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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看一眼


  昨天下午,我的秘書差點被大打瞎了眼睛,送醫的途中,她的左眼已經完全看不見了,鮮血從長達五公分的傷口不斷湧出,我無法為她止血,因為那傷口就在眼晴與眉毛之間,深達半公分如同被刀切開的裂口,像是張著吐血的嘴。

  醫生為她縫合的時候說:「好險哪!算你走運,再低一點點,你的左眼就永遠看不見了!」

  我跟著趕去派出所,逞兇的人正在接受問話,他的妻子跟在身邊,當他們知道傷得那麼重時,似乎也有些驚愕,而當我問他為何那麼衝動時,他的太太說:「他有時候一生氣就沒辦法控制,大概是你的秘書小姐說話激怒了他!」

  我又隨員警回到了醫院,秘書在接受詢問筆錄時,說他們雙方都騎摩托車,只是有個小擦撞,她說了對方兩句,居然就被打破了車子後視鏡,而當她再斥責對方時,則挨了這狠狠的一拳。

  「我看他載了老婆,想他一定不會動粗。」秘書說:「他要是一個人,我就不敢多說了,豈知……」

  豈知居然就挨了拳,而且因為眼鏡破裂,造成那樣大的傷害,雖不致瞎,疤痕卻難免了!

  今天早上,當我對朋友述說這件事時,朋友也許由他最近的遭遇:

  「某日我開車在南宗東路上。橫著竄出一輛機車,嚇我一跳,要不是反應快,只怕就撞上了,我斜過臉看了那騎機車的一眼。要知道,只是『看一限』喲!那小子居然轉了個彎,追上來;掏出刀子,在我車上狠狠劃不兩道。」朋友直摸胸口:「真是好險哪!幸虧是大白天,否則只怕就不是劃在車上,而是臉上了!」

  請不要怨臺灣今天的暴庚之氣,這種因為「看一眼」,就招來殺身之禍的事,古今中外簡直大多了。你的小姨夫到紐約第一天乘地鐵,不是就因為撞了黑人,又斜斜看對方一眼,而被打裂嘴角,縫了好兒針嗎?

  我更記得小時候,你祖母總是叮囑我,遇到小太保,不要看他們,連一眼也不要看。

  「你斜著眼看,如果感覺上是鄙視,他當然要打你;你偷偷看,如果感覺得怯儒,他則可能借機會欺侮你;至於正眼看他,感覺無所畏懼,他也可能認為你多管閒事。」你的祖母說:「愈是這種不良份子,愈自卑,也愈敏感,你只當他是不正常的人,何必去逞英雄,吃眼前虧呢?」

  至於古時候,這種人也不少啊!羞辱韓信,叫他從胯下爬過印,就是市井小流氓。史記《荊何傳》更記載有個叫秦舞陽的年輕人:「年十三殺人,人不敢忤視。」

  什麼是「忤視」?

  只要秦舞陽覺得你的眼神「不順眼」,就算「忤視」!這與現在的流氓太保不是一樣嗎?

  但往下想,韓信成為歷史上的名將。秦舞陽卻成了歷史上的「名醜」。當他走進秦始皇的宮殿時,竟然嚇得臉色大變,渾身發抖。

  如此說來,逞一時口舌之快,意氣之勇,又有什麼好處?又算得哪門子英雄?

  遇到不講理的人,除非你能絕對強過他的實力,或擁有正義的群眾做後盾,就忍一步吧!

  「山不轉,路轉!」山多麼強,還是被人征服了,因為人們知道怎麼讓路轉過去。

  「山不轉,路轉!」今天你忍辱吃了虧,只要抓住正義的力量,總有再碰上他的一天!他把捕上的魚分成四堆,說:「男人魚、女人魚、小孩魚、老人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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