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燭芯(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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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雖不是什麼海誓山盟的話,可也是夫妻間的一番情意啊!她才十八歲,十八歲的勇氣,是可驚的。她確是這麼一個人,嬌小文弱的外型,事事都能遷就別人,但是臨到要面對現實的時候,她卻有無比的勇氣!就拿她演話劇的天才來說吧,——她和志雄不就是因為演戲才認識而結合的嗎?她不輕易答允做什麼事的,可是學校為了要演話劇捐款,請她演一角,她就答應了。排演的時候,沒人看出她的才華和特點來,但是到了臺上,她的發揮,竟使同學大驚,她是次女主角,風頭卻幾乎要壓過女主角了。志雄是記者,給她照了像,從此認識了她。他們頭一年訂婚,這一年,她高中還沒畢業,就提前結婚了。 小小的新娘,未來的母親,就要和丈夫離別了。看看,她居然能懷著五個月的身孕,獨自把丈夫送走,也不曾和任何人商量。她的母親和家人都在天津,只有她和志雄住在北平,所以她是一個人送志雄到車站去的。 志雄穿著短裝,戴著鴨舌帽。她穿著肥大的藍布大褂罩在棉袍上。演話劇時跟秦媽借來的一件肥粗藍布褂,忘記還給她,現在竟派了用場。藍布大褂雖然是北平人的不分等級的衣裳,但是在剪裁的樣式上,總還是有些不同的,要不然她為什麼要跟秦媽借呢!秦媽的那件,是肥袖口、矮領、下襬肥大,可是沒有開叉。現在她穿上,就成了個四不像,不像學生,不像太太,不像鄉下人,不像……。志雄也是有不明身分的感覺。 他們心裡很緊張,表面上可裝著沒事,安詳的踱進了東車站。志雄手上什麼行李都沒有,就彷佛他是個買賣人,上天津提貨去了。他們倆都沒有多說話,沒有珍重道別,沒等車開,她就匆匆離車站了。 志雄囑咐她說,等他一離開北平,她就立刻回天津娘家去,免得剩她一個人,他走了都不放心。可是時間撥弄運命,真是不可預料的事。她當初為什麼不聽志雄的話呢?她太大意了嗎?實在她不是大意,而是有些事還沒有料理好,所以她才又多留了兩天。 兩天,只是多留了兩天,命運安排出另一個場面了。 她從火車站出來,心情還不是頂輕鬆的,因為她不知道在火車開出以前,志雄是不是有被發現的可能。她回到空洞的小小愛窩裡來——志雄給起的名——,摸摸索索的又做了些事,心情雖然興奮,身體可很疲倦,要她當夜趕回天津,實在也沒有這個必要,她要好好休息兩天,把幾隻小包袱去寄存的寄存,送人的送人。而且,也不要讓鄰居看到這夫婦倆突然失蹤的謎,所以她要儘量裝著沒事人似的,還在閒蕩呢! 但是第三天的晚上,日本憲兵就又來搜查了,她不記得是不是頭兩天來的那個,總之,搜查不到志雄後,幾隻高統大皮靴對她一陣踢打,她抱著肚子在地上打滾,下意識的要保護她自己的肚子。那是多麼驚險的一幕!這一幕沒讓志雄趕上,卻讓她趕上了。 沒有人告訴日本憲兵,她是一個孕婦,即使告訴了他們,她就可以避免這一場傷害嗎?不要怪任何人,即使讓她今天再遇見這些當年的日本憲兵,也不會懷著恨意的。經過這許多事情以後,什麼都不值得她恨了。 她沒有被踢昏過去,身上、腿上的青傷也不多,彷佛肚子上挨了一腳,可是現在感覺好好的,她也就不在意了。鄰居們在日本憲兵走了以後,跑過來了,好心的老太太把她扶到床上去,她還笑笑說:「沒關係,姥姥,沒關係,您瞧,我也沒受什麼傷。」她這麼說,眼睛裡可有淚,但她必須說明,那淚不是疼痛的、受了淩辱的淚,或者恐懼的淚。那祇是挨踢時,過度的緊張,不知不覺流下來的,只要志雄走成了,這些事,她都承受得起。 鄰居姥姥給她倒了一杯白糖水,要她喝下去壓壓驚,並且勸她在床上躺下來,恐怕動了胎氣。可是她不聽,她一再的說,沒受什麼傷,就又滿屋的收拾殘局。