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林燕妮 > 死在昨日 | 上頁 下頁
無恥之徒


  這兩年來有些令我很反感的現象:

  第一就是年青人臉皮越來越厚,不知羞愧為何物。

  第二就是每個人都太嚮往做生意,只求限時發達,作弊行騙,無所不用其極,長遠眼光卻是沒有。

  年青人無聊撒賴的例子,年來見過不少。

  有虧空公款的,被老闆發現了,不但不肯認錯,連對不起也沒有一聲,反而還大發其脾氣。

  有的對老闆說:

  「誰叫你糊塗?簽支票不看清楚?」

  有些恐嚇老闆說:

  「你告我,我便死給你看,遺下全家老少,看你這輩子良心怎過得去。」

  全無羞愧之心不用說,而且事敗後態度強悍無比,只怪老闆發現了壞他大事。譏諷老闆糊塗的,沒想及支票帳單,全經他做過手腳,瞞天過海。以死威脅的,對家人根本全無責任心,以犯另一大錯去威脅老闆原諒他已犯的大錯,怎不令人反感?

  這些年來,出了不少白手興家的巨富,所以不少人也躍躍欲試,都不想找工作做,而一窩蜂地流行「做生意」,冀望一年半載發達,所謂「生意」,不外是投機公司不外是寫字臺幾張,沒有本錢也沒有計劃,賒得便賒,騙得就騙,一張嘴巴照例能言善道,英文說得呱呱叫,倒也瞞倒不少人,等到被人看清底細,債主臨門時,往往又有恃無恐地說:

  「告我?封了我的公司,你們一文錢也得不到。不告我,不封我,我反而可以慢慢還債。」

  其實,告了封了他們也不擔心,在香港,誰也可以花百多元註冊間有限公司,已付股本少至一元也可以,這間封了大不了註冊另一間,有限公司倒閉了,債務並不算在個人頭上,商業法律上的漏洞,令這類人得其所哉,當局應詳加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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