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林燕妮 > 死在昨日 | 上頁 下頁
情書


  若干年前,一個法國手錶客戶跟《明報週刊》合作,舉辦「情書比賽」,投稿非常踴躍,其中不乏情文並茂的佳作。

  表現情感,永不過時,除非個個都變成機械人。

  我不認為情書過時,人不能為了扮時髦而放棄任何表達愛意的工具。假如女朋友不欣賞你開槍,打西洋劍給她看吧。假如女朋友不喜歡電腦,便刻個圖章給她玩玩吧。追求之事,務求打動對方的心,中西古今,十八般武藝出齊也無妨。

  現今打電話、坐飛機、傳真畫公仔都方便,人自然懶得提筆寫信了,不過有必要時,情書還是要寫上一寫的。說出來肉麻的話,寫出來有時會細緻點。

  最時髦的追求方法,自是銀彈攻勢,送女友幾千萬,至少她不會不睬你。請問各位才子,肯妄自菲薄到這個程度,認為自己毫無吸引力,惟錢一途嗎?

  人生在世,至緊要隨意所之,喜歡怎麼追求異性便怎麼追法,無須自我限囿。一時興到寫情信便寫,不想寫時便不寫,根本不用考慮。

  說到古老,沒有古老得過性引誘的,這個最古老的方法千秋萬代也行得通,故亦不宜輕視。

  時髦,時髦個什麼?迫不到女人才是失敗。要是有男子追我,卻自命時髦灑脫而毫無表示,我何從動心起?故作有型,他自己去跟自己鬧戀愛好了。

  文學、音樂、圖畫、語言、動作、表情,全部都有其動人之處,不用白不用。

  何況情書,是只寫給對方看的,又不是登報寫文章,只要有真情摯意,對方喜歡便成了。講肉麻,何止情書肉麻,情人通電話所說的更加肉麻。又見過哨牙女士學香香公主吃花,旁人想嘔,男友大樂,怎麼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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