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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我的腎


  這是一個經濟急速衰退的國家,人們為了生存,拿出一切可賣的東西,東西賣完了,只好賣自己。

  於是,看到大腹便便的觀光客,摟著當地的少女;旅館的行李堆中,擺滿了當地的古董;更驚人的是許多戴墨鏡、拿白色手杖入境的客人,不久之後,目光炯炯地離境。

  形容憔悴卻滿袋鈔票的人,一批批趕來,在他們自己國家已經等不到希望,在這裡卻可以找到新生。

  當然,那「新生」是在地下市場出售的,為了讓整個身體活下去,人們居然出售自己「活著的器官」。

  更可恨的是有些先進國家的醫生,甚至懶得陪病人到這裡來,而安排器官的賣主自己送上門。他們出錢、出機票、安排旅館,甚至安排觀光。

  黑幕終於被記者揭穿──

  「一位婦人為了救她車禍昏迷的孩子,接受醫生的條件,帶孩子趕到先進國家。孩子住院治療,婦人則賣出自己的一個腎。」

  法院開庭了,擠滿憤怒的民眾,要求法官判醫生和買腎的人謀殺。

  少了一個腎的婦人,滿面淚水地走進法庭。移植一個腎而活下來的病人,默默低頭進場。婦人已經康復的孩子,跑步沖過去:

  「兇手!還我母親的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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