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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們一片樂土


  曾在海外讀過這麼一則國內的新聞:

  「一戶擁有兩層樓的人家,樓下遭了小偷,主人便將下面的窗子全裝設鐵柵,但是才裝好沒多久,小偷竟然攀著樓下的鐵柵,上了二樓,又偷去不少財物。

  無奈的屋主,只好把樓上也設了鐵柵窗。豈知不久之後,半夜屋中失火,一家人因為鐵柵的阻擋,未能及時逃出,全葬身在火窟。」

  看完這則新聞,我立即有個感觸「是誰害死這一家人?是小偷?是屋主自己?抑或這個社會?」

  ※

  去年,我那八十歲的老母歸國,雖然旅美近十年,對於國內的氣候、食物,居然都還能適應,只有一點不對勁,就是咳嗽加重,甚至後來引起了肺炎。

  眾親友痛定思痛,檢討之後的結論,是老太太講話太多,又太大聲,而當我建議她老人家聲量放小一點時,她居然回答:

  「親戚們老帶我出去吃忽,席間那有不講話的道理,而說話總要對方聽得到才行,地方吵,只好使勁地喊!」

  聽完她老人家的話,我也有個感觸:是誰害她咳嗽加重?是親戚?是她自己?抑或這個社會?

  ※

  今年歸國,在臺北某處,看到兩個有趣的畫面:

  一個窄窄的樓梯門,對街而開,想必樓上有不少公司、行號,或特殊的營業,為了招攬顧客,紛紛將五光十色的招牌,掛在樓梯口的上方,由騎樓屋頂,一個接著一個,越掛越下來,最後進出其中的人,除了矮個子,人人都得彎腰低頭。

  至於我住的大樓,樓上樓下不知開了多少商店、餐館,不但招牌一個比一個「凸出,而且從大門內,擺到門口,最後居然放到了馬路的慢車道上。

  見到這兩個畫面,我也有一番感觸:

  如果有一天什麼人不小心出入樓梯,撞了頭,或騎車撞到那厚重的大招牌,進了醫院,甚至送了命,該怪誰?

  怪招牌?怪他自己不小心,還是怪這個社會?

  ※

  記得我高中時代,有一大到臺北市的新南陽戲院看電影,我印象非常清楚,片名是「西部開拓史」,而我記得更清楚的則是——我居然從頭到尾,站著看完電影!

  不知是否戲院的座位斜度不夠,當天又客滿,前面的觀眾有些將書本墊在椅子上坐著,再後面的人蹲著,更後面的人坐在椅背上,到後來,則半場以上的人全站了起來,不但站到椅子上,甚至兩腳站在把手上。

  而我最能確定的是:絕大多數的人,沒能真正欣賞到這部電影史上的經典之作。所幸當天沒人從椅於上摔下來受傷,否則該怪誰呢?怪電影院?怪自己?還是怪大家?

  ※

  從高中的那場電影,到現在,已經足足二十四年了,這二十四年間的臺灣社會,如同前面提到的那些例子,一再地引起我感喟。

  為什麼我們的同胞,在漂亮的大樓,落成的喜慶鞭炮中,便叮叮噹當地開始釘鐵窗、掛招牌、建違章?

  為什麼我們的餐館中,總是吵吵鬧鬧地,似乎人人在比中氣、練「獅子吼」的功夫?

  難道如果有一天全國人民,都將鐵窗拆下,小偷就會突然增多?

  難道改成像世界一流城市街道,只在門廳或櫥窗、雨篷上做小小的招示,大家的生意,就會一落千丈?

  難道西方餐館中低聲交談的人,會聽不到對方說什麼?只是上唇碰下唇地演默劇?抑或他們反而能擁有更多的閒適與優雅?

  問題是,當人人都裝了鐵窗時,你能不裝嗎?

  當人人都拉大喉嚨時,你能不喊嗎?

  當人人都招牌比大時,你能只悄俏地掛出一小片嗎?

  如同二十四年前,當人人都站起時,我能不站嗎?

  進一步想!

  難道我們就這樣「惡性」地「比」下去,留給子子孫孫一個隻知爭逐,不知約束;只有強權,而乏公理。雖知真理、卻無公義的社會嗎?

  威廉荷頓曾經演過一部片子,其中有位元電視新聞主播發了瘋,某日衝動地對觀眾說:

  「如果你對住在火柴盒的屋子裡,自我封閉、自我保護,任外面罪惡繁衍的社會無法忍受,請你現在打開窗子,對外面大聲地喊:『我受不了了!|」

  在電影中,滿城的人們,都拉開了窗子,發出他們心中的怨氣和怒吼。

  請問,我們是不是也該有這麼一天,約個時間,告訴那些自以為不守法可以佔便宜的人:

  這社會仍有正義的吼聲!

  我們要留給自己和子子孫孫,一片乾淨。安寧而祥和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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