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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


  §啊!紅色!

  美術館長是個藝術工作者,還是政戰官?

  如果新聞報導沒有偏差的話,那麼事情是這樣的:李再鈐的雕塑作品在市立美術館展出,有人投書認為作品漆成紅色有點像中共的紅星;蘇瑞屏館長從善如流,立即把該作品花了八千元改塗成銀色,遭致雕塑家本身的抗議。這是一件小事嗎?我認為非常嚴重,因為「小事」暴露出兩個文明社會所不能容許的心態:第一是對藝術的極端蔑視,第二是極權制度中才有的政治掛帥。

  不久前我收到一份「中國天主教文化協會會訊」,發覺其中轉載了《野火集》中一篇文章《正眼看西方》。文章是我的,名字也確實是我,但是內容中突然出現一段奇怪的話:「基督宗教——天主教、基督教的信奉,因為先在西方,而我們就認為是洋教,不宜信奉,其實,天主子耶穌基督,人類的救世主,原來降生在中東……」這段話不露痕跡地混進了我的文章,卻不是我寫的!但是任何讀者都看不出來這段文字不屬於原文。

  這份天主教刊物不曾在事先與報社或作者取得轉載許可就徑行刊登別人的文章,這是對別人智慧財產的一種掠取行為。而塗改作品、穿鑿附會以達到利於自己的目的,這對於讀者是欺騙,對於作者,是栽髒。如果一個宗教團體可以塗改我的文章,那麼一個有政治野心的團體也可以在我的文字中插進它的宣傳用語——身為作者的人,要如何向世界澄清他到底寫了些什麼?文字的後果又由誰來負擔?

  我相信天主教協會塗改我的文章並沒有惡意,但這樣的行為所透露的,是對創作者極端的蔑視。作為一個寫作的人,我要為所寫的每一個字負責;每一篇文章都是我全心全意的努力與我所有智慧的集合。恣意地塗改作品是罪行,也是侮辱。李再鈴的作品如果是紅色的,那麼他一定有他最真切的理由;只有那一個顏色能真實地表達出他創作的意義,換了顏色,那個雕塑品就不再是他的作品。蘇瑞屏擅自塗改了一位藝術家的創作,就好像天主教協會私自改了我的文章一樣,那篇面目已非的文章不再是我的作品,紅色變銀色的雕塑品也不再是李再鈴的心血。這個行為叫做欺騙,叫做盜竊。天主教協會這樣做,我覺得只是欠考慮的結果,或許可以原諒;一個美術館館長做出這樣的事來,卻實在令人難以置信!

  更令人憂慮的是,這個塗色「小事」很明白地顯示出來,臺灣的藝術仍舊籠罩在若有若無的政治陰影裡。首先,我們有這麼一個人逛到美術館去,他看的不是藝術品本身,相反的,他看到這麼一件紅色的作品,馬上興起政治的恐懼(害怕雕塑家是共產黨?害怕紅色對觀看人有洗腦作用?害怕共產黨為這個作品拍照作宣傳?)而給美術館寫這封疑神疑鬼的信。

  其次,我們又偏有這麼一位不用大腦的美術館長。她塗改作品的動機大致上只有兩個可能:第一,她也同樣有這位投書人的恐懼;因為同意紅色有政治危機,所以改色。第二,她並不同意投書人的說法,但為了避免「有關單位」可能會有的敏感,為了自己是「官」的身分,以為塗改顏色是最保險、最省麻煩的辦法。

  而最後,還有雕塑家本身。在他的抗議中,他說,只有一個人投書,怎麼能算!意思就是說,如果有兩個人或一百個人投書認為紅色有「政治」,那麼塗改顏色的行為就不算錯。

  這個塗色事件由三個人共同演出:市民、文化官吏,與藝術家。三個人中,沒有一個覺得政治干涉藝術有什麼根本上的不對。這是怎麼回事?投書的市民患有恐懼症,我們可以說,他只是不懂得藝術獨立的重要,可以諒解。那麼蘇瑞屏呢?她有沒有受過任何藝術訓練?她了不瞭解作為一個美術館長有什麼樣的責任?她是政戰官,還是藝術工作者?至於作品受到塗改的李再鈐,難道他真的認為,多幾封投書,政治就有理由控制藝術嗎?

  這真像個指鹿為馬的社會。

  原載一九八五年八月廿九日《中國時報·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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