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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不是我們的家

  我收到好幾十封讀者的來信。年長一點的說:「每看你的文章,心情激動難平,一再淚下。」年輕一點的大學生寫著:「在成為冷漠的『社會人』之前,請告訴我們:我們能為臺灣這個『母親』做些什麼?」更年輕的,高中生,說:「反正做什麼都沒有用:我大學畢業就要遠走高飛,到美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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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人激動憤慨,老人家傷心落淚,絕對不是因為我的文章寫得好。這一大疊情緒洶湧的信件對有心人應該透露出兩個問題:第一是事態本身的嚴重性;臺灣生活環境的惡劣已經不是知識份子庸人自擾的嚷嚷,而是市井小民身受的痛苦。第二是個人的無力感;如果這個社會制度中有暢通的管道讓小市民去表達他的意願、去實現他的要求,他就不會鬱積到近乎爆炸的程度,就不需要憑靠區區幾篇不起眼的文章來發洩他的痛苦。

  第二個問題要比第一個還嚴重得多。因為環境再惡劣,難題再複雜,個人如果有適當的途徑去解決問題,覺得享有可為,他總是肯定的、理性的、樂觀進取的。反過來說,即使問題本身並不那麼惡劣,但是個人覺得他的一切努力都是一條死巷,他的憤懣鎖在堵塞的管道中時,人,是會爆炸的。

  半年前,有個愛看書的青年因為受不了隔鄰女人早晚不斷地誦經,沖進了她的屋子拿刀殺她。暴力當然沒有任何藉口,但是我們要追究原因:如果這個青年只要打一通電話,員警就會來取締噪音的話,這件兇殺案是不是可以避免?換句話說,假使這個青年一通一通電話的哀求員警而員警不管,一次一次地勸告誦經的婦人而婦人不睬;那麼,你說;他可以搬家——別開玩笑了,臺北什麼地方可以讓人安靜度日?於是,日日夜夜受噪音的煎熬,又絲毫沒有改善的可能,他到底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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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格拉底那個老頭子被判了死刑之後,不願逃獄,他說:「當我對一個制度不滿時,我有兩條路:或者離開這個國家,或者循合法的途徑去改變這個制度。但是我沒有權利以反抗的方式去破壞它。」(見《難局》,二月五日「人間」)

  不錯,蘇老頭是個循規蹈矩的模範公民,但你是否注意到,做個好公民有兩個先決條件:首先,不肯妥協時,他有離開這個國家的自由;其次,這個國家必須供給他適當的管道去改變他不喜歡的制度。也就是說,如果雅典政府既不許他離境,又不給予他改革的管道,他就沒有義務片面地做個循規蹈矩的公民。

  那麼我們的情況呢?臺灣的生活環境惡劣,升鬥小民所面臨的選擇與蘇格拉底沒有兩樣:他可以離開臺灣,但這有大多實際上的困難。他可以「循合法途徑」去改變現狀——

  我們有沒有這個合法的途徑、暢通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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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醫生來信敘說他痛苦的經歷。住宅區中突然出現一個地下鐵工廠,噪音與廢氣使整個社區變色。他從私下的懇求到公開的陳情控告,無所不試,結果,等於零。這個機構說法令不全,那個部門說不是他家的事,員警更說開工廠的人可憐!這位醫生傷心絕望地問:「政府到底在做什麼?法律究竟在保護誰?」

  連十七歲的高中生都理直氣壯地說:「反正沒有用!我要到美國去!」

  你不為我們的前途擔憂嗎?

