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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跡天涯話買賣(1)


  自小以來最大的想望就是做個拾破爛的人,一直到現在都認為那是一份非常有趣而生動的職業。

  小時候常常看見巷子裡叫賣竹竿的推車,那個車子豈只是賣幾根竹竿而已,它簡直是把全套家家酒的美夢放在一個小孩子的面前。木屐、刷子、小板凳,賣到篩子、鍋碗、洗衣板,什麼樣的寶貝都擠在那一台小車裡,羡慕得我又迷上了這種行業。

  後來早晚兩次來的醬菜車又一度迷惑了我,吃是並不想吃,那一層層的變化對一個小人來說又是一番夢境,大人買,我便站在一邊專心的一盤一碗的顏色去看它個夠,那真叫繽紛。

  念小學的時候常常拿用過的練習簿去路邊的小鋪子換橄欖,擠在一大群吱吱喳喳的同學裡研究著那些玻璃瓶裡紅紅綠綠的零食,又曾想過,就算不拾破爛,不賣竹竿,不販醬菜,開這麼一家雜食鋪也算是不錯的事情。

  再後來迷上了中藥房的氣氛,看著那一牆的小抽屜一開又一開,變出來的全是不同的草根樹皮,連帶加上一個個又美又詩意的名字,我又換了念頭,覺得在中藥房深深的店堂裡守著靜靜的歲月,磨著藥材過一生也是一種不壞的生涯。

  後來我懂得一個人離家去逛臺北了,看見了形形色色的社會,更使我迷失了方向,一下想賣乾貨,一會想販花布,還有一陣認真的想去廟裡管那一格一格的簽條——在我看來,它們都是極有趣的謎語。夏天來了,也曾想開個冰果店,紅豆、綠豆、八寶、仙草、愛玉、杏仁、布丁、鳳梨、木瓜、酸梅湯……給它來個大混賣。

  總而言之,我喜歡的行業只有一個字可以形容,就是個「雜」。雜代表變化,變化代表一種美,美代表我追求的東西,至於它們哪一種比較賺錢我倒是沒有想過。

  小孩子的人生觀是十分單純的,無形的職業如醫生、律師、作家、科學家這些事對我都太遙遠,我看得見的就是眼前街上形形色色的店鋪和生計,真是太好看了。

  父親常常說我是雜七雜八的人,看手相的人一看我的掌紋總是大吃一驚,興奮得很,因為這麼亂的掌紋他可以多蓋好幾小時。

  童年到現在我從來不是個純淨而有定向的小孩,腦子裡十分混亂古怪。父親預言我到頭來必然一事無成,這點他倒是講中了。

  離開臺灣之前最愛做的事情之一,就是在冷冷的冬天大街小巷的漫遊,有店看店,沒店看街,沒街便去翻垃圾,再有趣的娛樂也不過如此了。

  那時候是十一年前的臺北,記憶中沒有幾家百貨公司,「南洋」是記得的,別家都沒有印象了。就算是去過,也可能裡面貨色不多,不如小街小巷裡的商店好看,所以說不出什麼道理來。

  初次離家時,傻瓜似的帶了大批衣服——大概是預備一輩子「愛用國貨」下去。雖然穿的也是所謂洋裝的東西,可是擠在西班牙同學裡面總覺得自己異國風味得相當厲害,這份不同的情調使我心理上極度的沒有歸屬感,是虛榮或者不是自己也說不清楚。

  當時父親管我每月一百美金的生活費,繳六十美金給書院吃住,還有四十美金可以零花,那時西班牙生活程度低,四十美金跑跑百貨公司足足有餘,那時候一件真毛皮大衣也只需六十美金就可以買下一件了。

  馬德里有好幾家極大極大的百貨公司,衣食住行只差棺材沒有賣,其他應有盡有,本該是個大開眼界的好地方,可惜當時的我青春過份,什麼都不關心,下了課書本一丟,坐了地下車就往百貨公司跑,進了電梯,走出來那一層必然是女裝部,傻氣得可以,卻不知道青春少年本身便是光華,哪裡需要衣服來襯托。

  那一陣情歌隊夜間老是到宿舍視窗下來唱歌,其中必有一支唱給那個名叫ECHO的中國女孩,我自是被寵昏了頭,浸在陽臺的月色裡沉醉。回憶起來我的浪漫和墮落便是如此開的頭,少年清明的理想逐漸淡去,在迷迷糊糊的幸福裡我成了一顆大千世界的浮塵。

  青春的甜美和迷人而今回想起來仍然不能全然的否定,雖然我的確是個百貨公司裡的常客和俗人。跟百貨公司結了緣也是那一年開始的。

  其實小店仍有小店的氣氛和美,可是為了貪圖方便總是喜歡在百貨公司裡流連,在外離家的人一切都不踏實,對生命其他的追求也覺得很可笑,倒是單純物質的欲望來得實實在在,這種事百貨公司最能滿足我的渴求和空虛。

  以後我去了西柏林念語文,德國人凡事認真實在,生活的情調相對的失去了很多,我的課業重到好似天天被人用鞭子在背後追著打似的緊張,這使我非常的不快樂。時間永遠不夠用,睡覺吃飯乘車都覺得一個個生字在我後面咻咻的趕。那時學校在鬧區最繁華的KURFURSTEDAMM大道的轉角處,這條美麗的大道長三公里半,不但是商業的中心,也是藝術家們工作遊樂的街頭,在這條街上西柏林最大的數家百貨公司差不多都是排著來的。

  總是在上學的途中早一站下車,一面快步的趕路,一面往經過的百貨公司裡去繞路打轉,每天上學進去逛一圈便是我唯一的娛樂了。

  換了國家,換了生活程度,父親漲了我五十美金的生活費,日子還是過得東倒西歪。每吃一次新鮮牛排總不知不覺的會寫信回家去報告,母親看得心酸,我卻不太自覺,只等她航空寄來了牛肉幹才駭了我一跳。

  那時候我很需要錢,可是從來不去超支銀行的存款,父親說一百五十美金,我便照他的囑咐去生活,百貨公司天天去,都是眼睛吃吃霜淇淋,也就是說,純吃茶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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