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梁鳳儀 > 花魁劫 | 上頁 下頁
五七


  我只輕輕的說著,上官懷文就異常驚駭的望著我。

  「我有說錯什麼嗎?」我問。

  「沒有,沒有,只是……」

  「你奇怪我站到賀敏一邊去,是吧?為什麼不呢?她是我的親人,而我又並不認識你的那位元朋友!這年頭,並沒有什麼大義滅親之事。」

  「賀敏一直對你並不怎麼樣!」

  「我和她其實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大家都往自己的親人旁邊站。我跟她母親比較,當然應該是她母親更值得她支持。」

  「你竟不怪她?」

  「不正已怎能正人。」

  「可是,女兒的母親,不願意再跟我持續這種關係下去。」

  上官懷文這麼說,無疑是問我,以我一直作妾的身份,難道就不同情他的女朋友了。

  我說:「你的那位朋友實在也做得對。你只能二者擇一。二姑爺,你肯聽我一句話,我就直說了。」

  「請說吧。」

  「如果你尊重所愛,身邊的確只應有一個女人,心上是否跟你行動上的選擇一致,反而可當別論。二者擇一呢,賀敏比你那位元朋友更需要你。「請別誤會,以為我贊成劫富濟貧。為了女人剛強,把持得住,就義無反顧地把苦難往她身上放,是很沒有道理的一回事。「我的意思只在於兩個女人當中,誰離開了你,更有前途,那就請你成全她而已。「換言之,若這個安排,順理成章的同時使留在你身邊的人更幸福,那就更是兩全其美了。」

  我只以常理推測,上官懷文的女朋友是職業女性,既是她提出要多年的伴侶作出最後抉擇,怕已經決定了置之死地而後生的準備。她的前景,必比賀敏更光明。賀敏呢,除去懷文,她還有什麼?

  當然,我也偏私。

  人往往曉得為自己的親人尋求漂亮的藉口。

  倒轉來,我若是為賀智說項,情況就不一樣。

  這天晚上,我特意約了潘浩元去皇朝會所的西餐廳吃晚飯。

  皇朝會所的確金碧輝煌、美侖美矣,極具皇朝風範。

  西餐廳一般比較清靜,不及唐餐廳那麼其門如市,客似雲來。

  我特意的約了潘浩光在那兒吃晚飯,只為有事跟他商議。

  吃咖啡的時候,他問:「世界上沒有免費午餐,我有什麼可以效勞的?」

  我笑:「你並不以為我會請你吃一頓好的?」

  「你還真未到有此突破的階段!」

  話裡有刺。

  我裝作聽不見。

  「我們兩親家也該碰碰頭,坐下來講一講兒女的事!」

  「你可知,你自己成了賀家的英雄。」

  「還差得遠。」

  「雖不中不遠已,只差著未替聶淑君和自己都尋個歸宿而已。」

  我臉上刹地發燙。

  如此明目張膽,叫人避無可避,真的難以為情。

  「浩元,我打算談些正經事。」

  「洗耳恭聽。」

  「你媳婦開天殺價。」我直截地說。

  「賀智也落地還錢。」

  這成什麼世界了?有幾分條件的男人竟成搶手貨,比有姿色的女人還炙手可熱。

  無他,一般而言,男人已沒有非卿不娶這回事。他們完全可以心裡頭一個,手裡頭另外一個或幾個。

  越是好條件的女人呢,越是堅持寧缺毋濫。奈何!

  「你這做父親的袖手旁觀。」

  「本來就應該如此,」潘浩元定睛看我:「自己的事都顧不了,還要理會後生的瓜葛嗎?」

  「長輩有長輩的義務。」

  「我們越來越少權利,這你是知道的。」

  我真的沒他這麼好氣。

  潘浩元說:「我不行使家長的威權,從中阻撓,已是他們的萬幸。」

  「你想過反對?」我驚問。

  「曾作此想。」

  「為什麼?你不喜歡賀智?」

  「喜歡她的人是我兒子。我只疼愛孫兒。誰個叫我們骨肉分離,我都不高興。」

  啊,原來如此!

  男人再不同,也無非是他們的外觀與面貌而已,心裡頭對財產,以致親情的處理都一式一樣。

  潘浩元看上去是開朗、豪邁、爽快、甚至新潮,然,一講到兒孫和產業,跟敬生完全沒兩樣。

  「孩子永遠姓潘,走不掉。」我安慰地。

  「他還小,跟母親,或者他日有了後父,又有異父兄弟妹妹,影響不知是好是壞,且跟我們也生疏了。」

  「故而,你並不喜歡賀智與光中成其好事。」

  「也反對不來,只是要我貼錢買難受,做不到。」

  「完全的不大方。」

  潘浩元看我不高興,也沒有再講下去,倒是建議:「到這兒上一層的花園去走一走?」

  也輪不到我出意見,他已站起來,我只得跟在他後兒走。

  這皇朝會所最頂一層是泳池與網球場,以及一大片花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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