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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案如神


  做記者不過十天就掉了東西,湯瑪斯真是懊惱極了!

  如果是被偷、被扒,倒也沒話說。氣就氣在全怪自己粗心,行李箱破了還不曉得,等停車時發現,照相機早不知掉到那兒,或被車壓成什麼樣子了。

  當然小偷也不可能看上那種過時的傻瓜相機,只有像湯瑪斯這樣初入社會的年輕人,會當成一回事。

  「為什麼不早說呢?」事隔半個月,一位元記者同事哈哈大笑著說,「快報警啊!」

  「我又不是被偷,報什麼警?」

  「照樣報啊!保險他們找得到,何況你又專跑警政新聞。」說著撥通警局,「喂!羅西巡佐嗎?我們的湯瑪斯大記者,掉了一架照相機,你們幫忙找找。」

  事情真妙,第二天警局就把湯瑪斯請去:

  「照相機找到了,請您簽收!」

  「這不是我掉的那架啊!」湯瑪斯接過新型的單眼相機。奈何員警硬是堅持沒錯,只好簽了字。

  轉眼這已是三年前的事。

  湯瑪斯也由一個社會新鮮人,成為資深記者。破機車換成名牌新汽車,裡面有數位音響、液晶電視和手機。

  但是湯瑪斯很少戴他的滿天星名表。因為東西掉了,總能很快地找回;人若是被綁架,可就不保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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