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李碧華 > 川島芳子 | 上頁 下頁 | |
三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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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開用力狠狠地捏一下,指節都泛白了。握得她從手上痛到心上。 雙方沒有說過那個「嚴重的字」,但他們都明白了,千言萬語千絲萬緒,凝聚在這一握中,很快,便得放開了。 似甜似酸的味兒灌滿她,化作一眶淚水,但她強忍著,沒讓它淌下來,她不能這樣的窩囊。雲開點點頭,然後公事公辦地,收拾一切,最後一瞥—— 芳子嘴唇翕動,沒發出任何聲音,但他分明讀到她的唇語,在喚: 「阿福!」 她一掉頭,離開會客室。 這一回,她要比他先走。她不願意再目送男人遠去。 他的話是真的嗎? ——芳子根本不打算懷疑。 因為她絕望過。原本絕望的人,任何希望都是撿來的便宜。 她這樣想:自己四十多了,即使活得下去,也是不可測的半生。她叱吒風雲的時代結束後,面對的是淪落潦倒、人人唾棄,或像玩具似地被投以怪異的目光。身為總司令、軍人,死在槍下是一項「壯舉」吧。 且與她交往的,盡是政治野心家、日本軍官、特務……對戰爭負有罪責,雙手染滿鮮血,是聯合國軍「不歡迎的人物」,沒多少個戰犯能夠逃得過去。 一打開庭起,也許便是一齣戲,到頭來終要伏法,決難倖免。 雲開的出現,不過是最後的一局賭。——芳子等待這個時刻:早點揭盅。遲點來,卻是折磨。 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五日清晨,曙光未現,牢房中分不清日夜。 芳子的「時刻」到了。 她毫無懼色,眉頭也沒皺一下,只攤開一件白綢布做的和服——她最後的禮物。 抬頭向著面目森然的獄吏: 「我不想穿著囚衣死——」 他木無表情地搖頭。 芳子沒有多話,既無人情可言,只好作罷。她無限憐惜地,一再用手掃抹這涼薄的料子。白綢布,和服…… 那一年,她七歲。 她一生中第一件和服,有點緬懷。 她還哭喊著,企圖扯開這披在身上的白色枷鎖呢。扯不掉,逼得愛上它。是一回「改造」。 「我是中國人!」——她根本不願意當日本人。但中國人處死她。 那一年,她七歲。 一個被命運和戰爭捉弄的女人,一個傀儡,像無主孤魂,被兩個國家棄如敝屣。但她看開了;看透了,反而自嘲: 「不准,也無所謂了。槍斃是我的光榮——像赴宴,可惜連穿上自己喜歡的晚裝也不可以。」 芳子又向獄吏提出:「可以寫遺囑嗎?」 他又望定她,不語。 芳子把身上所有的金圓券都掏出來了,一大迭,價值卻很少。她欷歔: 「連個買紙的錢也不夠。」 獄吏遞她一小片白紙。 芳子在沉思。 他道:「要快,沒時間了!」 她提筆,是遠古的回憶,回憶中一首詩。來不及了,要快,沒時間了,快。她寫: 有家不得歸,有淚無處垂; 有法不公正,有冤訴向誰? 芳子珍重地把紙條折迭好,對折兩下,可握在手心。解嘲地向獄吏道: 「我死了,中國會越來越好!我一直希望中國好,可惜看不見!」 獄吏一看手錶。 她知道時辰已到,再無延宕的必要,也沒這能力。生命當然可貴,但…… 臉上掛個不可思議的神秘笑容——只有自己明白,賭博開始了。 她昂然步出牢房,天還有點冷,犯人都凍得哆哆嗦嗦。芳子不覺打個寒噤,但她視死如歸,自覺高貴如王公出巡。 幾個人監押著她出去了,犯人們都特殊敏感,脊樑骨如澆了冷水,毛骨悚然。不知從何時開始,有人哼著這樣的歌,哽咽而淒厲,帶了幾分幽怨: 好花不常開,好景不常在, 愁堆解笑眉,淚灑相同帶。 今宵離別後,何日君再來? 喝完了這杯,進一點小菜, 人生難得幾回醉, 不歡更何待…… 中間有念白的聲音: 來來來,喝完了這杯再說吧! 芳子緩緩地和唱著: 今宵離別後,何日君再來?…… 顫抖的中國離愁,甜蜜但絕望的追問,每顆心辛酸地抽搐,他朝君體也相同。 芳子手中緊捏她的「絕命詩」。 那白綢布和服,冷清地被扔在牢房一角。 晨光熹微,北平的人民還沉迷在酣睡中,芳子被押至第一監獄的刑場。 她面壁而立。 執行官宣判: 「川島芳子,滿清肅親王十四格格,原名顯玗,字東珍,又名金璧輝,年四十二歲,因漢奸罪名成立,上訴駁回。被判處死刑,於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五日淩晨六時四十分執行。」 他們令她下跪。 執行死刑的槍,保險掣拉開。 「哢嚓」一聲。 芳子背向著槍,身子微動,緊捏紙條。 處於生死關頭,也有一剎的信疑驚懼突如其來,叫她睫毛跳動,無法鎮定,最豪氣的人,最堅強的信念,在槍口之下,一定有股寒意吧。芳子也是血肉之軀。 槍聲此時一響! 槍聲令第一監獄緊閉的大門外,熙熙攘攘來採訪的新聞記者不滿——因為他們未能耳聞目睹。 早一天,還盛傳在德勝門外的第二監獄執行死刑,但臨時又改變了地點和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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