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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做一點點傷身事


  我很怕那種完全不幹對身體有害的事的人。每天一定要睡足八小時,而且晚上要十一時前睡覺、慶功宴上滴酒不沾、秋天到了卻連半隻大閘蟹也不吃、荔枝芒果從來不會買,但他們又不索性當和尚尼姑修行,那麼做凡人對於他們而言還有什麼意思?
  人要珍惜生命,但珍惜並不代表要虛度;活著是尋找適可而止的享樂,而不是單純為了守齋和長命百歲。
  我明白人間大部分樂事也是傷身的,美味和膽固醇永遠成正比,樂趣和健康永遠是反比;但我們總不能只為健康犧牲所有樂趣。
  人的身體就好比一間漂亮的房子,只要有人住便會有或多或少的損壞,尤其是每一次主人要開派對,一定會弄髒房子。但只要屋主不是天天如此,同時亦有打理維修,屋子總能保存好一段長久的日子。
  如果因為要不弄髒一間房子而不讓人開派對,這就好比為一時之快而炸掉屋子一樣不合情理,所謂過猶不及嘛。
  生命怎樣也會消耗和完結,只要在盡長的期限賺到最多的快樂,這就叫不枉此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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