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碧華 > 奇幻夜 | 上頁 下頁 | |
躁狂之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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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先生: 你好。很對不起這封信來得很唐突,阻了你不少時間。但我覺得你們的專欄和小說都不好看,太空洞了,虛構得不精彩,不能引起讀者共鳴。 這裡是一個真人真事的血淚史,事件好複雜,好曲折,也好痛苦。我的字體娟秀,文筆流暢,自問比很多作家還強。見那些DJ、歌星小兒科事件都可以上娛樂版頭條,覺得香港人見識太淺了! 曾向人申訴,但本來已經不多的朋友更避開我。我同電視、電臺聯絡,個個都笑著叫我報警。我去報警,前後九十四次,整區的差人都認得我,個個都笑著叫我寫小銳。所以我寫了一個震驚香港文壇的小說,投到貴刊。而副本也寄到六間大小出版社去。 以下是我的故事… 我是一個大學生,在廣州念文學的。一個香港人包了我做二奶,每月給我三千元,收入比畢業後打工還要高——但我不是貪錢,是真心愛他的! 後來我有了BB,用盡方法來港,才知他不過是一個貨櫃車司機,要我同大婆一起住。我好委屈,但為了BB沒辦法。大婆當我賓妹使喚。還趁我疏忽,把BB用枕頭焗死。趕我出街,我先生一直沒有出面,也沒有留我。 他一定是反鎖自己在房中大哭,悲傷欲絕,十分痛苦了! 我吞了二十粒藍色藥丸自殺——後來送院才知是他的「偉哥」。洗胃後,我死不去。卻很亢奮!為了愛他,不惜犧牲自己,我跳出這個孽網。 你說我是否好偉大? 為生活我到旺角一間骨場做指壓女郎。受訓兩星期,又天天看四十五分鐘四級VCD才開工。我把大學生的證件過了膠,帶在身邊,給客人欣賞。但他們都揀沒有學歷卻肯做「四、五味」的骨妹——我知,他們面對我,有濃烈自卑感。 某次有個客要我做極其猥褻的服務,我不肯,他把我的證件撕爛(過了膠也撕得爛?他真是好兇殘!),還掌摑我。 骨場中人人把我當笑話般傳揚。只有一個姊妹同情我,幫我把證件修補,還裱起來。帶我到她家暫住,不用工作,也不用出去接觸閒雜人等——原來她是變態的。她是同性戀,在家愛穿男裝,要我提供性SM服務,比猥褻的衰男人更過份。她還恐嚇我:「如果你走出這個門口,我便劃花你口面,挑斷你手筋腳筋,要你橫屍街頭!」 但我還是逃跑了。我放在她家中有三十九條不同顏色的內褲,還有個乳牛圖案的胸圍。衫褲鞋襪可以不要,但我大學生身份象徵的證件卻帶來不出來,永久地變成慘痛回憶,真是文化淪落。 走前,我在她家每個角落都塗些糞便。這個報復多麼高明! 從此我不再到九龍區了。 我在港島找到一份包裝雜務的工,「洗淨鉛華」,天天坐巴士上下班。但,怪異的事發生了,我常常聽到人在背後喊我:「阿珠,你還未死嗎?」 同樣的事發生過六次。一次在街,兩次在速食店,兩次在巴士站,還有一次在灣仔的公廁。他們滋擾我,我全不回應。這些人仍輪流地折磨我。每次坐巴士,他們都大聲談話。個個都在問: 「阿珠,你還未死嗎?」 不管在任何地方,他們都仇視我,還有一個暗號,更是打呵欠。我去買飯盒,斬叉燒佬打呵欠。去買衫,售貨員打呵欠。去女人街,走過那檔,那檔便有人打呵欠。去圖書館借文學書籍,管理員打呵欠。去買藥、買水果、看醫生、問路……在地鐵站外派傳單的人。個個打呵欠——這是他們的陰謀!他們全都要對付我,叫我橫屍街頭! 我已不敢買飯盒吃了,因為聞到刺鼻的毒藥味道。有一次在齋鋪,我自言自語:「菜心那麼青綠,一定有劇毒!你們要我死?哼,我偏偏不死!……」 搭台的人,一個一個,悄悄地轉到別處。我可自由地享用六人桌,但那碟齋有毒,不能吃。 其實我也暫時住過在我二叔處。他七幾年已來港,有個公屋單位,老婆走佬,他同女兒住。我二叔五十幾歲人,在家穿背心、短褲(我偷看過他裡頭不穿內褲的),而且經常兩三天不洗換。女兒也有十五歲了,不停打呵欠,總是穿性感睡衣出入。我猜他們一定是亂倫的。男人都是禽獸,連自己個女也不放過。我怕他們玷污我的東西,或偷走,所以在毛巾、肥皂、抽屜、衣物……上,都貼上自己的名字,證件隨身攜帶。怕愛滋,經常洗手,洗到雪白才放心。每晚檢查房門七次,安全了才上床。 夏天時,那些樓上樓下的男人都只穿背心、短褲,好臭。有做報販和賣菜的,還有打籃球的不穿上衣,露出兩點,非常核突賤格,簡直是性騷擾,所以我又去報警投訴。 漸漸,左鄰右裡都用噪音來對付我了。他們用槌敲打牆壁,用電鑽鑽地板、令天花出現裂痕。還有踢門、撞閘,把電話和Hi Fi開到最大聲。一群一群師奶,一邊打呵欠一邊大聲說笑,還在背後取笑,不時惡毒地叫:「阿珠,你還未死呀?」 這些可怕的殺人噪音,日夜從窗外傳入來。我三番四次報警,他們敲打得更大聲。 我已經不搭電梯了。因它經常好慢甚至不動,方便閉路電視監視我,若管理處的男人知我一個人,便會弄停了來奸殺我的——這好比一座大棺材。我儘量不出街了,天天面壁、靜修,為甚麼這些人仍不放過我?非要置我於死地? 我忍不住,裝了一大袋糞便,塗在每家想謀害我的門口。最嘈吵的那家,份量是雙倍,還順便把他們地主香爐踢翻。 二叔父女(姦夫淫婦)把我踢出門。 之前,我曾向一個貌似李柱銘的議員哭訴,他說他有一個朋友,介紹我去。原來是個精神科醫生。他竟然認為我有躁狂症、抑鬱症、妄想被迫害症、強迫性精神官能症和精神分裂——我知,他也是同謀! 終於,讓我跑到大嶼山一間寺廟做清潔打掃。以為逃出生天了,但這裡一樣是謀人寺,那些早晚課念經聲音,像集體咒語,日夜喃哺地罵我:「阿珠,你還未死嗎?」 好吵鬧。我恨不得把耳膜捅破,我真是頂唔順了! 編緝先生,我寫這個小說的時候,幾位出家人走過,在偷看我,還一邊打呵欠。法師打呵欠最落力了,口張得好大,裡頭有三隻蛀牙。我在佛門清靜地,也是度日如年。究竟做錯了甚麼?所有人都迫害我?我大哭,暈倒。 醒來時,空虛心慌的我又身在地獄了。難道要偷渡回廣州過餘生嗎?但我才三十幾歲,是人生的轉捩點。 我還希望做作家重現光輝! 我的故事,可歌可泣。已寫了約三萬字,只是開篇而已。如果你們不刊登,損失的不是我。我要求稿費每個字二十元。 請早日示覆,約稿。 飄零女 珠珠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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