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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原諒,不可以遺忘(2)


  梭羅沒有任何政治力量來對抗政府已作的決定,但是,他顯然覺得個人對一場不講公理的戰爭有負責的必要,他選擇了拒絕繳稅,表示拒絕作一枚被動的螺絲釘。對一個揮舞著刀、沖進墨西哥領土的美國士兵,梭羅等於在說:世界上沒有「奉命行事」這回事。當工作任務與個人良知衝突的時候,你或者選擇良知,即刻辭職退伍,後果也許是餓死;或者接受命令執行任務,那麼你就是個兇手,沒有自欺的餘地。不管選擇是什麼,責任都在於個人。

  當然,天真而浪漫的梭羅說,如果每個人都有高度自覺,拒絕作個不負責任的螺絲釘,那麼那場不講公理的仗也就打不成了。巨大的悲劇之所以發生,都只因為個人沒有認清人的自主權,隨波逐流,而流至不可控制的災難。

  沒有任何人能以「奉命行事」作為無罪的藉口,因為人唯一所該奉的「命」是自己的良知。

  猶太人天羅地網,萬里尋仇的狂熱行為就可以有兩種解釋:一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實踐;第二,就是猶太人也深信人可以,而且必須完全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實際策劃消滅猶太人的將領固然要血債血還,只是執行命令的軍官也難逃其咎;受雇于納粹的秘書、技工、管理員,更是幫兇。二十來歲的老麥,沒受過太多教育,作為一個管理員,他每天的雜務之一,或許就是打開煤氣開關,一板一眼把上司交待下來的工作做好。你可以說他是個奉公守法、克盡職守的工人。可是,他打開煤氣的那個小工作,達成的效果是一屋子慘死的老弱婦孺;換句話說,老麥是個奉公守法的劊子手。猶太人在四十年後要制裁他,等於是制裁他缺乏自覺,不曾作一個拒絕奉命的小子。上了賊船,為什麼不跳海離開?不跳海,就是賊。

  「不跳海,就是賊」的賞罰原則對人有高度的道德要求。首先,它要求一個人上了「賊船」要認得出這是艘「賊船」;也就是說,人要有「眾人皆醉我獨醒」的洞悉是非真偽的智慧;其次,它要求人有「跳船」的勇氣。認清賊船之後,即使不能英勇地把掌舵的暗殺了,或者放火燒船起義,至少要拒絕同流合行,毅然決然地跳船。

  經過兩次大戰的現代人,其實一直在努力地維持清醒。他一次又一次地受到操縱與矇騙,一次又一次被帶到毀滅邊緣。所以,已經有人開始睜開眼睛檢視船行的方向。西方的反核戰運動就是一種自覺運動,一向被動的人反過來希望主動地決定自己的未來,不讓所謂「領導人」或狂熱的群眾牽著鼻子走。臺灣近年來開始蓬勃的民主運動與反污染熱潮,也代表一種覺醒與反抗,人試圖塑造自己的命運,如果缺少這種覺醒與反抗,人恐怕早就在自己的愚昧中滅頂了。

  然而,洞悉是非真偽的智慧,獨善其身的果敢——究竟多少圓顱方趾的人有這兩樣條件?明辨真偽往往不只是智慧的問題;一個智慧極高的人可能生長在一個極權制度中,資訊受到封鎖,教育受到歪曲與控制,神話、謊言作為洗腦的材料,從生到死他根本沒有洞悉真偽的機會。透過統一編制的教科書、控制嚴格的報紙與電視、宣傳標語、威嚇利誘的手段,一個政府可以塑造人民的思想,像搓泥人一樣,玩於股掌之間。在中國文革的狂熱中,在德國希特勒的民族主義熱浪中,在日本軍國主義的大趨勢中,人人都是泥人,你要泥人怎麼樣跳出塑泥的大手掌去辨別客觀的真偽呢?確實有些人,在舉國歡呼:「嗨,希特勒」的時候,清楚地冷眼洞悉隱藏在愛國狂熱背後的危機,目擊是非價值的顛倒,棄德國而去。這些人,畢竟是少數中的少數。大多數的人,即使動了疑心,也沒有能力作獨立的判斷。一個當過紅衛兵的人告訴我:「當時我們沖進教室把老師拖出來打得鼻青眼腫,逼他下跪,我心裡覺得好像有點不對,可是大家都這麼做,一副理所當然的樣子,所以我也定了心,放心地去打。」人云亦云是人的常態,自我覺醒、反抗潮流,是人對自己較高的道德期許,一種理想的追求。

  我想,老麥的逮捕之所以令我不安,是因為我發覺猶太人其實把覺醒與反抗這種高度的道德期許,當作審判人之有罪或無罪的基本條件。有誰經得起這樣的審判呢?譬如說,仁民愛物是一種道德理想,我們希望每個人都能努力以赴,可是,你不能因為一個人做不到仁民愛物的標準而判他十年徒刑;仁民愛物是一個道德的上限,必須當他碰到下限——譬如殺人——的時候,你才能懲罰他。誤上了賊船的人,我們希望他有所覺醒,在「工作與良知」之間毅然有所抉擇,跳海也在所不惜,但這又是一個道德的期許,不是判罪的標準。把上限的道德期許拿來作為判罪懲處的下限標準,豈不失之太苛乎?人,沒有那麼乾淨吧?

  今天,如果發生了核子大戰,五十年後,萬一有人要追究責任,那麼今日受雇於核廠的守衛該不該判刑呢?現在正在讀核子研究所,即將成為工程師的學生該不該判刑呢?在國防部處理文書的打字小姐該不該受審呢?負責修護核廠的工人該不該受審呢?明明知道核戰的危機卻不曾參加過反核運動的我,該不該被逮捕呢?如果答案都是肯定的,那世上沒有無罪的人;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麼為什麼年近七十歲的老麥要面對審判?

  德國人對猶太人的殘酷暴行不應該只是猶太人的事,就好像日本人對中國人的殘虐不能夠只是中國人的事。「地球村」裡的人要依賴彼此的正義感來綿延生命。我們教導下一代,也期勉這一代,要時時覺醒暴力的存在,訴諸良知;但是在人普遍的做到這一步之前(或許他永遠做不到),懲罰做不到的少數人,這是不公正的報仇行為。經歷過二次大戰那樣悲慘的教訓,人所學到的不該只是報仇而已吧?!

  我問一個德國大學教師:「德國人對獵捕納粹的事沒有討論嗎?沒有意見嗎?」

  他沉吟了一下,說:「老一代的,心裡覺得罪孽深重,在猶太人面前抬不起頭來,所以沉默。年輕一代的,漸漸開始想反抗這種沉默的罪惡感,他們覺得那個時候還沒出生,為什麼我要覺得有罪?但是,還是沒有什麼公開的討論,再過幾年大概會有一種新的檢討跟反應吧?」

  懷著罪惡感與羞恥心的德國人,把他們犯罪的痕跡像博物館一樣保存起來。在有名的集中營「大壕」(Dachau)裡,鐵絲網、煤氣房、監牢,猙獰地立著,一如恐怖的往昔。德軍用赤裸裸的猶太人作實驗品的照片,一張張為人的獸性作見證,德國人是希望不要忘記自己的醜陋而重蹈覆撤。對血淋淋的歷史,西方人的口號是:可以原諒,不可以遺忘。猶太人不只沒有遺忘,似乎也無心原諒。

  中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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