上,又會開回來。

  開了兩三次,就會了。那時候用的大半是天母一位美國朋友的車——當然也不屬於他的,車屬於他做將軍的爸爸。爸爸睡覺去,兒子就偷出來慷慨的做好國民外交。

  我是開了好久的車子,才去進駕駛學校的。那個往事被寫成一個智鬥員警的短篇,叫做《天梯》,已經收到書本裡去了。

  好的,從此做了一個養馬的人。

  我叫我的車子馬兒,對待每一匹生命中的馬都很疼愛,常常跟車講話。跑長途時拍拍車子,說:「好馬,我們又要跑羅!」

  那車子就聽得懂,忠心的水裡去,火裡來,不鬧脾氣。

  說到「水裡去」並不只是形容詞,開車時發生最大的事件並不在於一次國外的車禍,而在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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