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林燕妮 > 死在昨日 | 上頁 下頁
志氣


  常聽故事說,某某因為很羡慕人家的花園洋房,所以發奮工作,這個原動力令他成功。

  我卻從來未有過這種感覺,從來不會為了想擁有部勞斯萊斯或者一幢大廈而發奮過。

  假如你問我為什麼而發奮,我的答案是:「我愛我的工作。」

  假如你再問:「真的愛到那個程度?」

  我的答案是:「愛到唔衰得的程度,漸漸發覺原來唔衰得居然有回報,便更加發奮,那樣回報又更多,結果便更愛工作。」

  「唔衰得」的意思,不是不許別人比我好,而是不許自己比人衰,別人跟我齊齊衰非我所願,想做得比人好才是老實話。

  誠然,我不會無知到以為自己最好,但總相信有這個志氣是好的,正確的。

  人反正要有個目標,那不如定到最高了,定了個升空十萬里的目標,雖然未必能夠升到十萬里,至少到了五萬里時尚覺目標還遠,仍要翱翔一陣,那才好玩咧,總好過坐在地上,一面說我不飛的,一面抬頭說:「真羡慕人家飛得那麼高。」

  飛者無罪,一切得失,自負盈虧,也就是願打願捱。

  有人說那麼辛苦幹什麼?

  我卻說有什麼辛苦呢?坐著不動也很辛苦的。

  至於工作的回報,怎麼花也是問心無愧,既不是花給人看,又不是向人借,有什麼支出與身分相符不相符的?亦沒人有資格批評。

  珠寶皮裘華廈,有時則享受之,無時則不思之,有與無,不外是一場痛快。

  若然有人說,既視錢財如糞土,為什麼不分點給我?這話怎說?不喜歡給你時就連糞土都不給了,又不是欠你的。送禮物給喜歡的人時,當然不能視之如糞土,其中有份尊重與愛護的,不可同日而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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