被翻亂的書籍,扔了一地的紙片,敞開的壁櫥門。但是等到夜半,她感覺到混身在酸疼,疼在肩胛,痛在後背,痛在腰際,終於疼得她不可忍耐時,流產了。 當她被送進醫院時,第一件事就是囑咐她的朋友,不要寫信到天津告訴她的母親。母親這麼老了,哥哥也在不久以前離天津到南方去,她怎能使母親再惦記她呢! 流產下來的未完成的嬰兒,是一個男孩子。如果她當時送走了志雄,立刻就回天津娘家,可能她今天是一個大學畢業生的母親了!劉家的小倉多大?才十歲不是,十歲就那麼大個子了,要是二十好幾的大小子得多高?唉!她簡直想不出自己如果做了一個大學畢業生的母親,是個什麼樣兒?該接受預備軍官訓練了,穿著整齊的軍裝,雄赳赳的,見了人就淘氣的敬個軍禮。也許已經受完了軍訓,準備要出國了,做爹媽的在忙著張羅那要命的保證金,那是多麼不同的情形呢!但是,當年就是因為她略一散懶,便失去了兒子,失去了——唉!失去了那麼一大段年月。只是因為她遲兩天回天津去,日本兵就來搜查了,找不到志雄,拿她出氣,她受了足踢拳打的委屈。還好,不太厲害,只是把她今生唯一的兒子踢掉了。 當她由醫院出來,就獨自回天津娘家了。她虛弱不堪,除了療養以外,什麼也顧不得了。 向老母親說了自己流產的事,一半真實,一半隱瞞。所以她的老母親只知道女婿到了「咱們那邊兒」去了,女兒一個人不小心,扭了身子,所以流產了。她一向孱弱,母親相信她一扭腰就會流產的,卻不知道她的小小的、不到二十歲的女兒,是被日本人踢打得流產的。 蠟燭不知哪家的出品,簡直不行,受到熱,就彎彎的垂下來,而且化得這麼快。元芳把蠟燭捏直,心中又不由得想,自己的一生就像這支燭似的,禁不住別人的一點點感情,就把自己犧牲了。 她記得母親的哭聲,那是在她天津養傷後的一年。她總算勉強好了,面孔胖了起來,於是她就想到和志雄的約言,已經是超過了他們原來所訂的,她該動身了。母親原是知道她身體複元後,就要去找志雄的。但是等到這個時日真的到來,向母親提出時,母親卻哭了,她說她捨不得元芳帶著病後的孱弱,遠遠跋涉千里尋夫。於是拖下來了。拖吧,拖吧,一年年的,為了母親,拖下來了。 眼看著自己的一些同學、朋友,都陸續到抗戰的後方去了,有從商邱走的,甚至於有人從安南走進去,各種辦法都可以走,都能達到目的。祇有她,就在天津一個小學裡教教書,打發日子。 三 到臺灣來,可是大姐逼的。不,她不能這麼說,大姐是為她好,愛護她。大姐真厲害,她連大姐的一半都比不上。她也很勇敢,她的勇敢是犧牲,不是佔有。怎麼她會是這樣的性格呢?是什麼使得她這樣的呢? 抗戰勝利以後,所有的親友都回家鄉了,大哥回來了,姐夫回來了,只有志雄,遲遲不歸。 長時間的別離,似乎習慣了,所以,她並沒有急著催促他回來。他也有好多理由:機關的事情料理不完,又小病了一場,交通工具還沒有合適的,老長官約他等一等一塊走,……一直到有一天,大姐證實了志雄在四川又成了一個家,事情才變得不簡單了。其實,這在抗戰那幾年,算不得是什麼稀罕事,可是輪到誰是那被棄的女人時,誰也受不了。 志雄終於回來了,歉疚的站在她的面前。他還是那樣英俊,顯得更成熟了,但是對於她卻陌生起來。她本想保持著一份可怕的冷靜,來對她的愛和恨報復,但是當大姐不顧一切的,幾乎是破口大駡時,才把她原想矜持的冷靜打破了。大姐指著志雄的鼻尖,把他好一頓罵,他除了靜聆以外,還能怎麼樣呢? 大姐的尖銳的罵聲,最初是連她都覺得過意不去了,並不是因為罵的是她的丈夫,他本來是對不起她的,她只是覺得,他剛才回來,又帶著歉疚,而且面對著這麼一個龐大的娘家勢力。可是當大姐忍不住在母親的面前,揭發了一件八年的秘密時,她才也忍不住的號啕大哭了。大姐最後流著眼淚說: 「志雄,你知道元芳為你受的什麼罪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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