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九把刀 > 後青春期的詩 | 上頁 下頁


  §1.去你媽的頭版

  三十歲生日的那天,我收到一份不得了的「大禮物」。

  全臺灣銷售量最大的水果日報頭版新聞上,我的照片占了三分之一。

  這年頭能夠霸佔頭版的新聞大概都不是什麼好事,塞恁娘的標題上一句「新銳作曲家流星街,控高中生抄襲!」鬥大印在上面。只一個早上,我就接到十幾通來自各大報、各家記者的電話。

  喂喂。

  怎麼你們這些記者平常都在幹剿專拍屍體的水果日報沒水準,卻老是要跟在他們胡扯的新聞後面,一邊喘一邊跑?

  「想請問一下流星街,你對評審季蘭老師在報紙上說,黃姓學生在比賽中得獎的歌,雖然是模仿之作,但曲子根本就寫得比你好,抱持什麼看法?」

  「另一個評審心心,對你私下去學校找黃姓學生懇談這個作法覺得很不以為然,覺得模仿並不是抄襲,並嚴厲批判你沒有身為一個暢銷作曲家的度量,你會因此不滿嗎?」

  「是不是可以稍微說明一下,你對主辦第四屆臺北校園歌唱大賽的印刻唱片公司,表態認為黃姓高中生拿模仿你的歌曲寫出來的歌,依舊保有得獎資格,有沒有打算進一步採取法律行動?」

  「水果日報說你要告高中生,到底是不是真的?」

  在這個年頭,保持沉默等同承認報紙上寫的一切,幹我做不到。

  再也無法信任記者的我,為了澄清那些鬼扯,還是得打起精神站在鏡頭前把事情原委說了一遍。每個報紙記者打電話問我,我也沒選擇,也只能用最誠懇的語氣把說了十幾次的事情再說一遍……

  「從頭到尾我都沒有要告那個學生,是水果日報婊我。」

  「是的,我覺得是抄襲。」

  「為什麼是抄襲?兩首歌一前一後拿出來聽就知道了。」

  「請問這個世界上,有沒有比私下找抄襲者懇談還要溫柔的作法?」

  「如果那些評審敢說沒抄襲,請看著我的眼睛說。」

  只是到了晚上,打開電視,看見記者剪輯出來的那個我所說的那些話,統統不是重點,淨剪些我義憤填膺的表情大做文章。

  我差點對電視做出高難度的飛踢。

  隔天買了報紙,水果日報做了一份澄清錯誤報導的新聞,但版面只有一個屁眼大,裡面一句「據瞭解,新銳作曲家流星街並無打算控告黃姓高中生」連鬼都不會注意到。

  這個世界是怎麼了?難道大家都對真相不感興趣嗎?

  報導錯了,隨便晃點一下就可以打混過去嗎?

  連續好幾天,我的網誌裡每天都湧進了八萬多人次,不曉得是來關心我,還是來研究我這邊的「單方面說法」。但我想大多數只是來欣賞我咆哮的樣子。

  也許是自作自受。

  寫歌也寫了八年,說我是新銳作曲家實在是有點不敢當。寫久了,我原本以為自己相當熟悉這個圈子的運作,甚至還認為許多創作的前輩們也很欣賞我這個拿命寫歌的臭小鬼,但一下子,那些「自以為」原來都是我的「誤以為」。

  那些日子我每天盯著網路超過十六個小時,一直按著網頁左上角的重新整理,一直回應網友留言,一直按下一頁,偶爾罵一聲幹,幸運的話稍微點頭自言自語說本來就是這樣啊謝啦……然後不斷不斷不斷不斷重複以上該死的步驟。

  這樣好嗎?

  當然糟糕透頂,如果我是女生,現在月經一定亂到不行。

  為了回歸正常生活,我試著不解釋,試著暫時忘記印刻唱片公司私下跟我說的那些噁心至極的話,試著乾脆將網路線拔掉——直到我接到下一通記者訪問後續發展的電話,一切又重新倒帶開始。

  我想我已經罹患了,逢人就想把事情真相講清楚的「澄清狂」。

  電影《黑暗騎士》裡蝙蝠俠的一句對白:「是的,小丑的確抓住了我的弱點——蝙蝠俠不能被誤解!」我總算是明白那句對白的心境。

  原來我不是像自我想像裡的天不怕地不怕,幹,我的要害還真明顯。

  「星仔,早點睡,多睡幾次事情就過去了。」

  第四天,媽在電話裡擔心地說。

  「媽,我不甘心。我真的沒有錯!」

  我這麼說的時候,正打開冰箱讓自己冷靜一下。

  媽說的沒錯,多睡幾次事情就會過去,只是我暫時還辦不到。

  這幾天嚴重缺乏睡眠,加上過度注視電腦螢幕,我的頭像是被塞了塑膠炸藥,痛得要命,想乾脆關上電腦去睡,但一想到那些主導歌唱比賽的老前輩老評審是怎麼婊我的,我就像是開啟自動模式一樣,睜開眼,起身走到電腦前面,繼續在網路上宣洩我的憤怒——他媽的這個世界上沒人抄你們的歌就裝得一副不痛不癢的假清高。

  到了第五天,下午起床我刷牙的時候,發現牙膏怎麼味道怪怪的。

  一看,才發現我擠錯了東西當牙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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