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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常樂


作者:羅蘭

  每當我心清苦悶的時候,或忙了一陣覺得乏累的時候,或偶爾對例行工作覺得厭煩的時候,我就勉強自己到街上去走走看看。
  也許那天是個火傘高張的大熱天,時間正是中午。這時在街上,我就會看見一些汗流滿面的人,拉著車子或挑著擔子,在為生活奔忙。
  我也看見一兩個穿得破舊的女人,背上背著孩子,手中還牽著一個,另外一隻手則提著籃子,從不知多遠的地方來,向不知還有多遠的地方去。
  也許那是一個淒風苦雨的夜晚,行人稀少,卻仍有一兩個寂寞的賣面的攤販,在黯淡的街角等待他們的主顧。他累了一天,也盼望了一個晚上,卻不見得能得到他所希望得到的。
  街角那家水果店的女孩子,正在拖著她站酸了的雙腳,用她粗糙的雙手,清掃果皮、清點貨物。她一臉的疲倦和耐苦的表情,而她必須承認;她睡上四五小時之後,接著而來的仍然是同樣勞累的一天,又一天。
  這些人,他們辛苦勞碌,無非為的是生活。他們所缺少的東西比我多得多,而他們所負擔的生活的重量卻比我重得多。看了她們,我開始為自己的得天獨厚,覺得慶倖。於是方才那些乏累、厭煩、或愁悶就會減輕。至於消逝;同時可能生出一種新的信念,這信念是由於一種幸運的感覺而產生的——那就是我應該不辜負這得天獨厚的恩典。一點也不誇張,因為和別人的更大的辛苦勞碌作了一次比較,發覺到自己不能滿足於自己的生活而覺得慚愧。
  我們隨時會看到辛苦的,活得沒有意義的,像駱駝一樣負擔沉重的人們。單只是「生活」,已經使他們疲於奔命。但他們仍然可以把希望放在明天或將來不知哪一天。他們只單純的希望,有一天自己可以不這樣勞累,就於願已足。而且我因此相信,如果我處在他們的境地,一定也完全像他們一樣。當我一文不名而只好在熾熱的太陽下徒步趕路的時候,我最大的希望只是一張公共汽車票的錢。當我常年只有每天四小時的睡眠和二十小時的工作時,我最大的希望一定只是一天不受干擾地蒙頭大睡。
  但是,我也由此明白,每當一個人最起碼的願望滿足之後,他必定還要有第二個願望;而且將來還會接著有更多更大的願望。沒有一個人認為他自己的生活中已經不再缺少什麼,儘管假如他退居一個惡劣的生活環境中時,他會嚮往或懷念這種生活;但在他自己置身在值得滿意或甚至於值得豔羨的生活中的時候,他總還是覺得貧乏和不如意。
  當然,往好的方面說,由於我們時常不滿意自己的現狀,我們才會拿出更多的智力和體力,去求得更大的進步,我們才會有更多的創造與發明。但是,往壞的方面說,一個人如果只是消極的對生活不滿意,消極的厭倦和抱怨,那就只能說是一種對自己幸運的忘恩負義。因為無論我們是不是認為自己已經夠苦,總還有那些比我們活得更辛苦更沒有意義甚至於看來更沒有希望的人們,而他們卻是在那裡認真地抱著希望地活著。在他們心裡想,如果他們有一天能達到我們現在所過的生活,他們一定要用最大的虔誠去感謝他們所信的不論是什麼神。他們一定會覺得心滿意足,不再會有任何奢望苛求了。
  每一個人都不免有時厭倦、煩悶和不滿足。逢到這種時候,就是我們把自己設想到一個更沒希望,更辛苦,更困難的境地的時候。
  幸福是需要比較的,它沒有止境,沒有標準,而只是看你對它的認識如何,及看你對它怎樣解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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