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林燕妮 > 青春之葬 | 上頁 下頁
一六


  「我又犯了什麼罪了?」

  「渾身都是罪。」

  世華愈撒嬌撒癡不講理,法松便愈著迷,一心想著在校園拖著這位自幼心儀的小妹妹。

  「坐在飛機裡悶不悶?」法松不斷獻殷勤。

  「你坐在我身邊便悶,不許靠近我多過五英寸。」世華在行囊裡抽了把短短的小間尺來,淘氣地量了量。

  「喏,這是五英寸,不許過界!」世華哈哈地笑著說。

  「真是小孩子,上機還帶著間尺!」法松對這嬌憨的小妹妹從心底疼出來。

  世華卻又一時間眼紅了,李頎和她的世界,是那麼的苦難與滄桑。

  小妮子又哭又笑,把法松弄得手足無措,不過,無論如何,坐在她身邊總是快樂的。好長的航程,世華在機上心事重重,沒怎麼睡覺,一下機,太陽一照,雙腳一踏地,倒開始覺得頭昏昏,四肢解體似的飄飄浮浮。

  法松的父母在中央公園南部有層十二個房間的豪華公寓,未開學前世華便住在那兒。法松依然精力充沛,剛放下行李,便拉著世華去紐約大學聽講座。

  世華累得睡了一半,沒幾句話入耳。

  「明天,我訂了票子去百老匯看《窈窕淑女》,肖伯納那個,不過不是話劇,是歌舞劇。」法松其實已經看了無數次,但這最紅的百老匯歌舞劇,他想世華會喜歡看的。

  世華還未習慣時空改變,晝日黃昏看時,仍是頭腦混沌,好辛苦才能夠把自動垂下的眼瞼撐上去。

  第三天,世華睡到下午四時才爬起床來。

  打開睡房門,門口放著一大盒東西。

  法松坐在寬敞的客廳,窗外延綿幾英里的中央公園林木青蔥,法松在陽光之下的一片綠林前面,更顯得健康壯偉,一貌堂堂。

  「打開盒子看看,喜歡不喜歡?」

  世華打開盒子,那是件粉紅色的蕾絲晚禮服,翻著寬寬粉紅緞子的一字肩,粉紅色緞子的三褶寬腰帶,帶子左邊還有個鑽石扣,大篷圓桌裙剛好過膝三英寸。

  世華拿在身上比了比:「咦,你怎麼知道我的尺碼?」

  「還有鞋子,晚裝手袋。」

  法松顯然花了大半天去逛公司,什麼都一併俱全。

  「我都沒穿過高跟鞋子呢。」世華把那雙粉紅色的光身緞鞋子倒過來,端詳著那小小的三英寸半尖尖的鞋跟。

  「穿給我看看。」法松比她心急得多。

  「不穿,反正今晚要穿。」世華平日對漂亮的衣服大有興趣,這一回,倒提不起興趣試了,只漫應著,「今晚去哪兒?我忘了。」

  「華爾道夫酒店有個大舞會,紐約大學學生辦的。」華爾道夫是當時紐約的一級豪華酒店,衣香鬢影的地方。

  「怎麼你們哈佛又不搞?」世華還未弄清楚各校的地址,哪問近,哪間遠。

  「開學了活動多著,有你玩的。」法松說。

  黃昏後,世華換上了舞衣,塗了一點極淡的粉紅唇膏,秀髮披肩,走出來像個公主。

  法松高興得喜心翻倒,這麼漂亮的女朋友,今夜大可耀武揚威。

  他和世華一起長大,都是兄妹似的玩鬧,到了她十三歲的一年,法松的感覺不同了,這朵花,是他的,他有時胡思亂想,未來的藍圖中總有盛世華。

  世華一往以來都當他是哥哥,她知道法松疼她縱她,可沒想過愛不愛的問題。

  今晚,她頭一次發覺穿上黑色禮服白背心白企小尖領的法松,原來不只是個穿著T恤陪她玩的大哥哥,他居然是個軒昂的大男人,眼裡含著的不只是大頑童的調皮,而是一種男子味道的愛意。

  世華戴著長手套的手,圈在他的臂彎裡,走進華爾道夫的大宴會廳,華燈掩映下,就如一雙金童玉女,引來不少豔羨的眼光。

  世華像花瓣般的嬌嫩清新,掩不住初吐的豔光,紐大的男生們看得眼珠子幾乎掉出來了,個個都躍躍欲動想請她共舞。

  世華雖然沒穿過高跟鞋,但她是慣跳足尖舞的,高跟鞋難不倒她,舞姿翩翩,優雅得像仙花飄飄,

  她感覺到男孩子們對她的親近之心,她也恨不得跟不同的男孩子逐個跳舞,但是法松一股「她是我的」的神氣,再加上點天生的威儀,沒有男生敢動他的女伴。

  世華在心裡生氣,法松好像當自己是她丈夫似的,碰也不許人碰她。

  回到法松的公寓,世華並不如法松般興高采烈。

  「羡慕煞我的朋友們了,我的女伴這麼漂亮。」

  「什麼你的,你的,誰是你的?」世華不大高興。

  「我又說錯什麼了?約去舞會的女伴,使是我的女伴,正常的稱呼而已。」

  「漂亮的女生多著呢!你隨便撿一個。」

  「世華,不要笑我,我有個幻想,將來,你畢業了,我們結婚。」法松信心十足地說,「我深信我們的未來是幸福的。」

  世華一心想著離開了母親嚴厲的管束,便東南西北地自由飛翔看世界。

  料不到這一個,比母親還糟糕,她都未見夠人生,他便想將她鎖起來。

  一夜間,世華在盤算著脫身的方法。

  將來嫁給誰都好,慢慢來,就是不能這麼一步踏進囚籠裡。

  她又恨起父母來。故意安排的,故意安排的!

  他們愈安排,她便愈反感。

  她鎖上房門,找出那一列接受她申請的大學名字,翻開了美國地圖。

  那次報名,除了父母指定的幾間名校外,她自己還好奇地亂挑學校申請,什麼她沒聽見過的省份地方,她都挑了些申請。

  她的眼睛在地圖上溜,她要找個沒有父母的親戚朋友的地方。

  她找到了個怪怪的名字:聖路易·奧比士甫,加州理工學院,在三藩市和洛杉磯中間的沿海。

  她不動聲色,翌日便把學費、寄宿費匯去了,主修科一項,她選了生物學。

  目前是暑假,未有宿舍可住,她只好在紐約呆到時間差不多才去。

  不能先去三藩市,那兒父母的朋友又一大堆。

  法松只以為她聽他話進哈佛。她說一切手續都辦好了。

  「噢,是呀,學費想你父母早寄去了。」法松想當然地說,「要不要先逛逛校園?」

  「不用了,註冊那天再去也不遲,以後天天都在那兒,忙什麼!」世華擔心法松過分熱心幫忙,替她去註冊問這問那。

  「你選讀什麼?」法松問。

  「嗯,哲學。」

  「頭兩年選讀什麼都不要緊,第三年才決定主修科也不遲。」法松說。

  「我也是這麼想,其實現在我也不知道到底想念什麼。」

  「明天有個派對,七點鐘。」

  「你的派對關我什麼事?」

  「當然你是去的了!」法松幾乎不可以接受她不是他社交活動的一部分。

  「我不去。」世華毫無解釋地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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