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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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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我很文靜,家教又嚴,所以不要說是跟同學打架,連爭吵都極少發生。 但是有一次,我被打得鼻青臉腫地回家,而且不是被一個人打,是被一群同學攻擊,連女生都踢了我,只因我戴了一頂特別的帽子。 那是你爺爺留下來的,西伯利亞人常戴的那種厚呢帽。說它特別,倒不是因為看起來像響馬,而是因為當我把帽子往下一拉,就能將整個臉罩住。 就那麼奇怪,當我把帽子拉下,立刻有同學過來挑釁,認為我變成了蒙面的汪洋大盜,或高來高去的夜行者,而我居然也一下子覺得神勇無比,似乎能刀槍不入。 於是我在一群同學的包圍下,被打得渾身是傷,再也不敢戴那頂帽子。 初中一年級,家裡失人,帽子燒了,卻引來另一樣東西。那是鄰居在我們家被燒得精光時,送給我的一條褲子—一喇叭褲。 不知鄰居是從什麼地方弄來那麼「正點」的喇叭褲,穿起來連鞋子都遮在寬大的褲管裡;近大腿的地方,則又瘦又窄。 是小學的帽子事件重演了,當我穿著那條褲子走進校門.立刻引來一片驚異的目光,似乎說:「喝!膽子不小,曳起來了,敢情一場大火沒燒死,反倒浴火重生,脫胎換骨變了個人!」 我果然變了個人,不是自己想變,是同學要我變。 我開始為人打抱不幹,到別班去理論,更親自執法,處罰不夠意思的「哥兒們」。我用竹筒和彈簧做成袖箭,用汽水瓶蓋剪成了鏢,甚至把家裡的水果刀,也放進了書包。直到有一天,自己的腿上掛了彩。 痛定思痛,是什麼原因,使我從一個斯文保守的好學生、突然變成小太保?是我自己?是同學?還是那條喇叭褲? 三十年了,我一再地發現,這世上使我們改變的,常是周遭的人;而周遭人對我們改變態度,常因為我們自己的改變。 一個保守的女明星,偶然穿上坦胸的衣服,記者就說她由純情走向成熟性感的路線,那女明星也可能真因此改變戲路。 一位男士幫心愛的女友買了輛「拉風」的跑車,接著便發現女友有事沒事開車出去兜風,並招蜂引蝶地惹來許多麻煩,兩人因此鬧翻。 這要怪誰?其實誰也不必怪,因為沒有那樣的心情,不會追求那樣的妝扮;既然如此打扮,人們就要以你的「扮相」來看待你! 大都愛表現,你為了表現而買一樣東西,東西有了之後,能不出去「秀」一下嗎? 大學時,正流行迷你裙,有位女生對我說:每次出門,可真難!裙子是短一分還是長一分呢?短一分就有短一分的刺激,卻也有短一分的緊張! 據統計性暴力犯罪案件中,有相當大的比例,出於被害人有意無意的引誘,並與被害人服裝的顏色、式樣,乃至姿態都有關係。 這也使我想起前兩年回大陸,一位親戚笑指著他鄰居的門說:「那家人正在傷心呢!以前每天都把大門敞開,音響炸耳,表示他們新買了彩電,沒想到昨天不知被誰扔石頭,砸了!誰叫他『現』哪!」 聽這許多,你應該知道我說故事的原因了吧! 你想買件新潮的夾克,並保證不會穿出去惹事,我則認為: 這種東西,可能引來百種心態、造成你的變化,也改變別人的觀感。 你不去惹人,別人卻可能來我你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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