  這份絕望的無力感是誰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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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許多人或許會把箭頭指向政府——營建處、環保局、衛生署、警察局等等等,可是我不能,因為我的知識領域狹窄極了;我根本不知道垃圾有幾種處理方式、食品進口要如何管制、努力調動要如何分配。我不是專家,沒有資格告訴這些在位做事的人怎麼去做。

  但是和你一樣,我是個有充分資格的公民。無力感的根源或許是個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你或許覺得缺乏暢通的管道咎在政府,我卻認為,你和我之所以有無力感,實在是因為我們這些市並小民不懂得爭取自己的權利,縱容了那些為我們做事的人。咎在我們自己。

  大多數的中國人習慣性地服從權威——任何一個人坐在櫃檯或辦公桌後面,就是一個權威。我看見學生到郵局取款,填錯了單子,被玻璃後的小姐罵得狗血噴頭。這位學生唯唯諾諾,驚恐萬分。我也看見西裝筆挺的大男人到區公所辦事,戴眼鏡的辦事員冷眼一翻,揮揮手:「去去去!都快十二點了,還來幹什麼?」大男人哈腰賠笑,求他高抬貴手。我更知道一般的大學生,在面對一個拆「爛汙」的老師時,不是翹課以逃避,就是附和以順從。

  到郵局取款,拿的是自己的錢,填錯單子可以再填,學生為什麼卻覺得辦事小姐有頤指氣使的權利?區公所的職員,不到鐘點就理應辦公,大男人為什麼要哀求他?學生繳了學費來求知識,就有權利要求老師認真盡職,為什麼老師不做好,學生也無所謂?

  所謂政府——警察局、衛生署、環保局——都是你和我這些人辛辛苦苦工作,用納了稅的錢把一些人聘雇來為我們做事的。照道理說,這些人做不好的時候,你和我應該手裡拿著鞭子,睜著雪亮的眼睛,嚴厲地要求他們改進;現在的情況卻主僕顛倒,這些受雇的人做不好,我們還讓他聲色俱厲地擺出「父母官」的樣子來把我們嚇得半死,腦袋一縮,然後大歎「無力」!

  連自己是什麼人都不知道,連這個主雇關係都沒弄清楚,我們還高喊什麼「民主、倫理、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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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清早,幾萬個衣履光潔的人湧進開往紐約市區的火車到城中上班。車廂內冬天沒有暖氣,夏天冷氣故障,走三步要拋錨兩步,票價還貴得出奇。可是因為是壟斷事業,所以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人人抱怨,人人還是每天乖乖地上車。一直到史提夫受不了了,他每天奔走,把乘客組織起來,拒乘火車,改搭汽車。同時,火車一誤點,就告到法庭去要求賠償。他跟鐵路公司「吃不完,兜著走」。

  史提夫沒有無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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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東妮十三歲的女兒被酒後駕車的人撞死了。因為是過失殺人,所以肇事者判的刑很輕,但是安東妮只有一個不能複生的女兒,這個平凡的家庭主婦開始把關心的母親聚集起來,去見州長,州長不見,她就在會客室裡從早上八點枯坐到下午五點,不吃午餐。兩年的努力下來,醉酒駕車的法令修正了,員警路檢的制度加嚴了。別的母親,或許保住了她們十三歲的女兒。

  安東妮也沒有無力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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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並沒有史提夫和安東妮的毅力。人生匆促得可怕,忙著去改革社會,我就失去了享受生活的時間。大部分的時候,我寧可和孤獨的梭羅一樣,去看雲、看山、看田裡的水牛與鷺鷥。不過,我們不做大人物,總可以做個有一點用的小人物吧?一個渺小的個人,如你,如我,還是可以發光發熱。過程會很困難,沒錯;有些人會被犧牲,沒錯。可是,在你沒有親身試過以前,你不能說「不可能」!在你沒有努力奮鬥過以前,你也不能談「無力感」。問問史提夫,問問安東妮。

  講「道德勇氣」,不是可恥的事,說「社會良知」,也並不膚淺。受存在主義與戰亂洗禮的現代人以複雜悲觀自許,以深沉冷漠為傲;你就做個簡單卻熱誠的人吧!所需要的,只是那麼一丁點勇氣與天真。你今天多做一點,我們就少一個十七歲的說:「反正沒有用,我到美國去!」

  美國,畢竟不是我們的家。

  原載一九八五年二月十八日《中國時報·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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