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梁鳳儀 > 我心換你心 | 上頁 下頁 |
一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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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遜君御用張家平,弄得周耀芬變成無主孤魂。各部頭頭有哪個會愚蠢至自討苦吃?把這周耀芬收到門下去,偶有失閃,她就告到人事部去,豈非引狼入室!況且,此幹母女二人的一張嘴,無理也不饒人,有半分把握在手的話,更尖酸刻薄。秘書一席最能洞悉直系上司乾坤,無人願意雙手奉獻此一寶座,終究落得個自取其辱! 結果,周耀芬只得被安排到總務部,處理一些文書工作,她與她的乾娘,都氣炸了肺! 追源究始,認定了是丁遜君的罪過。 丁遜君不是不知道這重因果的。 然,哪一朝沒有秦檜?哪一個機構的人會盡是聖母瑪利亞? 丁遜君當然知道小人積怨的威力,她只深信實力取勝!兵來將擋。 真沒想到有人會小家子氣到不放過這麼不成理由的一次怪罪機會! 怎能不叫遜君氣憤?莫道法律不外人情!家平的勤奮,在部門內是出名的,她一天何只工作八小時,比起那種準時上班下班的姑娘們,年中她讓益豐占的便宜還算少了?雞毛蒜皮的一件事,分明是借題發揮! 問題的癥結還在不看僧面看佛面上頭! 有膽自作主張,連一個相議的電話都不搖至業務推廣部來,分明地撕丁遜君的臉皮。 江湖上,有涵養的人,永遠被人對牢你的容量挑戰,小人們就是老看人家的風度翩翩不順眼! 這期間,張家平的情緒慢慢平伏下來,不住地抽咽。 「對不起!」家平呐呐地說。 「慢慢告訴我,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照說,是我不對的!」 丁遜君很快慰,門下的人到底知道好醜,分清事理。最恨那些不管三七二十一,總之把責任推卸的人! 人誰無過呢?遜君耐心地聽。 「我午飯時沒有外出,管自讀那本亦舒的新小說,太入迷了,根本忘了已經二時多一點。驀地有人走來,把我手上的書搶過去,撕成兩截!我嚇得什麼似!」 「那人是方坤玲!」 張家平點點頭,臉色仍然惶恐。 「她著我跟她到人事部去,把我訓斥一頓,就塞給我這封解雇信!」 「家平,你那本書呢?」 「給她扔進廢紙箱去了!」 「把它拾回來!」 家平愕然。 「現在立即去,拾回來給我!」 家平習慣凡事應命而行,也不敢再追問,就乖乖地快步走出去。 不一會,把一本撕成兩半的叫《紫微願》的書帶回來。 丁遜君再鄭重地囑咐家平:「你搖個電話到法律部去,求見湯律師,把這過程全部告訴他!最緊要把這本書交到湯律師手上去!」 家平仍有點驚惶失措。 「家平,照我的說話辦!湯律師會得照顧你。」 家平如言,獲得湯明軒的接見。 湯律師很耐心地聽完了整個故事,問了一句話:「這本書是你出錢買的嗎?」 家平點點頭。 「好。家平,既是私人物件,無人有權將它撕毀,侵犯私人財物是有罪的。你可以向勞工處申報,提出對方小姐的控訴。」 家平嚇一大跳,忙說:「我不是這個意思!只是,只是丁小姐囑我把過程告訴你,請求你主持公道!」 「我不是在主持公道了嗎?」 「方小姐要解雇我,這不公平,但是,她撕掉我的書……」 「更不公平了。法律觀點上,侵犯別人私有財產是有罪的,不管那人是上司還是下屬。反而是你在辦公時間內看書,嚴格來說,人事部要執行規矩,也叫沒法子的事!」 湯明軒不好意思在小女孩面前直說,這已是人事鬥爭的把戲! 「湯律師,我該怎樣辦了?」家平垂下頭去,忽然,又抬起頭來,很決斷,很有擔戴的樣子,說:「無論如何,我不要連累丁小姐!」 真真孩子氣,入世未深。湯明軒笑:「放心!你不會連累她的!」 湯明軒想,丁遜君聰明絕頂,方坤玲偏要在高手面前,耍這三腳貓的功夫,真是多餘之至。 「家平,你且回去繼續工作,我替你向勞工處申報!」 「湯律師,別把事情鬧大了!」 「鬧不大的!你上司會得給你擺平!」 張家平回去覆命時,已經差不多是下班時分。 就為這麼一件小事,去掉整整一個下午。時間素來是捉襟見肘,還有這些閒事閒氣一大堆,不時發作,怎不叫丁遜君氣炸了肺。 這邊廂,湯明軒把方坤玲請到自己辦公室來。 這方坤玲年齡應該在四十五以上,身材幹乾瘦瘦,遠穿暗色旗袍,兩隻臂膀,吊在袖子之外,甩甩蕩蕩。 湯明軒心想,要是有人告訴他,這方小姐是白粉婆娘,也斷不算是誇大之辭。 這姓方的平日只除了見幾個高級的男同事,或是那些未婚的年輕男士,會有點笑容之外,一張臉,繃得什麼似!兩條並不稀疏的眉毛,經常粘結在一起,見著了,會無端令人憂心戚戚。 方坤玲並不知道湯明軒的用意。她把鮮有的微笑,展露出來,極力溫文地向著湯律師打招呼。 湯明軒並不打算多花時間跟她客氣,直話直說,把張家平一案擺在方坤玲面前。 只見方的臉色煞白,相信如有地洞一個,她會火速鑽進去。 「湯律師,你身為公司的法律顧問,很應該保障我們的利益呢!我的意思是說,怎麼阻止張家平無事生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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