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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吐溫的真面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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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小就熟悉馬克·吐溫,喜歡讀他的作品。可是,我有點不記得是什麼時候開始讀的了。其實讀他的書,對我只是瞎貓碰上死耗子的偶然事件。 美國孩子都能講出自己是在哪年讀了哪個作家的作品。他們課堂上有文學史的學習,從希臘神話、荷馬史詩,到現代文學。一個年級、一個年級讀下來,孩子們的知識結構很完整。 文學課本和參考書目,都是文學史的學者在做,也在不斷更新。運作卻是市場化的,他們之間有激烈競爭。上市教材有好多套,老資格的文學教師,挑書時一個個目光犀利。老是落選的教材,就被淘汰了。 到上世紀中葉,美國新思潮逐步興起,在六十年代開始猛烈地衝擊傳統。雖然對制度和觀念的挑戰始終存在,這套老的教育觀卻紋絲不動。可見美國是個很保守的國家。 如何教孩子,美國學校靠自己拿主意,和政府無關。有個別學校就宣佈說,不能讓孩子讀馬克·吐溫了。理由是,馬克·吐溫是種族主義者,最典型的例子,是我也讀過的《哈克貝利·芬歷險記》。 不服氣嗎?證據確鑿。 書中的一個場景是:雪麗姨媽聽到一艘蒸汽船爆炸的消息。 「乖乖!傷著人了嗎?」 「沒有,太太,」有人回應。「就死了個黑人。」 「哦,還算運氣,因為有時候這種事故真會傷著人呢。」 一場爭論開始了。 一方說,你看看,在馬克·吐溫的眼睛裡,黑人根本不算人。另一方說,你看到哪裡去了?恰恰相反,這本書描寫的是南方奴隸制的時代。馬克·吐溫通過文學手法,生動描寫了一些過著好日子的上層白人,對黑人的生命境遇是如何冷漠。作品表達了對黑人的同情,也在喚起人們的良知。 一方馬上又說,馬克·吐溫在書中使用對黑人貶稱「nigger」。在這本書裡,這個貶稱隨處可以看到。這不是種族主義是什麼! 「nigger」這個詞在中文裡常被譯作「黑鬼」。「nigger」無疑是一個貶稱,隨著美國社會對種族主義的清除,這個詞從兩百多年前的常用詞,到今天,變得只有一些黑人自己還在公開使用。可是,能不能處處譯作「黑鬼」,我有點懷疑。詞語是很微妙的東西,不同時代,不同人,在不同的場合,傳達的意味並不相同。一百五十年前的南方,白人提到黑人,黑人稱呼自己,都普遍使用這個詞。現在,這個詞在公開場合完全消失,人們對種族議題變得敏感。所以,人們今天對這個詞的感受,肯定和一兩百年前是不一樣的。 另一方於是辯解說,那寫的是一百五十年前的南方啊。這樣一本書,如果看不到「nigger」這個詞,書的真實性才是有問題。他們進一步認為,書的主題是在呼喚自由。馬克·吐溫寫了一個黑人奴隸,他冒著生命危險,只是為了贏得自由、與家人團聚。他筆下的白人男孩成了黑人逃奴的朋友,還幫助他逃亡。這個黑人的尊嚴和教養,使得這個白人孩子從此相信,奴隸制度並非理所當然。故事展現了孩子內心的掙扎。在緊要關頭,小孩決定,哪怕自己將來要下地獄被火焰燒烤,也不能出賣黑人朋友。寫慣了諷刺幽默的馬克·吐溫,在描寫這個逃奴時,筆調變得嚴肅沉穩,黑人逃奴充滿勇氣而且高貴,成為整本書的道德中心。為了自己的白人小朋友,他的生命和自由都承受了極大風險。 持以上看法的也有不少是黑人,其中包括美國著名黑人作家艾利森(Ralph Ellison)。艾利森認為,馬克·吐溫將這位黑奴的「自尊和能力」融入了整本小說之中。 可是辯論之後,誰也沒有說服誰,雙方仍然固執己見。 於是撇開書本,人們開始研究,馬克·吐溫在生活中究竟是怎樣一個人,是種族主義者,還是有人道關懷的人?除了公開發表的三十多本小說和散文集、通信集等等,人們查看了馬克·吐溫的所有信件、日記等私人記錄。在馬克·吐溫的時代,小說、戲劇和歌曲中,充斥了對黑人粗俗的嘲諷和貶損。可是人們發現,生活在那個時代的馬克·吐溫,在私人文字中,卻幾乎沒有對黑人的不恭。相反的證據卻比比皆是。 例如馬克·吐溫寫道:「在這個世界上,有不同的膚色,可我的看法是,人的心靈是相同的。」他還寫道:「幾乎所有的黑色和棕色的肌膚都是美麗的,而白色皮膚很少如此美麗。」 很久以後,人們又發掘出新材料。那是在《哈克貝利·芬歷險記》出版的1884年,馬克·吐溫給耶魯大學法學院的系主任,寫了一封私信。當時,法學院招收了第一批黑人學生。在信中馬克·吐溫提出,他要私人資助一名黑人學生。他寫道:「假如我資助了一個尋求陌生人幫助的白人學生,我不見得就感覺興奮,可是資助一個黑人學生會令我有如此感受。他們曾被置於非人狀態,那不是他們的羞恥,而是我們的羞恥。我們應該為此支付代價。」 馬克·吐溫為黑人學生麥克昆(Warner T. McGuinn),支付了他在耶魯求學期間的全部食宿。畢業後,麥克昆成為巴爾的摩市的名律師。他還是全美有色人種協會在當地的領袖,1917年他挑戰這個城市居住區的種族隔離,獲得成功。在馬克·吐溫的餘生中,他們始終保持了深厚友誼。 麥克昆並不是馬克·吐溫資助的惟一黑人。他至少還幫助了另一名黑人藝術家,使他完成去歐洲求學的心願。對馬克·吐溫來說,這是很自然的事情,沒有想到要張揚。因此,直到一個世紀之後,這些故事才浮出水面。1985年,《紐約時報》公佈了馬克·吐溫資助黑人學生的全部細節材料。 說實話,如此「政治審查」,對一個作家來說,已經過於苛嚴。可是,這樣的研究和發現,仍然沒有能給這場漫長的爭論畫上句號。迄今為止,爭論仍在進行中。 這使我想起人們常常提到的一句話:人是很難被說服的。因此,不要以為通過「擺事實,講道理」,通過說服,就能夠解決人與人之間的分歧。可是一個正常的社會,應該容許不同意見的雙方,充分地表達,也容許他們保留自己的意見。在公開爭論的過程中,像我這樣的旁觀者,也就有機會全面瞭解一個有爭議的公眾人物、一個事件、一個地方、一段歷史的全面真相了。 設想一下,如果只准單方面表述,如果斷章取義就下定論,如果下了定論就要「一棍子打死」,那麼,就算是如馬克·吐溫般的大作家們,也只能一個個像老舍一樣去投河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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