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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罪


  父親發覺兒子吸毒,報警抓人。母親發覺兒子偷錢,報警抓人。

  做得好,那並非大義滅親,而是滅罪。

  報章刊出了,好讓那些有犯罪傾向的青少年和兒童知道:

  做壞事應受到懲罰,家裡不會姑息養好的。

  這類新聞對罪案日多的社會有正面影響,讓親兒受罰,間接警告了其他不良少年。

  少年和兒童,最喜歡有樣學樣,特別是小孩子,不知還可,知道了便去學。

  原來不喜歡做功課是可以離家出走的。

  原來考試成績不好是可以跳樓的。

  原來受了一點點委屈和壓力便可以尋死覓活的。

  傳媒報導頻密,類似行為便流行起來,出走、自殺都可以趕時髦的。

  在報導這些事件上面,我比較贊成小心選擇,並非要傳媒報喜不報憂,而是懇請考慮報導的社會影響力。

  須知,傳媒的力量是很大的。

  教導兒女從來不易,有個母親就對一個有頑劣傾向的

  兒子講明立場:

  「媽媽此生都疼你,不過,記著,如果你吸毒,我會由得你癮發辛苦死都不會給錢你買毒品。

  如果你盜竊詐騙,我一定會報警,別以為我和爸爸會為了面子而隱瞞。還有,別指望有舒服監坐,我不會送錢去監獄替你找自在,由得你讓人打讓人欺好了,別以為家裡負擔得起你便有特權。」

  一番滅罪宣言之後,兒子果然乖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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