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梁鳳儀 > 我心換你心 | 上頁 下頁


  湯明軒伸手替太太拉開了椅子。

  丁遜君只好大大方方地跟著站起來。

  她太習慣自己照顧自己了。

  既然沒有人拉椅子熱情招呼,幹坐著發脾氣,是沒有用的。落得老姑婆脾氣孤僻、瀟灑不來的聲名,對她,仿如落井下石,更糟!

  湯明軒給太太遞了刀叉與餐碟,一直陪在她身邊,指指點點,夫妻倆密斟研究,哪一盆食物美味,哪一些配菜可口。

  丁遜君落寞地跟在他們屁股後頭,凡菜必取,饑不擇食,一隻餐碟,盛著小山堆似的食物,還意猶未足。

  遜君實行據案大嚼,跟盛頌恩斯斯文文,一羹是一羹地把食物慢慢往嘴裡送,實在相映成趣。

  不知湯明軒看在眼裡有何感覺?

  眼前兩個女人,一個乖巧幼細,一個光明磊落,好比星星與月亮,各有所長,都一般可愛。

  湯明軒心裡必定作如此想。

  這年頭,男人的思想已成一個標準模式。

  當前的大事,是事業,直接點說,是金錢。亦即男人自尊心之所在。

  一個益豐集團內,見盡了眾多形相。別看管理層上盡是郎才女貌,兩年前,大太子董植康在外國學成兼任事多年後,回香港輔助父業,才三十四歲,一屁股坐到董事局裡去,威風何止八面!昂藏七尺,玉樹臨風,甚或才德並重有如湯明軒,坐在滿是法律書籍的辦公室內,只消董植康一推門走進去商議公事,湯大律師就得立即起立相迎。這種情景,不見得有機會倒轉來發生。

  太平盛世,沒有何物比人的自尊更珍貴!更值得維護!

  多麼的可惜,最普遍、最實惠、最有效的保障男人自尊之法,就是財雄勢大!

  江湖上苦苦經營的男人,實在又比拋頭露臉的女人還要難看。男人是天生要出人頭地的,做不到了,絕對沒有同情分。對人生角色的當然責任,世人劃分得十分清楚。女人風光是錦上添花,因而掙扎不出個所以然來,也不過敗掉一場風頭而已!

  湯明軒是聰明人,他從來都對這個現代男人生活的模式,俯首稱臣。

  至於女人,湯明軒採取一個比較審慎的態度,妻子是人生旅途的拍檔。拍檔出色的話,自然一路湖光山色,春風得意。拍檔有何差池,就只好尋找驛站,稍示歇息,再續前程。

  漫漫人生長路,很難避免人疲馬倦,驛站的出現成了補充陣營,有珍之重之的需要。

  湯明軒跟很多很多現代大都市的男人,都有著如此心態的話,實在不足為奇!

  在他眼中,盛頌恩可以帶出來,亮相人前,絲毫不失禮。如若有紅顏知己,仿似這位出色的同事丁遜君,也叫牡丹綠葉,相得益彰。

  光天化日之下,男人走在中環,碰見蜂腰盛臀的女人,踩著四寸高跟鞋,在天橋上跟自己擦身而過,也會覺著丹田下一股暖流,緩緩而上,通體舒暢。甚或在什麼會客室,翻一翻雜誌,看見影藝紅星,袒胸露臂,波光勝雪,也會臉紅耳赤,想入非非。

  何況眼前玉人,倩影雙雙,湯明軒如無非分之想,怕在情理之外了?

  一頓奇形怪狀的年夜飯,終於用畢。

  泰國夜生活,不怎麼樣!

  丁遜君自然告辭,回房休息去。

  臨別時,盛頌恩跟遜君握手,溫和地問:「明天你會去拜佛嗎?」

  丁遜君答:「你有興趣?」

  「明軒不曉得路,男人對拜佛也沒有誠心敬意,你把我帶在一起好嗎?」

  怎麼拒絕呢?這位太太嬌聲軟語,委實無法令人抗拒。她如有個千依百順的丈夫,也是天公地義之事了。

  丁遜君含笑點頭。

  回到酒店房間去,丁遜君首先泡了個熱水浴。

  職業女性對洗澡多有癖好。何解?不單是為奔波勞碌,香汗淋漓,而是為傖俗的人一大堆,塞在小小一個食世界裡,擠得透不過氣來,天天弄得人外勞內傷,齷齪不堪,老是有種要將渾身上下的惡濁,不住洗擦的衝動。

  人的心態,說多奇怪就有多奇怪!

  浸在浴缸內憩息的丁遜君在想:又一年了!

  一年容易又一年!

  轉眼,她就會是三十歲的中年人!

  除了年薪由五位數字,晉升至如今的接近七位數字之外,過往十年,實在一無所成!

  浴缸的水溫熱,很舒服!然而,丁遜君偏偏要想,那個叫盛頌恩的女人,現在一定比她更暢快。或在鴛鴦戲水,或躲在丈夫懷裡,承受著細意愛憐……

  不能再照這個方向想下去,否則只有越來越鄙俗,越卑微,越下賤!

  丁遜君不是不委屈的,連個人思想都必須長期處於優越狀態。老天,她很多時寧願自己是在菜市場內成長的小攤販婦人,粗身粗勢,卷起了衣袖,蓬頭垢面,猥言髒語,亂講一通,但求暢快!或者,寧願現在這個樣子,慢慢地把身子滑進水裡去,永遠再抬不起頭來,不就可以不再想那盛頌恩有多好,有多溫馨,有多柔情蜜意了。

  盛頌恩其實並不如丁遜君想像的要風得風,要雨得雨。她有她角色的難演之處。

  見過了丈夫這位女同事,回到曼￿東方賓館來,盛頌恩竟有點惴惴不安。

  她對這種情緒非常敏感。

  太陽底下何來新事!丈夫事業有成,家庭妥貼,跟著就鬧婚外情,這有什麼希奇?就算真個輪到自己頭上來,還不是那句老話:見怪不怪,其怪自敗。

  盛頌恩太知道自己的條件了,除掉一副細緻的相貌,一身細嫩的皮膚,在丈夫眼中猶有可取之外,其他都一無是處。

  她出身富裕之家,父母把她自小供養得小公主似的,長大後送到加州去念大學,主修歷史,副修英文。畢業後,還未考慮停當,究竟是要升學還是要回港做事。就在那個暑假,父母于長途電話中囑咐她,好好地招呼自英途經美國回港的世兄湯明軒,就是這樣,故事開始,隨即結束。

  那一年,正好是明軒被政府派到英國去公幹,取道美國回港。二人的年紀雖有十多年差距,偏就是頌恩迷醉明軒的成熟,明軒又喜歡頌恩的稚氣。故而一拍即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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