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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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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環境裡,一個能關心、能判斷的學生,卻也不太可能有任何道德行動。一般教育者對學生行動採取壓抑與抵制的態度,目的在求校園的穩定。 有一個專科學生被同學指控偷竊,教官在原告的帶領之下也確實在該生書包中找到贓物,但是在沒有聽過被告辯解之前,就令這名學生退學。幾個大膽的同學出來主持正義,要求學校給被告一個自我辯護的機會。 事情結果如何不論,學校當局對這些挺身而出的學生卻有個斬釘截鐵的態度:「去讀你的書,不要多管閒事。誰鬧事,誰就記過。」 奇怪,為什麼我們的公民倫理課一再地教導學生要見義勇為,要當仁不讓,要擇善固執,學生一旦實踐了這些美麗的道德理想,我們卻恐慌地去壓制他?學生對學校措施有所不滿而投書、開會、抗議的時候,不正是最好的公民教育機會,幫助學生學習如何去理性地、公平而民主地解決問題,為什麼我們反而以記過處分作為鎮壓的手段?為了表面的安靜穩定而扼殺年輕人的正義感,代價是否太高了一點? 敢於表達意見、敢於行動的學生在一次兩次的申誡記過之後,當然也學會了保護自己;他發覺,這個社會根本不希望他有道德勇氣或正義感。 *** 我們的大學生是不會「鬧事」的一群。在考試、舞會、郊遊的世界中,沒有什麼值得「鬧事」的題材。在是非善惡都已經由父母師長孔子孟子下了結論的世界中,沒有什麼難題值得重新省思、費心判斷。在明哲保身、少做少錯的環境中,更沒有什麼「鬧事」的餘地。我們的大學生天真、單純、安分、聽話。 可是,如果「鬧事」也可以解釋為「以行動來改變現狀」的話,我們這不會鬧事的一代就值得令人憂慮了。四年一過,他就成為社會中堅——一個不懂得關心社會,不會判別是非,不敢行動的社會中堅!公車應不應漲價?不清楚。路邊水管爆破了,不是我的事。公營機構虧了多少納稅人的錢?不知道。核電廠會不會貽害萬年?不知道。上司舞弊應不應告發?不知道。臺灣往哪裡去?不知道,不知道,不知道…… 一個滿足現狀的民族不可能進步,但是要對現狀不滿,一個人必須先有所關心,用心觀察,觀察之後作判斷,判斷之後付諸行動。關心可以是感性的,只是對於生於斯長於斯的土地的一份愛,但是空有感情無濟於事,它必須有冷靜的理性的支援——判斷與行動需要堅強的理性。 臺灣的現狀不能令人滿意,但是已經有許多人在關心、判斷之後開始了行動。最好的例子是消費者基金會的推動者,他們已經「鬧」了不少事。臺灣需要鬧的事情還很多很多。以婦女問題來說,我們現有的婦女組織還停留在獻花、慰問、穿漂亮的衣服開慈善晚會與孤兒擁抱的階段。在同樣的社會版裡,我們讀到七歲的男孩被母親活活燙死、十歲的女孩被賣到妓女戶、十三歲的女兒被養父強暴而懷孕、三十歲的妻子被丈夫打斷肋骨——我們天真可愛的校園美女覺得將來沒事可關心、可「鬧」嗎? 又是一個學期的開始,讓我們想想從哪裡做起吧! 原載一九八五年九月三日《中國時報·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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