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梁鳳儀 > 激情三百日 | 上頁 下頁 |
一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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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雙方同意,法庭還要審核些甚麼文件才肯批准離婚呢?」 「都是循例式手續而已。其實法律不外人情,總希望結了婚有轉圓餘地,或者有些人會在這最後關頭有突破。平日打生打死,到了決定分離時,就會是情難舍也未可料。」 無心的一句話竟說到英嘉成的心上去,他急急掛斷了線。 樂秋心收到英嘉成的消息,立即蠢蠢欲動,對英嘉成說:「那我們正好利用這個空隙時間準備婚禮,好不好?」英嘉成突然覺得被對方催得緊了一點點,顯了些微不悅,並沒有造聲。樂秋心再問。「怎麼樣?嘉成,好不好?」「沒有甚麼不好?只不過,米已成飯,用得著那麼喉急嗎?」英嘉成想了想,又畫蛇添足地解釋:「有些男人喪偶,總要等過一兩年才再成親。」 這個比喻是用得太差了。 樂秋心一聽,立即變了面色。 「你是認真的?」 「你指甚麼?」 「我們等一兩年才結婚?」 「根本上,我們現今的情況跟結婚有甚分別?」 「英先生,太有分別了。」 也許因為樂秋心的神態帶三分輕蔑七分霸道,使英嘉成微微反感,更乘機發脾氣說: 「你且說來聽聽!」 樂秋心正打算分辯,忽然覺得胸口的一陣翳悶,直往上沖,堵住了自己微張的嘴。 為甚麼要她巴巴的解釋呢?事件太明顯了,配偶去世,剩下來的一個傷心哀怨,以致於不能收拾起受創的心情,再覓愛侶,是順理成章的。即使伴侶死前,已經另有他歡,還有道義上的責任,要做一些門面功夫。紅白兩事總不至於在同一個月內雙雙臨門,如此的惹人笑柄。 可是,英嘉成現今的現況怎麼可以同日而語?姜寶緣尚在人間,死去的只是他倆的夫妻情份。取而代之的是樂秋心這個人、這份愛戀,完全是眾所周知的一回書,還有甚麼好遮掩、好隱瞞、好惺惺作態、好故弄玄虛的? 全世界的人都已經知道他倆的戀情,明知離婚成了定局,卻突然要她樂秋心守望過兩年才得嫁進英家去,顏面何存?成什麼話了?英嘉成沒有理由忸怩作態,除非他舊情未了,或死灰復燃。二者對樂秋心而言,都是絕頂的刺激。彼此都是聰明敏感的人,何須叨叨嘮嘮的爭辯不休?樂秋心的心一下子灰起來,也就不講話,站起來走回房裡去。英嘉成更覺得不是味道。要跟進去嗎?老不是味道。 從前跟薑寶緣吵架,他英嘉成依然大搖大擺的把自己拋在床上,就睡去。說到底是英家的床、英家的地方。 現在呢,不受樂秋心歡迎,仍跟進她的房,是太失面子與身份了吧。 怎麼會淪落到如今這個田地呢?這一次怎麼好呢?就這樣衝動地跑到街上去,又如何?有家已經歸不得,跑回去那已經過了戶的房子,怕不笑彎了薑寶緣的腰?去叩母親的門嗎?只怕丟盡孩子與母親上下兩代之現眼?難道就去開間酒店的房借宿不成?一種無人相伴的淒苦襲上心頭,從未試過像如今般覺得自己飄泊與可憐。 英嘉成一挺胸,站起來,忽然有種沖出重圍的衝動,直奔進樂秋心的睡房去,叫嚷: 「好、好,這就立即要你,你無話可說,無冤可訴了吧!」 說罷,整個人跳上床,牢牢地抱緊了正在啜泣的樂秋心。 一場悲情折子戲,就如此這般,草率地收場,落得一個啼笑皆非的結果。 其實,午夜夢回,樂秋心仍有她的擔擾與悵惘。 今日,她才驀然發覺,自己付出的一份情愛,未必全無暇疵。 純情之後出現激情,激情的火花迷人炫目,動魄驚心,然,之後呢?火花不同於火炬,未必會一直光亮的燃燒下去。到了一個極限,就會熄滅。 天!太恐怖了,樂秋心不敢再想下去。 至於英嘉成,他暗地裡深深歎息,覺得做人難,做男人更難。 這真的不是笑話,人人都以為女人難做人,唯是如此,才顯得男人更難做人。 成籮的責任,上至精忠報國,下至養妻活兒,都放到男人的肩膊上去。 開始偶然有那一個女人把這屬於男人的責任與份內事分擔了,不得了,差不多要申請建立牌坊以示功勳。 有功有勞之後,男人要得回一點情與欲上的自由,又是幾千幾頂大帽子扣下來,甚麼用情不專、朝秦暮楚、忘情棄愛、人欲橫流等等,泰山壓頂地直壓得男人頭昏腦脹。 人們總是忘記有些事情男人是不能單獨一人去完成的。 相戀就是一例。 廉政公署尚且重複又重複地告訴市民,行賄與受賄者同罪。 那又何解事必要以為男人是禍之源,罪之殃? 像他,英嘉成,只不過為了擺脫較沉悶婚姻,讓自己剩下來的下半生人好過,他就要付出很多很多,到頭來,夾在兩個女人之間,像是豬八戒照鏡子,總之不是人。外行人還以為他不知多舒服,女人于他,予取予攜,呼之即來,揮之則去。事實上呢,夜闌人靜,他就給自己的兩個女人煩得輾轉難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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