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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一盞燈


  今夜,我為你點亮門燈,因為實在大晚了!

  我知道那盞小小的燈,不可能照亮你漆黑的路,但是我不由得將它點亮,告訴你在家中有著許多懸念的心。

  是的!那是許多顆懸念的心,大家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看電視、聊天,但是每個人的耳朵都在門外,每一雙眼睛都不自禁地向門口瞟。

  直到你的腳步聲,在前門石階上出現,那許多顆懸著的心,才放了下來:

  你說打電話時家裡正占線,因為歌劇團等著你伴奏,所以沒再撥;練完則急著趕車,心想不久就能到家,便也省了。

  這番話聽來似乎有道理,問題是,你有沒有想到親人的懸念,可不是只懸念一下,就不再懸念了?那是一直地念,且愈念愈焦,愈懸愈高的?這許多顆心,竟不值得你多撥幾次電話嗎?

  其實我不應該苛責你,因為那是許多年輕人都犯的毛病。他們只顧自己玩,很少會想到以父母的心來思想。「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對於孩子來說,他們還不是父母,當然沒有所謂的「己所不欲」,也便難免將這些牽掛的痛苦施之于父母了。

  記得我在你的年歲,每次讀到孝經或論語中「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和「父母在,不遠遊,游必有方。」都心想孔子說得有點過分,父母是父母,子女是子女,大家是獨立的個體,也當然有自主權。

  但是今天,再看到這兩句話,感覺就不同了,我堅信:當孔子說的時候,他必然已經有了孩子,因為只有自己經驗到看見子女受傷的痛苦,以及對出門在外的孩子的懸念之後,才可能說出這樣的話。

  為什麼子女愛父母,似乎總不如父母愛子女的多呢?因為他們對父母的犧牲與奉獻,遠不及父母所給予的。你應當記得我在《點一盞心燈》那本書裡講的故事。

  一個原本對鄰人漠不理睬的主婦,偶然聽見鄰居孩子的哭聲,又見到一股濃煙從鄰人的屋裡冒出來。當她沖進去將孩子抱起時,原本不怎麼的火勢突然擴大了,使她幾乎陷身火窟,從此,她居然對那救出的孩子特別關心。而當人問她原因時,她說:「因為我差點為這孩子送了命!」

  說實在的,如果她事先知道火勢會突然變大,恐怕不敢進去救孩子。但是她既然冒了生命的危險,作出那樣的犧牲,也就會增加對那孩子的愛。

  同樣的道理,哪個父母不是對子女做了萬般的犧牲與奉獻?而子女有幾人在青少年時,就大大地回饋父母?當然,那奉獻愈多的人,愈會付出愛!

  所以,這世上不是被愛得愈多的人,愈懂得回報愛。反而愛得愈多的人,愈會加深地去愛!直到有一天:

  他自己做了父母,才知道來自前人的愛有多麼偉大。

  所以,今夜我點亮了門燈,希望當你在漆黑的夜色,和寒冷的北風中歸來時,能遠遠看見家門前一盞燈。你敢說當你看到這暈黃的燈光時,沒有一股溫馨從心底升起嗎?

  我相信,當有一天你獨自生活,踏過今夜這樣的路,走到自己漆黑的階前時,必然會懷念我的這一盞燈。

  而後你結婚,寒夜歸來,看見門燈正亮,便在心裡高興他說:看!我的妻為我點了燈,她在等我呢!

  而後,你有了孩子,大到可以深夜未歸,你更會為他點上門前的燈!

  於是,你終於深深地體驗到:

  每一盞門燈後,都有一顆,甚至許多顆懸念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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